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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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体院字成体院字20092009 2 2 号号按照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特对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1、预审的意义。学位论文的预审工作是在完成所有预定的论文工作内容并完成学位论文之后,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的一次专家初审过程,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内容,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2、预审时间。学位论文预审一般安排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2 个月内进行,若不能按时提交预审论文,则答辩时间往后顺延。3、预审程序。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2、导师同意后,经所在系(所)审查后报学位科,由学位科负责安排 1-2 名专家进行预审。4、预审论文格式。预审按双盲进行,预审论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及相关人员的名字(预审论文格式见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中心”的“论文与表格” ) 。5、预审结论。预审专家在学位论文预审后应详细填写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评价表 ,并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结论。对于预审合格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于预审基本合格的研究生,应根据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在 1 个月内对学位论文做进一步的修改,经导师同意,同行专家审阅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于预审不合格的研究生,允许在 3 个月至半年内对论文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进行研究、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和预审专家复审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需提供论文修改情况书面说明。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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