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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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县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绍兴县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近期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切实改善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环境,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明确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2、,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二、对象范围本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商场、专业市场、饭店、医院、学校、娱乐场所;“三合一”建筑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2 情

3、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三、治理内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9 号)、 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0 号)等指导意见的要求,把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四项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事故隐患整改攻坚月结合起来。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排查治理内容,专项行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四、实施步骤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六个阶段进行:(

4、一)安排部署(一)安排部署阶阶段:段:6 月中旬,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排查治理具体内容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及部门实际,制订出排查治理具体工作计划,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二)企(二)企业业自自查查自自纠阶纠阶段:段:6 月下旬至 7 月上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要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 3 及时上报当地政

5、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安监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二: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登计表)(三)(三)镇镇(街道)、开(街道)、开发发区督促区督促检查阶检查阶段:段:7 月中、下旬,各镇(街道)、开发区由分管领导抽调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本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镇(街道

6、)、开发区要在 7 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于 8 月 1 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四)(四)县县政府督政府督查阶查阶段:段:8 月初,县政府将组织由县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各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7、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4 (五)迎接上(五)迎接上级级安委会督安委会督查阶查阶段:段:8 月中旬至 9 月中旬,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将组织联合督查组来我县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督查相关工作。(六)各(六)各单单位位“回回头头看看”再再检查阶检查阶段: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

8、健全等。五、工作要求(一)加(一)加强领导强领导,落,落实责实责任。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方案和排查治理具体内容以及各自的工作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二)突出重点,(二)突出重点,强强化督化督导导。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

9、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5 (三)广泛(三)广泛发动发动,群防群治。,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四)立足当前,着眼(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远。 。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

10、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五)广泛宣(五)广泛宣传传, ,舆论监舆论监督。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六)及(六)及

11、时总结时总结,上,上报报信息。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将排查治理具体工作计划于 6 月中旬、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 8 月 1 日前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84126102) 6 附件一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内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内容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一)安全生产责产责任制落任制落实实情况。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

12、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二)安全生产规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实情况。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 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 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三)贯彻贯彻落落实实安全生安全生产产法律法法律法规规和和标标准情况。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 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 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四)安全培训训教育情况。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

13、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 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五)应应急管理情况。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 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 况。 (六)事故(六)事故处处理和理和责责任追究情况。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 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一)金属非金属矿矿山企山企业业1.矿山生产企业 (

14、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 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 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 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 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3)地下矿山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 (中段)和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况。 (4)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

15、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 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 (5)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满 7 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的情况。(6)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处理方案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防 止人员进入采空区、已关闭废弃矿井的措施落实情况。 (7)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情况。 (8)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的情况;制订防洪、防透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 (9)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

16、法违规行为。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2)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在规定的期限内 完成补充设计或补齐必要的资料等情况。 (3)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及落 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等情况。 (4)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尾矿筑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 顶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情况。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工作情况,对尾矿坝下游居 民区或重要设施实施有效监控情况。 (7)尾矿再利用情况。对于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 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情况。 (8)尾矿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二)化工生(二)化工生产经营产经营企企业业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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