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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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特制定 xx 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基本原则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

2、理,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包括教体局机关、各中心校和局属各单位。(二)专项治理工作内容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省、市、区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超出省、市、县(市、区)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是指未达到换车条件,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

3、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4.摊派款项购车,是指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是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6.公车私用,是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三、治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 2011 年 11 月底基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清理纠正(截至 8 月 8 日)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

4、明确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1.登记自查(截至 6 月 10 日) 。各单位对公务用车登记,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 2) ;车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登记自查情况负责。登记表于 6 月 10 日前报教体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局机关 307 室) 。2.审查核实(截至 7 月 20 日) 。教体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

5、导小组办公室审核。3.纠正处理(截至 8 月 20 日) 。教体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筹考虑,对违规问题做出处理决定,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强化监督 (截至 10 月 20 日)教体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编制核定和配备标准情况、登记自查情况、纠正处理情况等进行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建章立制(截至 11 月 30 日)根据上级部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 xx 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报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备案。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一)违规车辆的认定。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乡(科)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管理的暂行规定 (豫办199726 号) 、 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 (厅文199922 号) 、关于 xx 市党政机关配备更换公务用车实行备案制度的规定 (郑纪200416 号)和新颁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中办发20112 号)等相关文件认定违规车辆。对超编制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以下简称超编车)的认定,按原有编制标准;没有编制标准的,按新编制标准。单位公务用车总量超过编制数的,按配置时间顺序确认超编车。对超标准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以下简称超标车)的

7、认定,在中办发20112 号文件下发之前,经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纪检机关审核同意购置的车辆,依据原有配备标准;在我省、我市、我区新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下发之前,暂停受理新购公务用车申请。(二)违规车辆的处理。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进行。对属于一般公务用车的超标车,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实际价值又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一般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对属于一般公务用车的超编车和摊派款项购车,一律收缴,并按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拍卖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的,须报本级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换回、退回。违规车辆的处理,由教体局公务用车专

8、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教体局和区属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三)越野车的管理。教育系统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 SUV车型) 。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须严格审批程序,纳入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四)下拨和赠送车辆的管理。对上级下拨车辆和下拨专项资金所购车辆,以及接受赠送车辆,必须符合省、市、区车辆配备标准,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纠正处理。(五)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要区别情况、体现政策。对主动自查、及时纠正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

9、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不及时纠正的,严肃处理;对我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始以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六)严禁借机更换公务用车。凡是提拔、交流的干部,必须优先使用单位现有车辆,严禁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新购置车辆。特殊情况确需购置的,须报上一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现有车辆数超过新编制标准的,一律不准新增、更换车辆,逐步达到新编制要求。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区教体局的领导下进行,成立 xx 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体局综合科

10、,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设立情况要在 5 月 25 日前报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严格落实责任。教体局对 xx 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中心校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教体局将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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