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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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艺花园官网:http:/ 1申请再审人苍梧县狮寨镇森关村横石一组与被申请人苏宋华、苏宋坤、苏宋民、苏胜远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来源:【法艺花园】http:/ 民事裁定书(2013)梧民申字第 8 号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苍梧县狮寨镇森关村横石一组。诉讼代表人:罗建武,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苏宋华,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苏宋坤,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苏宋民,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苏胜远,男。委托代理人:李松柳,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四被申请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申请再审人苍梧县狮寨镇森关村横石一

2、组(以下简称横石一组)因与被申请人苏宋华、 苏宋坤、苏宋民、苏胜远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梧民立终字第 48 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并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对本案进 行了听证,现已审查终结。苍梧县狮寨镇森关村横石一组申请再审称:横石一、二组在 1983 年 12 月 29 日落实各组 山林边界,打古牛场地属集体所有,有 0010429 号山林证为凭。至今,打古牛场地没有划 分过。1988 年 11 月 30 日,横石一、二组代表到狮寨镇司

3、法所,就横石一、二组 0010429 号山林证所标两组的山林界址与实际经营权属不相符问题进行协商并更正,达成了两份协 议书,即森关横石一、二队有关山林界线实际权属与山林证有出入问题的更正协议书 和关于森关村横石一、二队杂木柴问题的协议书 ,证明更正了山林证,打古牛场地属横 石一组。1988 年 12 月 16 日,横石组作出关于石羊圳底这一片杂木山为两队所有的属实 情况和牛场地划分 ,其中第十七条载明“打古牛场地没有划分给某户承包,属集体所有” , 包括被申请人苏宋华、苏宋坤等人在该协议上签名盖章,承认打古牛场地没有分给哪户承 包,属集体所有。本案苍梧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4、裁定没有采纳 上述权属证据是错误的。被申请人称 1980 年打古牛场地已分包到户,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证实。相反,被申请人苏宋华、苏宋坤还分别在上述有关协议签名盖章,证实打古牛场地法艺花园官网:http:/ 2没有落实到各户承包。综上,请求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苍梧县人民法院(2012)苍民 初字第 212 号民事裁定和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梧民立终字第 48 号民事裁定,对本 案进行再审。苏宋华、苏宋坤、苏宋民、苏胜远提交意见认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权属主张所提供的证 据存在瑕疵,明显证据不足,苍梧县人民法院(2012)苍民初字第 212 号民事裁定和梧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梧民

5、立终字第 48 号民事裁定对此已进行充分认定,一、二审的认 定完全正确,裁定也完全正确。申请再审人始终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其再审申请 不符合再审条件,请求予以驳回。本院认为:苍梧县狮寨镇森关村横石一组因与其村民苏宋华、苏宋坤、苏宋民、苏胜远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而诉至法院,主张打古牛场地属其集体所有,没有分配落 实到户。据查,与此同时,苍梧县狮寨镇森关村横石二组因与其村民岑 XX、岑 XX 侵害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亦诉至法院,同样主张打古牛场地属其集体所有,没有分配落实 到户(该案见苍梧县人民法院(2012)苍民初字第 213 号及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梧民立终字

6、第 53 号案) 。据此,横石一组与横石二组均主张享有打古牛场地权属,横石一 组与横石二组对打古牛场地的权属显然存在争议。横石一组举证提供 0010429 号山林证 , 主张打古牛场地属其组所有,但该山林证上最后一句“打鼓坪岐,湴田脑岐下至河冲打古 氹下至河冲属两队牛场地” ,该段文字经鉴定属事后添加字迹,山林证原来记载并无打古牛 场地,且添加内容所写的“属两队牛场地”与山林证是横石一组的存在明显矛盾。横石一 组举证提供森关横石一、二队有关山林界线实际权属与山林证有出入问题的更正协议书 和关于森关村横石一、二队杂木柴问题的协议书 ,主张两份协议书证明更正了山林证, 打古牛场地属横石一组,但现横

7、石二组另案起诉其村民,主张打古牛场地属横石二组,亦 即横石二组至今仍认为打古牛场地属其所有,这与横石一组的主张又明显存在矛盾。横石 一组举证提供关于石羊圳底这一片杂木山为两队所有的属实情况和牛场地划分 ,主张打 古牛场地没有落实分配到户,属集体所有,但横石一组这一举证山场权属“为两队所有” 与其主张打古牛场地属其所有存在明显矛盾。此外,该材料标题中“和牛场地划分”这几 个字的字迹书写用笔与其他内容书写用笔不同,明显是事后添加上去的;该材料中的第十 七项“打古牛场地没有划分某户承包,属集体所有,以浪伞顶中心岐至桐油劣为界,以入 湴田脑岐为横一队,以出打古氹为横二队” ,整项字体与该材料中前十六项

8、的字体也明显不 同,显然也属后来所添加;再有该材料中签署的“罗建武、罗 XX、罗 XX、罗 XX、罗 XX” 共五人的姓名,经鉴定机构鉴定也属同一人所写,不是五个人的分别签名。该材料存在以 上问题,不能充分证明打古牛场地属横石一组所有。横石一组起诉被申请人侵权,应先解决涉案山场权属的归属问题。横石一组在涉案山场 权属未清楚的情况下,其起诉被申请人侵权,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一审苍梧 县人民法院作出(2012)苍民初字第 212 号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以及二审梧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2012)梧民立终字第 48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民事裁定是正确的。申请 再审人横石一组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 其申请再审的理由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 定,裁定如下:驳回苍梧县狮寨镇森关村横石一组的再审申请。法艺花园官网:http:/ 3审 判 长 杨斌审 判 员 刘川代理审判员 黄俊二 0 一三年五月六日书 记 员 叶春 玲法艺花园官网:http:/ 4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 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 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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