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会转型中的农民工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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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乡社会转型中的农民工的权利保护城乡社会转型中的农民工的权利保护摘 要:进入 21 世纪以来,城市也在不断地转型,而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工的地位日渐突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农民工的权益缺失问题主要是政治参与权、劳动权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而其权益缺失的原因也包括多种因素,可从多个角度分析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词:农民工权利;政治;劳动权;教育;二元制度;多元化在城市转型的今天,大批的农民从农村到城市来打工,形成了一种农民工群体。他们有自己的土地,但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城市的“出卖劳动力” ,他们参与工业劳动,被视为工人,但又因为户籍制度属于农民,被排除在工人劳动保障之

2、外。大部分的农民工并不能称之为“正式工” ,用人单位不会与他们签订正式的雇佣劳动合同,也不会为其买保险,更没有其他的保障。劳动者是弱者,农民工是弱者中的弱者,对农民工的保护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公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 “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以实现”这是公民权利必须加以保护在宪法上的体现。但是农民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其基本权利却一直不受重视。农民工在融入城市发展这一进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性存在问题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参与政治的权利,农民工也不例外。但农民工在参与政治时却存在诸多问题。农民工参与政治其实就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党的领导监督下

3、,有序地参与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宜,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但在农民工进城打工这样一个人口流动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人户分离”的局面。这些人年满 18 岁,具有政治参与的行为能力,他们的户口在农村,本应该参与当地的政治活动,比如选举,但这与他们的实际生活关系不大,不能满足他们政治参与的目的性。农民工虽然已经取得非农的职业身份,却难以真正地像城市居民那样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这样的身份界定使其成为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边缘人” ,在政治参与的问题上不免尴尬。二、农民工的劳动权的保障还不完善劳动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劳动权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等等。劳动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它是与人的

4、生存权、健康权一样,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权利。首先,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往往因为其户口不在城市而遭受歧视,只能进入一些收入低、劳动保障不利、环境差的单位就业。而政府单位也为农民工进城打工设置了“高门槛” ,要求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才能进城工作,这些手续往往都很复杂。其次,农民工的报酬权也严重受损。农民工的报酬经常被拖欠,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虽然近两年政府在农民工请求报酬的问题上作出了相关的政策来调整,但这种现象依然存在,因为本质的问题并没有解决。除此之外,农民工的休息权、劳动安全保障权、教育培训权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也明确规定了一天的工作时

5、间不得超过 8 小时,每周应当有休息的时间,但实际当中,用人单位为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肆意违反劳动法规,常借用“自愿协商”为幌子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侵犯农民工休息权。三、农民工的子女教育得不到保障我国的青少年教育是“全民教育” ,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农民工子女应和城市儿童一样得到同等的尊重,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益。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子女上学的问题却成了难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者已成为社会“流动”的主力军,以石家庄为例,就有 30 多万的流动人口,与之同行的还有 2 万名学龄儿童。这些进城务工者们在城市里用辛勤的汗水打造天地的同时,也在试图为他们的孩子

6、在城市里寻找一个安定的课堂。可是,户籍制度、经济因素等诸多“门槛”让这些没有城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享有和城里孩子一样受教育的机会还有一定的难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户籍的问题,因为他们原有的户籍在流出地,不在这个流入地,现在的户籍制度制约了他们。第二个在于现在的流出地,因为他们的户籍在那个地方,他们的整个学籍就没办法在那儿办。所以,没有这个地方的学籍,他们也就没有相应的经费投入。那么对于这批人,现在是没有完全纳入到流出地的整个教育规划里面,包括他们的经费安排,包括他们的师资考虑,还包括其他一系列的相应措施。可以看出,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体制和相应的管理服务机制帮助农民

7、工子女解决就学问题。农民工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我们不可离弃的兄弟姐妹。关注他们的发展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发展。对待农民工权益保障,我们应有积极的态度,并充分运用变化的、运动的、发展的眼光,看待农民工遭遇的问题。按照事物的内在本质规律,维护农民工的一切权利,还农民工一个完整的国民待遇。按照前面所分析的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下对策:首先,要推进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农民工政治参与从无序到有序、从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到制度化政治参与、从局部表层化政治参与向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从政治参与本质上讲,它是一个政府、社会、公民(包括农民工)三者的互动过程。但从我国公

8、民社会发育缓慢国情来看,三者的作用并不均衡,政府是居于主导地位的。政府要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相关制度机制。一方面要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应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逐步、分层次、有条件地降低以至取消农民工落户门槛。同时,加快降低或取消户籍与就业、购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格、权利的关联,减弱现行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发展的限制。在这个基础上,应考虑以居住地为依据,赋予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同等权利。另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农民工政治利益表达机制。一些国家的政治发展实践表明,如果政治体系的参与机制不完善,参与渠道不通畅,对参与的吸纳能力十分

9、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参与拥挤”和“参与膨胀” ,因此造成政府更迭,社会动荡。其次,在宪法保护的范围内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制定具体的法律保证劳动权的实施。宪法上规定的劳动权通常是一种主观性质的权利,这种主观性质的权利要实现其客观化,必须依赖于具体立法的规定。在我国,宪法基本权利本身缺乏直接适用性,往往需要通过法律的规定来得以具体化。宪法权利的存在并不一定要求权利得到细化,而更多的是国家公权力对之保护手段的具体化,使其最终能为劳动者行使实在的法定权利提供依据。不可否认,在我国劳动权属于比较完整的宪法权利,它既得到了宪法的直接承认,又有立法机关的进一步具体化。虽然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民工的

10、劳动权保障并不存在所谓的法律盲区或立法空白,但是,在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劳动权作出的众多规定中,却找不到相关针对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的规定使他们的劳动权利受到侵害时得到更便捷有效的保护措施。加上法条宽泛、原则和可操作性不强,配套法规缺位等原因,使得相关违法责任的追究问题在作出具体规定方面受到限制,农民工维权困难。因为劳动权是权力体系,除了劳动法这一劳动体系基本法外,立法机关还应当制定与之相关配套的单项法律法规,形成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的“法定权利”,给农民工一个相对公平的就业环境。最后,对待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可以从多方面分析解决。一是进一步完善义

11、务教育管理体制。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时,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其就业所在地也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预算。这样,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就没有了保障。要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破除城乡分割,保证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二是实行同城同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纳入免杂费、课本费和“资助扩面和营养餐工程”范围。在免收杂费、课本费上,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应免尽免” ,并列入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考核内容。在扶贫助学上,施行“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

12、划” ,全面救助失学农民工子女入学,以资助其完成学业。三是大力扶持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中国的教育事业,只靠政府这一个“轮子”推动,发展速度总是有限的。如果再加上另一个“轮子”民办教育的推动,一定会发展得更快、更好。对于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两轮”推动尤显重要和有效。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总之,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不仅仅是单纯的教育问题,它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尤其是“外来农民工子女城市就学的实现”不仅需要家庭内部成员提供的看护、认知、情感等无形资源支持,而且还需要社会、

13、政府的支持。在城市迅速转型的过程中,作为国家事务管理者,要重视农民工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应正视农村人进城。在市场经济新体制下,作为国家事务管理者,无论是最高管理者,还是行政管理人员,针对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都应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人文关怀理念作为管理国家事务的指导思想,同时加强社会责任感,只有如此,才能在审视农民工这一问题时持有冷静的头脑和持有客观的态度.。城市市民要切实转变观念,尊重农民工,承认他们的人格、价值,宽容他们的一些天然缺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关注、关心一下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哪怕是生活细节上的问题。综上所述,农民工来源于农民,但不同于农民,非工非农是其基本定理和现实,关于其名位、功效、待遇、问题、制度等等都应统一于工人或员工之眼光和理念,这不仅是还农民工真实面目的关键,而且更是理性认识农民工的核心所在。参考文献: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2莫纪宏.实践中的宪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95.3徐静.人权视野下的农民工劳动权问题探析j.法制与社会,2007,(10):224-226.4王飞.部分地方户籍制度改革情况调查报告r/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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