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供电企业和谐农电工劳动关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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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构建供电企业和谐农电工劳动关系探析构建供电企业和谐农电工劳动关系探析摘要:摘要:自农电体制改革以来,供电企业农电队伍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农电工作为农村用电最直接、最底层管理者,承担农村电费回收、农网工程维护等重要责任,是农电工作及其管理的基础力量。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不断向前推进,农电工队伍不但是农电工作及其管理的基础力量,还将成为农网建设的中坚力量。因此,如何建立一支思想进步、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和谐农电队伍,是企业对农电工实行专业化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必须解决之问题,而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农电工队伍的关键所在。县级供电企业在对农电工劳动关系管理上必须与时俱进,打破陈规,深入发

2、掘问题所在,不断推进农电工劳动关系向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方向发展。本文从农电工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成绩出发,通过对农电工实际劳动关系、工会对劳动关系的协调作用、薪酬待遇问题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农电劳动力供需平衡问题及劳动纠纷问题的调研,深入发掘影响当前农电工岗位劳动关系和谐的因素,分析问题所在,为得出解决农电劳动关系对策提供针对性依据。最后把企业、农电工和社会三方面综合起来提出对策,得出初步解决方案。农电工作为电力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对该群体的管理有别于一般员工,因为该群体从事的工作就决定了对他们的劳动关系实施管理要有针对性、全面性和灵活性。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农电岗位劳动关系,才能最大限度

3、发掘该群体的工作潜力,为企业创造利润和价值。因此对农电工劳动关系管理必须予以重视,并且在实地调研基础上,结合农电工的特点,分析原因,并探讨农电工劳动关系管理的有效策略是非常有必要和意义深远的。关关键词键词: :农电工 劳动关系 供电企业 劳务派遣单位一、前言一、前言要对农电工劳动关系进行有效管理,首先要对劳动关系概念进行定位。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有2报酬的劳动而依法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农电改革后,农电管理体制、产权范围、网络结构、人员构成等管理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既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机遇,同时也使得本来较为不稳定、不够规范的农电岗位劳动关

4、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特别是农电工不断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对现有的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农电工文化水平、法制意识等不断提高,现有劳动关系模式亟待改进,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这样有助于规避不必要的劳动纠纷,稳定农电工情绪,维护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和信誉。因此,大力建设和谐的农电岗位劳动关系就显得非常紧迫,是企业经营者必须要面对的较为棘手的难题。结合该群体劳动关系现状,分析问题所在,探索出农电工劳动关系管理有效策略,具有深远的意义。二、当前农电岗位人员劳动关系现状二、当前农电岗位人员劳动关系现状自 2008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实施以来,结

5、合 1995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下简称劳动法 )和 2008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农电岗位人员劳动关系逐步走向规范化,由于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农电岗位人员与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关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由于有了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有了企业对国家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农电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强而有力的保障,有效稳定了农电工队伍的情绪,极大改善了农电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关系日趋稳定的基础上,农电工队伍在享有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也进一步提高,有力的促进了企业与农电工群体之间权利义

6、务关系的平衡,对企业的发展和农网的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尽管企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投入大量的精力改善与农电工之间的关系,但要达到和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时至今日,企业与农电工之间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而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农电工双方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农电工队伍的稳定和农电工作的开展。1、企业对农电工的用工方式依然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所谓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劳工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并发生相应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在法律上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劳务派遣机构承担法律上的主要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历史和其他一些体制上

7、的原因,企业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对农电工进行用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电队伍对企业的向心力,也降低了对企业的归属感。在目前对农电工的用工体制下,企业长期使用相对固3定的农电工,并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而农电工直接对企业负责,这就在部分农电工思维中形成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假象,而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仅存在于该群体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这种假象的存在,使得企业一直扮演着雇主的角色。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问题缺乏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和农电工三方共同解决机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及影响到企业社会形象。供电企业与农电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导致该群体归属感不强,间接导致部分农电工出现消极怠工行为,甚至出现“农电

8、工干得再好这辈子也就是农电工,绝不会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消极言论,给企业塑造社会责任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将成为农网建设中坚力量的农电工,他们迫切需要“正规军” (或相当于)的名分,求得一份心理上的归属感。这是农电工贡献与“名分”之间的矛盾。2、在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就有几十条明确提到工会,这体现了国家对工会维权作用的肯定。体现了广大劳动者对工会组织的信任,也为规范工会维权和发展农电工入会带来了新的机遇。其中劳动合同法中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电工作为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可以加入企业或劳务派遣单位工会。而现实却是绝大部分农电

9、工没有参加工会组织,主要有以下几项原因:大部分农电工并没有意识到工会在维护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甚至至极少1部分文化水平低的农电工竟不知工会的存在与作用;对工会信任感不强,认2为工会一定是服务于企业行政,对劳动关系出现问题时工会是否站在自己一边没有把握;大部分农电工觉得入会后个人权益难以切实得到落实,当前农电3工最关心、反应的最多的问题是“同工同酬” 。一方面现行体制下供电企业用工形式多样化,加上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尚未有解决这一问题的政策出台;另一方面,作为“同酬”前提条件的“同工”的定义亦需要说服力较强的界定,农电工存在同工不能同产、同工不能同效,且与企业正式职工相比完全不同工的现象。虽然这些问

10、题并不是工会和企业单方面能解决,但入会后此方面问题得不到全面解决难免影响到农电工入会的积极性。3、薪酬待遇过低影响到农电工岗位人员劳动关系的稳定。近年来农电工收入有了较大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物价相应的上扬。农电工收入增长的大部分被物价的上扬抵消,出现了实际“零增长”的现象,大部分农电工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小部分农电工遇到更高收入的职业,马上就离开了农电队伍,并产生传染效应,影响了农电队伍劳动关系的稳定。虽然企业已经对农电工进行了专业化管理,但实际上依然难以做到让每一位农电工全日制上班。由于收入偏低,部分农电工不得不在非休息时间进行一些农业生产,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来维持日常

11、生活。这是低收入与维持现代基本生活需4求之间的矛盾引发的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农电队伍中各层次员工收入无明显差异,不能产生很好的激励作用,导致部分农电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影响队伍稳定。再者工作收入与工作内容、工作强度不匹配。有些农电工管辖供电区域广,且辖区内交通极其不便,造成工作周期长,工作强度、难度非常大,而某些农电工恰好相反,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以上两类农电工收入基本相等。这就造成了不公平现象,难免在队伍中产生不良情绪,进而影响到农电工队伍的稳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薪酬待遇已成为影响农电工队伍稳定的最主要因素,而这方面的矛盾也将更加突出。这些矛盾的出现使得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和农电工

12、三方的关系出现更多的变数,严重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稳定。4、农电工队伍存在劳动力供需失衡的现象,反映出该群体与相关方劳动关系不稳定的问题。由于历史、体制等各方面原因,企业支付的报酬较为有限,加上影响农电工劳动关系因素较多,导致农电人才流失严重,出现供需不平衡现象。5、劳务派遣单位、企业与农电工之间劳动纠纷有增加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农电工法制意识逐渐在增强,劳务派遣单位、企业对农电工管理上的问题渐渐暴露出来,引发不少的劳动纠纷,其中不乏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直接上诉的案例。这些矛盾的存在都严重影响到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三、影响当前农电工岗位劳动关系因素三、影响当前农电工岗位劳动关系因素一、社会

13、历史因素。随着公有制企业的改制及迅速发展,员工流动加快、领域加宽、层次加深。而国有企业的改制带来了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劳动关系和谐难度增大。二、企业因素。企业追求低成本,在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投入不足。对农电工岗位劳动关系管理没有实现规范化、人性化。 三、劳动者因素。不少劳动者的自身素质与新型劳动关系不相适应。特别是来自落后地区的农电工,思想落后、文化低、观念旧、习惯差,比较缺乏劳动技能、缺乏法律知识、缺乏主人翁意识,不利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四、构建和谐农电劳动关系对策四、构建和谐农电劳动关系对策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5法 。 劳动法 、

14、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贯彻落实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能够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农电工劳动关系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解决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和农电工三方关系中的矛盾提供明确、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电工的责任感和综合素质,达到企业和该群体共同受益的双赢局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维系劳动关系稳定、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法律。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关于农电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日趋复杂,内容多样,处理难度增大,原来我们处理此类劳动争议多数都是调解解决的,可是现在裁决解决的数量大幅上涨,而且上法院的数量比过去也有所增加。这就需要劳务

15、派遣机构和企业管理者熟悉该法律,在两者之间建立沟通机制,灵活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这三部法律有利于建立起合理的进出机制,劳务派遣机构和企业应藉此打造出思想进步、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和谐农电队伍。二、深化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利用工会的职能促进和谐农电工劳动关系的建设。良好的民主氛围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必要条件,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民主权利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工会本身就是劳动关系的产物,其存在的价值和落脚点都应该是劳动关系。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农电工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就必须鼓励农电工加入工会,这是前提条件。要完全解决农电工入会及其权益的维护问题,需要社会、企业、工

16、会共同努力,更需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企业在创新理论、机制上要做到:(一)统一思想,积极稳妥推进。鼓励农电工加入工会,必须在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之下,坚持积极引导与稳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吸收农电工加入基层工会组织,而不是另起炉灶,单独建会。要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在目前情况下缺乏政策支撑、但又是劳动关系矛盾的焦点给予足够重视。要利于和谐,始终坚持“维护企业利益与农电工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把农电工入会工作的重点放在履行维护职责上,把农电工入会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上。一方面通过维护企业发展,落实农电工权益;另一方面通过维护农电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实现农电工与企业双边共赢。 (二)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利用科学的方法保证决策的科学。建立多方维权机制,致力于劳务派遣机构、企业及劳动行政机构多方参与维权、维护多方权益。一方面整合企业资源,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电工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兼顾企业及其他劳动群体的利益,防止产生新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建立常态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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