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2017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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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1、部门基本情况(1)主要职能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主要以大南山生态绿化建设的灌溉供水为主。负责灌区内的供水、建筑物维护、监测、渠道运行、防汛及沿渠的绿化、垃圾外运、清淤、灌区的水费征收等工作,并为渠道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是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纳入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三)人员构成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28 人.其中:实有在职人数 28 人,退休 6 人,遗属 1 人。2、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 369.53 万元,包括经费拨款收入 351.53 万元,行2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8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45 万元,农林水支出 298.4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6 万元。(二)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69.5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45 万元,占比12%,农林水支出 298.42 万元,占比 81%,住房保障支出29.66 万元,占比 8%。(三)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

3、明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69.5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21.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9.7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四)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3拨款“三公”经

4、费支出情况说明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0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万元。2016 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1.4 万元,2017 年“三公”预算较 2016 年执行数 47%,原因是加强渠道管护、检查产生的车辆支出增加。五)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收支总预算369.53 万元。(六)

5、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部门收入情况说明西宁市解放渠管所 2017 年部门收入预算 369.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69.53 万元,(七)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部门支出情况说明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部门支出预算 369.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51.53 万元,占 96%,项目支出 18万元,占 5%。(八)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西宁市解放渠管理所 2017 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8 万4元。三、名词解释(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预算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行政事业经费,包括

6、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为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三)住房保障支出(221):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西宁市水务局及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四)农林水支出(213):指反映政府提供水利服务的支出,包括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清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六)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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