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智能楼宇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模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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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智能楼宇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模块内容全国智能楼宇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模块内容全国智能楼宇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模块内容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接轨,相当于工程师级别根据:劳部发1994 98 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根据:劳部发1994 98 号文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请办理开业的有效证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部分工种必须实施准入控制和凭证上岗。在中国市场,拥有一张证书也许比解释自己具备多

2、年的工作经验更具说服力!企业不惜重金“抢” 、 “挖”高素质智能楼宇人才。拿到符合中国市场需要,极具权威性的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代表着诱人的职业前景和薪资待遇的快速提升,也必将成为工商企业竞相追捧的白金一族。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前的国家劳动部与国家人事部)统一编号,并在网上登记管理查询!按照国务院、人事部、劳动部联合颁发的文件, 智能楼宇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是个人求职、升职、加薪的资格凭证,国内通用,与 130 余国家互认,是国内唯一具备法律效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其含金量等同于工程师证、律师证等。国家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认

3、证,权威证书,全国通用。由人保部、权威认证,是您能力的证明,身份的象征,晋升的依据。全国(楼宇管理师)工程师培训班正在报名中培训地点:北京职业工种: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作用:职业晋升、招聘录用、资格录入、职称评定、迁户口、辅助企业资质申请皆有重要参考价值报考联系人:曹老师物业:特指正在使用中和已经可以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及附属设备、配套设施、相关场地等组成的单宗房地产以及依托于该实体上的权益。各类建筑物分为:住宅小区的房屋,也可以是写字楼、商业大厦、综合商住楼宇、公寓、别墅、工业厂房、仓库、体育场馆等;配套设施、设备分为:市政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交通设施等;场地分为:庭院、绿地、道路

4、等。物业侧重于使用、服务和管理角度。物业的特征:1、固定性(在各级政府规划部门的规划范围内,进行精心策划,在施工中,要严格管理,保证质量。新建的物业,要和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2、耐久性(“精心设计,百年大计” ,说明建筑物)3、多样性(物业的多样性构成了城市乡村的不同风格,更加显示物业区域的风采)4、高值性(为业主的物业保值、增值,自然就成了物业管理企业的重要职责)5、权益性(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特别强调不动产、房地产、物业都不仅包括相关物质实体,而且包括依托于物业实体上的权益。物业的法律属性集中反映在物权的关系上,在我国,房地产物权是指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的房屋

5、的所有权及其占有土地的使用权)物业管理(proerty managment):是指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起源于 19 世纪 60 年代的英国,迄今为止,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十分流行并获得了蓬勃发展,被人们视作现代化城市的朝阳产业。20 世纪 80 年代,1981 年 3 月,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诞生。1994 年 3 月 23 日建设部以第 33 号令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这是我

6、国有关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正规化、法制化奠定了基础。1994 年 6 月 18 日,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并于 11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2003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这标志者我国物业管理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进入了高效、法制、规范的高速发展新时期。物业管理的特性:1、覆盖面广(从地域上看,管理面广,从管理对像上看,包括的范围也比较宽。从服务对象来看,由于各种物业归属于不同的业主或由各种各样的使用人使用)2、服务性强(物业管理人员属于社会服务人员,服务是物业管理的根本属性)3、专业性强 4、业主处于主导地

7、位(业主是物业的主人,在物业管理中业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实践中,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通过招标形式选择物业企业的服务,只有被业主接受,企业才会有生命力,才能取得合法收入,得到良好的效益)5、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一)物业的接管验收:主要是根据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制定物业的接管验收方案,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物业的接管验收。(二)物业管理方案和制度的制定:(1)建立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管理部门,确定人员编制(2)在物业管理早期介入中对物业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质量等提出合理建议(3)根据委托服务合同制定物业管理方案(4)制定各项物业管理制度(5)制定物业再开发利用方案(6)制

8、定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计划,并控制预算(7)制定房屋租赁方案,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三)客户管理服务:(1)提供业主或使用人入住服务(2)有计划地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3)接待客户日常来电、来信、来访,处理客户投诉(4)拟写物业管理的常用文书(5)建立与管理物业管理档案(6)测算并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8)在管区内组织和管理各种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四)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服务:(1)向业主和使用人说明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注意事项,进行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2)制定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计划(3)对房屋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4)管理监

9、督业主或使用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5)对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6)运用智能化物业管理系统进行管理(7)对特种设备的委托维修养护工作进行管理(8)编制房屋维修预算方案和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预算方案(五)安全服务:(1)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施的设置方案,正确设置消防器材(2)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服务(3)进行消防安全管理(4)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的行使和停放进行管理(5)预防和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六)环境保洁与绿化美化管理:(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治(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共用、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提供卫生保洁服务(3)对物业管

10、理区域内的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七)综合经营服务:综合经营服务是多种经营性质的有偿服务,综合经营服务中的特约服务,是具有第二节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一、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 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业主最基本的权利就是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和参与物业管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的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业主可以依据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的规定,依法请求或

11、者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一如请求分配建筑物公共部分应得的利益;请求正当管理共同关系的事务;请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行为的权利。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提出起草和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物业管理制度建议的权利。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业主有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以及行使对业主大会决定事项的投票权利。“投票权”是指业主作为投票人的权利。投票权是按照每一位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来确定的。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行使权利的主要代表就是业主委员会,业

12、主可以通过参加业主大会,行使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的权利。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有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如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改进的建议等。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有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监督的权利,如监督物业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服务质量和收费情况等。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可以对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质疑,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给予答复和说明,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要求得到合理解决。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

13、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监督权力是参与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相互间的双向监督。作为业主,可以监督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之,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也有权利监督该业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业主有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行使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伺法中关于合同终止、解除的有关法律规定。(二)业主在物业管

14、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提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是一种公共契约,属于协议、合约的性质,是由业主承诺的,是全体业主共同约定、相互制约、共同遵守的有关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行为准则,是实行物业管理的基础和基本准则,因此,全体业主都有遵守的义务。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程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存方面的规章制度,都是为了保障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保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根本利益的,县因此,全体业主都有遵守的义务。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

15、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由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业主大会不能组织与物业管理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业主大会自首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大会的职责(1

16、)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二)业主大会会议1、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业主大会一般有两种形式:集体讨论和书面征求意见。2、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定人数无论业主大会会议采用哪种形式,都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12 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可召开。3、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会议,但必须办理合法的委托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会议在委托范围内行使投票权,但不具有被选举的资格。不满 18 周岁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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