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小摊贩草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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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引入登记管理制广东引入登记管理制 解决小作坊解决小作坊小摊贩身份问题小摊贩身份问题由于生产经营条件简陋、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等原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流动摊贩管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前不久,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被首次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制日报记者获悉,草案引入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制度,从而一直游离在法律边缘的小作坊、小摊贩有望获得合法身份。无法可依导致监管措施受质疑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段宇飞介绍,目前广东全省共有食品小作坊两万多家,从业人员 20 万人;各类食品摊贩近 30 万家,从业人员 60 多万人,消费人群多为城乡接

2、合部、乡镇、农村地区居民。也就是说,草案将涉及这 80 多万人的就业生计。记者从广东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广东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方面遇到两种情况:一是由于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需前置许可,但现实中大部分食品小作坊达不到核发许可证的条件,而专门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法律、法规又没出台,导致监管部门核发证照时无法可依,原有经营者在卫生许可证到期后无法换领生产许可证,新开办申请人因未取得前置许可而无法领取营业执照;二是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主要依据是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部分监管措施的合法性常常受到质疑。这种无法可依的状况,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一直处于被动和尴尬的局面。“从我省实际情况看,由于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及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等原因,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仍将存在。然而,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段宇飞说。食品小作坊免费办卡即可营业记者了解到,草案引入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制度,分别通过对食品小作坊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对食品摊贩划定经营区域、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进行管理,并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规范及其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等。根据草案规定,小作坊与食品摊贩进入市场的门槛有所降低,将管理的职责下放到基层,程序也相对简化。草案规定食品摊贩仅需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

4、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后,便可在划定区域和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无须再进行工商登记。食品小作坊开业营业除了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还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草案规定,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三年,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为一年。对于办理登记证和登记卡的费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收取任何费用。草案规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目录及具体要求。拟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草案还用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的食品: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专供婴幼儿、老年

5、人、病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对于食品摊贩,草案则规定,食品摊贩不得经营下列食品:凉菜、生食海产品、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草案还明确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两百米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而对于占用道路摆摊的行为,草案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依法查处。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记录情况草案提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

6、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监管主体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抽样检验、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信用记录制度和食品摊贩信用记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记录情况。并且,应当根据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记录等情况,实行诚信分类分级管理。值得一提的是,在有形市场或者固定店铺经营的食品摊贩,由食品安全监在有形市场或者固定店铺经营的食品摊贩,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对于在划定的食品摊贩区域和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督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对于在划定的食品摊贩区域和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流动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食品的行为,还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他公共场所的流动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食品的行为,还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依法查处。门或者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依法查处。草案对监管部门也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一旦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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