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及热点问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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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工伤伤保保险险条例条例 修修订订后的工后的工伤伤保保险险政策及政策及热热点点问问答答一、一、 工工伤伤保保险险条例条例 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一是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二是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三是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二、二、 工工伤伤保保险险条例条例 的覆盖范的覆盖范围围是什么?是什么?答: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三、成都市企三、成都市企业业工工伤伤保保险险的的缴费缴费基

2、准基准费费率分率分别别是多少?是多少?答: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6%,1.2%,2%。四、四、职职工个人工个人缴纳缴纳不不缴纳缴纳工工伤伤保保险费险费?答: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五、五、发发生生伤伤害事故或患害事故或患职业职业病,何病,何时时提出工提出工伤认伤认定申定申请请?答: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应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

3、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六、用人六、用人单单位未在位未在规规定的定的时时限内提交工限内提交工伤认伤认定申定申请请的,在此期的,在此期间间的工的工伤伤待遇有关待遇有关费费用如何用如何处处理?理?答:由用人单位负担。七、七、 工工伤伤保保险险条例条例 规规定定认认定工定工伤伤的情形有哪些?的情形有哪些?答: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是患职业病的

4、;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八、八、 工工伤伤保保险险条例条例 规规定的定的视视同工同工伤伤的情形有哪些?的情形有哪些?答: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九、九、 工工伤伤保保险险条例条例 规规定不得定不得认认定定为为工工伤伤或或视视

5、同工同工伤伤的情形有哪的情形有哪些?些?答: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十、社会保十、社会保险险行政部行政部门应门应在受理工在受理工伤认伤认定申定申请请后,多少个工作日后,多少个工作日内作出工内作出工伤认伤认定决定?定决定?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3申请,应当在 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十一、工十一、工伤职伤职工接受工工接受工伤伤医医疗疗的停工留薪期享受什么待遇?的停工留薪期享受什么待遇?答: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生活

6、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十二、十二、职职工或其近工或其近亲亲属属认为认为是工是工伤伤,用人,用人单单位不位不认为认为是工是工伤伤的,的,应应由由谁谁承担承担举证责举证责任?任?答: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十三、工十三、工伤伤事故中,如果事故中,如果职职工也有工也有责责任能否任能否获获得工得工伤补偿伤补偿?答:能。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无论职工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补偿。十四、十四、职职工工发发生工生工伤伤后,后,进进行行劳动劳动能力能力鉴鉴定定应应具具备备什么条件?什么条件?答: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

7、相对稳定状态;虽经治疗,但还是造成职工存在残疾;工伤职工存在的残疾达到了影响劳动能力的程度。十五、十五、职职工工应应到哪种医到哪种医疗疗机构机构进进行工行工伤伤治治疗疗?答:职工治疗工伤,应到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伤(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十六、十六、职职工工发发生工生工伤伤可享受哪些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伤保保险险待遇?待遇?答:一是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二是停工留薪待遇;三是伤残待遇;四是工亡待遇。十七、用人十七、用人单单位未按位未按 工工伤伤保保险险条例条例 规规定参加工定参加工伤伤保保险险,如何,如何处处理?

8、理?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4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十八、用人十八、用人单单位位实实行承包行承包经营经营的,工的,工伤职伤职工的工工的工伤伤保保险权险权益如何益如何保保护护?答: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十九、十九、职职工被借工被借调调期期间间受到工受到工伤伤事故的,如何享受工事故的,如何享受工伤伤保保险险待遇?待遇?答:职工在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二十、用人

9、二十、用人单单位分立、合并、位分立、合并、转让转让的,其的,其职职工的工工的工伤伤保保险权险权益如益如何保何保护护?答;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继续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手续。二十一、在哪些情况下,工二十一、在哪些情况下,工伤职伤职工停止享受工工停止享受工伤伤保保险险待遇?待遇?答:一是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是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是拒绝治疗的。二十二、工二十二、工伤职伤职工的一次性工的一次性伤伤残残补补助金如何

10、助金如何计计算?算?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一级伤残 27 个月,二级伤残 25 个月,三级5伤残 23 个月,四级伤残 21 个月,五级伤残 18 个月,六级伤残 16 个月,七级伤残 13 个月,八级伤残 11 个月,九级伤残 9 个月,十级伤残 7 个月。二十三、一次性工亡二十三、一次性工亡补补助金的新助金的新标标准如何准如何计计算?算?答:职工直接工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停工留薪期满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的1-4 级(或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人员 2011 年 1 月 1 日后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50 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十四、工二十四、工伤伤保保险险基金新增支付的一次性医基金新增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疗补助金如何助金如何计计算?算?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 14 个月,六级伤残 12 个月。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

12、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长期治疗的其他工伤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6 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 60 个月,六级伤残 48 个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 10 个月,八级伤残 8 个月,九级伤残 6 个月,十级伤残64 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 26 个月,八级伤残 18个月,九级伤残 10 个月,十级伤残 6 个月。二十五、成都市工二十

13、五、成都市工伤伤人人员员住院治住院治疗疗工工伤伤期期间间的伙食的伙食补补助助费费如何如何计计算?算?答: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天 16 元计发。二十六、成都市工二十六、成都市工伤伤人人员转员转外就医治外就医治疗疗工工伤伤的,其交通、住宿、伙的,其交通、住宿、伙食食补补助助费费等相关等相关费费用如何用如何计计算?算?经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成都市外就医治疗工伤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往来旅途中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每天 200 元计发,包干使用,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或根据病情且经经办机构同意使用救护车、飞机等特殊交通工具的,本人交通费用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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