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信仰自由-论文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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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宗教信仰自由作者:陈菊英摘要:如今,宗教信仰自由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各国政府奉行的基本政策。宗教的发展经历了从自发宗教到人为宗教两个阶段,一神论是宗教压迫的根源,宗教自由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宗教信仰经历了从人人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到人人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的过程,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有局限性。全文共分为两个章节,包括:第一章节主要阐述了宗教信仰的概况,包括宗教的发展、宗教产生的根源、宗教信仰自由含义的演变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局限性。第二章节主要阐述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及其特点。一、宗教信仰自由概述一、宗教信仰自由概述宗教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宗教自由是人类文明的

2、产物和表现。中共中央制定的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中发 1982 19 号)指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这是对宗教信仰自由比较全面的规定。目前,宗教信仰自由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奉行的基本政策。这一成果是经过长期历史斗争而取得的。(一)宗教发展的两个阶段(一)宗教发展的两个阶段恩格斯指出:“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

3、然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 ”1早期的自发宗教表现为对自然力和自然物以及精灵和鬼魂的崇拜,包括大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偶像崇拜等。人类成长过程普遍经历了自发宗教的阶段,这种崇拜成为人们在自然压迫下的一种精神依托。由于生活地域的不同,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决定了人们崇拜的对象不同,信仰的宗教不同。随着社会分工和阶级的出现,宗教中人为的因素逐渐增多,自然宗教发展为人为宗教。从此才有了不同宗教、不同信仰之间的争执,才有了一种宗教或信仰对别种宗教或信仰的强制。例如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因主张太阳是火热的石头而被控“不敬神灵”并被逐,其著作也被付之一炬。但是

4、在更长的时期和更广的范围内,人们在宗教信仰上享受着一定程度的自由。在世界历史上,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在产生之初也并没有强制人们信仰它们。在中国,除了历史上短暂的几次“灭佛”活动外,各种宗教基本上都是自由活动的。正如民国年间学者王治心所言:“中华民族在宗教思想上没有入主出奴的成见,信仰有绝对的自由,所以没有宗教上信仰的争端。 ” 2(二)一神论是宗教压迫的根源(二)一神论是宗教压迫的根源宗教信仰自由观念是个历史的概念,其产生的根源在于宗教信仰的不自由。要考察这个问题,有必要简要回顾宗教压迫的发展历史。当一种宗教尊崇多神时,容忍其他的宗教相对是容易的。但是,当一种宗教形成一神论的理论后,

5、就会惟我独尊,视其他宗教为异端。当这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后,对其他宗教的压制与打击就顺理成章了。人类历史上真正的、持续的宗教迫害始于基督教,而且始终伴随着基督教。在基督教产生后的 200 多年间,罗马帝国经常对基督教徒进行镇压和迫害,直到公元 311 年统治者发布 宽容敕令 , “准许这些人继续当基督徒,恢复礼拜场所” 。公元 313 年发布的 米兰敕令 宣布:“信奉各种宗教都享有同样自由,不受歧视” , “没收的基督徒聚会场所一律无偿发还,教会的其他财产也同样发还。 ”3这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公元 380 年后,罗马皇帝多次下令,除基督教外,禁止各种异端教派活动。从此,基

6、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结束了受镇压、受迫害的历史,但是同时也开始了更残酷、更广泛的基督教对其他宗教、其他信仰的镇压与迫害。尤其到中世纪,宗教专制成为欧洲的主要特征。(三)宗教信仰自由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三)宗教信仰自由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16 世纪欧洲宗教改革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发生,首先诞生了能与罗马教会分庭抗礼的基督新教,这就使不同宗教或教派间的宽容有了现实的要求与可能。加上 1416 世纪提倡“人道”反对“神道”的文艺复兴运动,宗教信仰自由观念就呼之欲出了。马丁路德用他的“因信称义”理论创立了路德教,他认为基督徒是自由的,可以直接因“信”与神交往。他已经有了一点宗教信仰自由的意识,

7、但严格讲,那只是一种基督徒信仰基督教的自由,而不是信仰其他什么的自由。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 ”4但是无论怎样,路德的思想是一大进步。到 17 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的 论宗教宽容 ,专门论述宗教自由问题,人类在这个问题上又前进了一步。洛克认为, “良心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然权利 在宗教问题上任何人不应受到法律或暴力的强迫。 ”洛克的“宗教宽容” ,给各种宗教以合法存在的权利。但是仍局限于信仰宗教的自由,而“认为对无神论者不能容忍”5。法国哲学家卢梭同样主张给予各宗教以平等的权利。他也同样反对无神论。当然这是与整个社会的绝大部分成员都信仰宗教而不是无神论

8、者这一现实分不开的。正是在这种思想背景下,产生了美国的 权利法案 和法国的 人权宣言 。这两个文件中都规定了信仰宗教的自由,而没有提及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宗教宽容、信仰自由观念的形成和付诸实践是与资产阶级革命相伴随的。自 15 世纪下半叶欧洲的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发展,从那时开始,欧洲发生了宗教改革运动,宗教宽容的思想逐渐在人们中间传播。(四)宗教信仰自由含义的演变(四)宗教信仰自由含义的演变1776 年美国弗吉尼亚议会通过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其中规定:“宗教,即我们对我们造物主的责任以及尽这种责任的方式,只能用说理及说服,而不能用武力和横暴来指导;因此一切人都有同等的权利,按其

9、良心之指示,自由信仰宗教;彼此之间实行基督教的宽恕、爱心和慈善,是一切人的相互责任。 ”这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确认宗教信仰自由。美国 1787 年宪法第 6 条规定:“不得以宗教信仰的声明作为担任合众国政府属下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 ”1789 年美国国会提出的宪法修正案 (1791 年生效) 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设立宗教或者禁止信教自由的法律。 ”从而确立了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原则。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用宪法的形式确认宗教信仰自由。1789 年法国制宪会议通过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其第 10 条规定:“意见的发表只要不扰乱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见

10、、甚至宗教的意见而遭受干涉。 ”1791 年制定的法国宪法,除了将 人权宣言 作为序言外,还进一步规定:“各人有行使其所皈依的宗教的自由。 ”但是上述文件都是只规定了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而没有规定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马克思对资产阶级这种不彻底的宗教信仰自由进行了揭露和批判,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资产阶级的信仰自由不过是容忍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自由而已。 ”6列宁发展了马克思的思想,他明确地提出宗教信仰自由也包括不信的自由, “任何人都有充分自由信仰任何宗教,或者不承认任何宗教,就是说,象通常任何一个社会主义者那样做一个无神论者。 ”7“每个人不仅应该有相信随便哪种宗教的完全自由,而且应该有传布随便哪

11、种宗教和改信宗教的自由。不应该有什么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和教会。一切宗教,一切教会,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平等的。各种宗教的僧侣可以由信那种教的教徒来供养,国家不应该用公款来帮助任何一种宗教,来供养任何僧侣,不管他是正教的,分裂教派的,还是其它任何教派的僧侣。 ”8在美国和法国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相继制定宪法,而且多数把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加以保护。1948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 世界人权宣言 以及 1966 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都对宗教信仰自由有明确的规定。如 世界人权宣言 第 18 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

12、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包括宗教 (religion) 自由和信仰(belie)f 自由。这是对宗教信仰自由比较全面的解释。(五)宗教信仰自由的局限性(五)宗教信仰自由的局限性从人类历史的角度看,宗教信仰自由观念的产生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行是人类社会的进步,而且这一进步具有全人类的意义。今天,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为世界各国所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为世界各国所奉行。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也是人类共同的成就。资产阶级使国家摆脱宗教而获得政治解放,从社会发展来看

13、,这是一大进步, “可是政治上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并不是彻底的没有矛盾的解放,因为政治解放并不是彻底的没有矛盾的人类解放的方法。 ”9资产阶级的宗教信仰自由是虚伪的、伪善的,他们总是“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10在社会主义国家,宗教信仰自由具有真实性、普遍性,同时不可避免地具有局限性。恩格斯说:“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 ”11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国家,宗教信仰自由仍然有它的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我们国家在宪法中就没有规定政教分离的原则,政府有时也会对某种宗教的发展提供经济

14、上的帮助。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刚刚从资本主义甚至封建主义社会产生出来,它在经济、道德、精神等各方面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也因为社会主义国家还与众多的资本主义国家共存于这个世界,而且要在经济、文化、政治等各方面进行交流与“接轨” 。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彻底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对立,消除了旧的分工, “国家才会消失,才有可能谈自由。 ”12二、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二、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制定的宗教政策,内容很丰富,既体现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又具有中国自身的特点,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在完善。为了帮助大家能有一个初步的印象,我简要地介绍以下三个重要的特点。第一、既

15、尊重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的一项基本政策。总有外国友人这样问我:中国共产党主张无神论,怎么能善待宗教呢?或者问:你们真的能真心实意地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吗?提出这样的问题是自然的,不仅很重要,而且很现实。一个主张无神论的执政党如何对待宗教,确实是摆在面前的一个历史性课题,是对领导水平、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勿容讳言,社会主义国家在这方面经历过曲折,付出过代价,中国共产党人为此也作了很艰辛的探索。中国共产党从来都不隐瞒自己的无神论主张,同时又始终坚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在表面上看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但实际上两

16、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统一性。中国共产党人清醒地认识到,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相当久远的将来,不管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都会有一部分公民选择信仰宗教。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是单纯的有神论者的社会一样,社会主义社会也不是单纯的无神论者的社会,而是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和谐共居、携手合作的社会。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没有自己的私利,代表人民的利益,体现群众的意志。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之所以牢固,就是因为得到人民的广泛支持,这是力量的源泉。中国有一亿多人信仰各种宗教,中国共产党如果把无神论主张强加给每个人,如果对信仰宗教的人加以迫害,就等于把这一亿多人推到对立面上去,无异于自挖墙角、自毁长城,这在政治行为上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这个“民”是不分宗教信仰的,包括信仰宗教的人和不信仰宗教的人。宗教信仰上的差异,不能等同于政治上的分野。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同宗教人士的关系上,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这种政治智慧,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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