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处理(上海思博学院)13.10-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0532557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0.0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意外事故处理(上海思博学院)13.10-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意外事故处理(上海思博学院)13.10-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意外事故处理(上海思博学院)13.10-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意外事故处理(上海思博学院)13.10-》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意外事故处理(上海思博学院)13.10-(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学学 生生 意意 外外 事事 故故 处处 理理 应应 急急 预预 案案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院区服务管理中心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院区服务管理中心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为了确保学生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从容应对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特制 订本应急预案。 一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范围 1.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火灾事故。 2.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爆炸事故。 3 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 4 发生空袭等战争灾害。 5 恶性事故 6 突发性疾病 7 失窃 停水、停电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1、成立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小平

2、副组长:姚启柱 成员:张和平、徐怀勇、邓志奇、周传胜、黄宝妹、李秀芳、孙雄、金春花、何美娟 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指挥和领导 (2)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组织实施 (3)负责向院领导汇报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2、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姚启柱 副主任:张和平 成员:徐怀勇、李秀芳、周传胜、孙雄、黄宝妹、何美娟 主要职责: (1) 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 (2)协调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理的各方面工作 (3)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收集和整理学院宿舍突发事件的原始资料信息 3、前期工作 1

3、、宿舍管理部必须经常检查宿舍区的消防设施,确保学生宿舍区的消防设施完好,及时发 现宿舍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2、确保学生宿舍区消防通道的畅通,大门钥匙由各宿舍楼值班人员保管;各宿舍楼值班室 配置榔头一把,哨子一个,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能打开安全通道。 3、宿舍管理部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器材,能及时吹响紧急哨声。 4、应急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宿舍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宿舍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打开所有消防通道 门锁,确保消防通道通畅。 (2)宿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吹响紧急哨子,紧急疏散学生,自带灭火器材,现场组织抢救。 (3)宿舍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宿管部负责人,并视

4、现场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火警 119,。 (4)宿管部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接到报警后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疏散学生, 并在 15 分钟内向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逐级向学院 领导报告。办公室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工作。 (5)如发生人员受伤、烧伤等情况,及时报 120 救护。 (6)封锁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2、发生地震、空袭等突发事件宿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吹响紧急哨声,打开所有安全通道门锁,紧急疏散学生至大 操场并在 15 分钟内向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5、室报告,办公室逐级向 学院领导报告。宿管部、卫生保健室及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部门的有关人员在获知地震、空袭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工作。 3、恶性事故、突发性疾病 当宿舍内发生恶性事故、突发性疾病,有人员伤亡时,寝室长、同宿舍同学、宿舍值 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宿管部、卫生保健室及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生所在系部根据情况将受伤或患病人员送医院或采取恰当的应急 措施。 4、失窃 当宿舍内发生失窃现象,寝室长、同宿舍同学首先保护现场,寝室长、宿舍值班人员 立即报宿管部、学生所在系部处理,同时向保卫处汇报。保卫处根据失窃情况作出是否向 公安机关报案。 5、停水、停电突然停水、停电后,宿舍值班人员立即报宿管部, (停电情况严重的,迅速通知保卫 处,由保卫处通知学生处相关人员) ,迅速查明原因,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联合学生处、 保卫处)及时做好向学生的解释和疏导工作。 五各部门联系电话: (1)学 生 处:68029016 (2)院区中兴:68027815 (3)保 卫 处:68027811 (4)火警、匪警:110 (5)急救中心:120 六、本办法由院区学生宿舍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院区服务管理中心2010 年 9 月 1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