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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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1220202020 年)年)为指导美好乡村建设,构筑分区、分类、分步骤的美好乡村建设路径,实现“生态宜居村 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规划。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国土面积 14.01 万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 20122020 年,规 划近期至 2016 年,远期至 2020 年,重大问题展望至 2030 年。一、背景和意义(一)现实基础。安徽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农业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经过多年的 努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潜力和优势正逐步显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民收入构成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农村改革由单 项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传统农业正向现代农业加速演进,为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奠 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2011 年,安徽省户籍人口 6675.9 万人,常住人口 5968 万人,城镇化率 44.8%;乡村常住 人口 3294 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 55.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232 元。全省共有行政村 15539 个,比 2000 年减少 14206 个;自然村 228763 个,比 2000 年减少 63407 个。全省村 庄建设用地面积 1.14 万平方公里,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 72%。安徽省村庄空间布局

3、、乡村人口、经济状况分布不均衡。皖北地区村庄规模较大,分布密 度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皖中、沿江地区村庄规模中等,分布密度较高, 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皖西地区村庄规模较小,分布密度中等,农民人均纯 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皖南地区村庄规模较小,分布密度低,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 平均水平。安徽省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乡村人口逐年减少,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 力不断增强,但乡村发展分区差异明显,还存在村庄体系不够稳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 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同时,村庄建设缺乏规划指引,风貌特色彰显不足。(二)重大意义。建设美好乡村,是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

4、态良好、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美好安徽的基础性 工作,是打造“三个强省”的具体行动。通过美好乡村建设,有利于推进乡村产业与经济 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构建安徽城乡统筹发展的新途径;有利于挖掘乡村文化资源, 传承优秀民俗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拓展安徽文化展示和传承的新空间;有利于保护乡村 山水生态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构建绿色乡村体系,打造生态强省的新亮点。二、目标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业化、 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增加农民收 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整

5、理为突破口,同步推进产 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乡村,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 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二)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生态宜居村庄美是指: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中心村道路、电力、供排 水、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自然生 态保护良好,人居环境明显优化。兴业富民生活美是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产业水平大幅提升,农民就业创 业空间不断拓展,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文明和谐乡风美是指:村民

6、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基本健全,乡村特色文化得到传 承发展,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 2016 年,力争全省 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 2020 年,力争全省 80%以 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 2030 年,全省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三)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始终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 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的 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2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 和美好

7、乡村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着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3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坚 持试点先行、量力而为,逐村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 上、盲目推进。4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把农村生态建设作为生态强省建设的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植 树造林,加强以森林和湿地为主的农村生态屏障的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规划建设要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

8、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农村文化传承,不能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防止“千村一面”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 的差异,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现阶段应以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 为主,不搞大拆大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中心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6坚持以县为主,合力推进。县级党委、政府在美好乡村建设中承担主要职责,以县为单 位整体谋划、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省市两级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督察,形成上下联动、 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空间布局(一)村庄体系。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完善基本乡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

9、选 择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用地条件较好或 耕地资源较丰富,有利于生态保育和环境保护的村庄,将其培育成为中心村。中心村应与 城镇和其他村庄有一定间距,在合理半径内可利用现有设施服务周边村庄。中心村应规划 为村“两委”驻地,按标准建设服务设施,吸引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中心村、自然村分别配套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二)空间分区。根据省内区域差异明显的特征,综合考虑地理、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关系等因素, 将全省分为皖北片区、皖中片区、沿江片区、皖西片区、皖南片区,实行差别化的美好

10、乡 村建设路径。1皖北片区,包括亳州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该片区美好乡村建设以推 进现代农业发展、舒适人居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按照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加强村庄整合和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新型农 村社区。2皖中片区,包括合肥市、六安市(不包括霍山县、金寨县) 、淮南市,以及安庆市的桐 城市。该片区美好乡村建设以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土地集约利用和乡村产业发展为重点; 有序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加强村庄整治和土地整治,加快都市农业和现代设施农业发展, 加快建设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3沿江片区,包括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市(不包括

11、石台县、青阳县) 、滁州 市、宣城市(不包括旌德县、绩溪县) 、安庆市(不包括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桐城市) 。该片区美好乡村建设以优化人居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和加强社会建设为重点;突出土地 整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提升、风貌塑造和文化保护等内容,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都市城郊型乡村。4皖西片区,包括六安市的金寨县、霍山县,安庆市的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该片区 美好乡村建设以加强生态保护、推进舒适人居建设与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为重点;突出生态 保育,适度发展林木业和果品产业,在保持山村空间特色及肌理的基础上,加强风貌整治、 村庄治理,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适度开发乡村旅游,打造中国原生态乡村品牌

12、。5皖南片区,包括黄山市,宣城市的旌德县、绩溪县,池州市的石台县、青阳县。该片区 美好乡村建设以保护乡村自然资源、文化遗产、民风民俗为重点;加强综合配套与人居环 境建设,突出山村空间肌理,彰显传统风貌特色,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世界文化乡村 品牌。(三)村庄布点。1统筹乡村人口分布。根据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年) ,到 2016 年,全省 城镇化率为 53%,乡村常住人口规模为 3040 万人;到 2020 年,全省城镇化率为 58%,乡 村常住人口规模 2800 万人;到 2030 年,全省城镇化率为 70%,乡村常住人口规模 2200 万人。规划到 2016 年,全省中心村

13、 1.5 万个左右,自然村 17 万个;到 2020 年,全省中心 村 1.3 万个左右,自然村 12 万个;到 2030 年,全省中心村 1 万个左右,自然村 7 万个。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规划到 2016 年,中 心村人口占乡村人口比重达到 30%以上,2020 年达到 35%以上,2030 年达到 50%以上。2分区村庄规模。依据现状,逐步引导皖北片区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住人口规模 3000 人左右,皖中、沿江片区 2000 人左右,皖西片区 1500 人左右,皖南片区 1000 人左右。皖 北片区中心村集聚人口规模不少于 1000 人,皖中、沿

14、江片区不少于 500 人,皖西、皖南片 区不少于 200 人。皖北片区保留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少于 400 人,皖中、沿江片区不少于 200 人,皖西、皖南片区不少于 100 人。(四)分类引导。1依托资源,引导村庄特色发展。村庄按照地理位置可分为城郊型村庄和乡村型村庄。(1)城郊型村庄是指城市、镇规划控制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村庄。城郊型村庄应 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影响,合理控制村庄规模,注重与城镇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衔接,不断改善村庄居住环境。(2)乡村型村庄是指城市、镇规划控制范围外的村庄。乡村型村庄应充分考虑丘陵、平原、 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和产业发展需求,注重与

15、环境协调,合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避免空间布局过度分散,营造清新优美环境和浓郁乡土风情。乡村型村庄按产业及资源条件,可分为种植型、养殖型、林业型、旅游型、保护型等。种植型村庄应结合种植类型,推进规模化、绿色化生产,促进村庄环境与田园风貌相结合。养殖型村庄应注重污染治理,严格保护环境。具有一定规模的村庄养殖产业应相对集中布 置,并配套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满足卫生防疫要求。林业型村庄应结合林特产品生产和生态保护需要,适度集中布局,促进村庄环境与林业生 态建设相结合。旅游型村庄应根据旅游资源特点,统筹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旅游服务功能,注重对旅 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

16、价值的村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专项保护规划,严 格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村落,整治影响或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妥善处理 新建住宅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2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模式。美好乡村村庄建设主要采用改造提升、拆迁新建、旧村 整治、特色保护 4 种模式。其中,中心村一般宜采用改造提升或拆迁新建模式,保留的自 然村一般宜采用旧村整治或特色保护模式。(1)改造提升型村庄。主要指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已有一定的建设规模 和基础设施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规划在原有规模基础上进行改扩建, 逐步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庄环境,引导周边散落的居民点向村庄集中,有序推进改造提 升。(2)拆迁新建型村庄。主要指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 地整治项目、采煤塌陷区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等)和村庄安全需要,必须进行整 体拆迁的村庄。新建村庄应做到选址安全、布局合理,并按新型社区标准进行建设。其中, 规划将被纳入城镇建设用地的村庄,应按城镇标准建设新社区。(3)旧村整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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