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与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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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与汽车工程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师承担教学与教学管理任务规定教师承担教学与教学管理任务规定一、总一、总 则则1、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控,特制订本规范。2、本规范适用于本学院各专业团队从事全日制大专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外聘教师和各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教师。3、执行本规范的情况是对本学院各专业团队教师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奖惩,职称晋升和聘任的重要依据。二、教师任课资格教师任课资格1、新教师(指引进的青年教师、新聘用的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

2、青年教师实行指导教师培养制度,指导老师应是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由各专业团队负责提名,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2、新开课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已掌握拟开课程该课程教学内容,熟悉各教学环节,且工作考核称职。(2)提出拟开课程的全部教案,由专业团队负责安排 1 至 2 名指导教师审阅,确认符合该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3)由所在专业团队组织试讲,经评议已达到开课的基本要求。引进的教师曾讲授过拟开课程时,只要求符合条件(2),(3)。3、教师开新课(指本学院各专业团队新设置的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1)进修过该课程,成绩良好,或对新课程所属学

3、科领域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积累有较多的参考资料。(2)提出新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较详细的提纲,经各专业团队讨论,报所在专业团队负责人审定后实施。本学院各专业团队主干课程原则上由讲师以上(包括讲师)任课;外聘教师原则上要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优2先聘用。鼓励聘请企业一线工作人员担任实训教学环节的教学。三、教学任务的承担三、教学任务的承担本学院各专业团队教师必须首先满足本专业团队的教学任务,承担教学任务时,可根据课程的性质和课程教学团队的情况按以下形式进行:1、一名教师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含实践环节) 。2、多名教师合作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原则上每门课程配置的

4、教师人数不超过 2 人(独立实践教学环节除外) 。3、鼓励实验员承担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任务。四、教学过程四、教学过程(一)课堂教学1、教材(包括文字教材,音像等教材等)的选用由专业团队讨论确定。应优先选用高职高专规划的教材。因教学和教改需要,经本学院各专业团队负责人批准,报学院和学院教务处备案,教师可编写有本专业特色的讲义或补充教材。2、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应注意做到:(1)明确所授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它课程的关系。(2)掌握所授课程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3)了解授课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情况,班风,优秀生和学习困难,成绩差的重点学生等)。(4)主讲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书

5、,制订课程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进度表应示明:每讲课的章节;授课方式与手段;课堂讨论,实验及习题课的章节;授课方式与手段;课堂讨论,实验及习题课的安排等。(5)主讲教师在授课前应认真备课,编写讲稿(或授课提纲),并做好课堂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讲稿应不断更新,主讲同一课程未满三届的教师,每届均应重新编写讲稿,之后,如只进行局部补充修改时,连续使用亦不宜超过三届。3、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1)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准时上课,不提前下课,也不宜拖堂。(2)恰当安排进度,使每讲课有足够的信息量。(3)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使课堂气氛既严肃,又活跃。(4)根据课程性质,特点,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

6、高教学效果与效3(二)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1、辅导答疑是对学生自学进行有针对性指导的教学方式.通过辅导答疑应达到以下目的:(1)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掌握课堂教学内容.对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教师应着重于指明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而不简单地直接提供答案。(2) 密切师生关系,进行因材施教。引导优秀生进一步钻研,深化学习内容,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3) 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征求学生对本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方式。2、课程教学期间,每二周至少安排一次辅导答疑。应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问题可适当组织集体答疑。答疑形式和地点可由教师灵活处理,鼓励通过网络课程的形式进行答疑或教

7、学讨论。对学习困难,成绩差,又不主动答疑的学生,教师应进行质疑。3、教师应配合课堂教学布置一定的课外作业(习题)。作业要有启发性,应能激发学生思维,避免照套例题。作业份量要适当,可指定必做题和选做题。4、学生的作业应全部批改。对于个别专业基础课,当作业量大时,可部份批改,批改量亦不得少于二分之一,且应注意覆盖全体学生。5、教师批改作业应认真,细致,及时.对学生在作业中的创新思维,独立见解等优点,可在批语中予以鼓励,对错误之处,应要求学生更正,对潦草,马虎应付的作业,应退回要求重做,对确认为抄袭作业的学生,必须给予批评教育;对缺交作业的学生,应及时督促补做。(三)实训1、实训课(包括单独开设的及

8、未单独开设),是培养学生通过观察,实践进行认知和生产能力训练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由本学院各专业团队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制订实训课程标准。2、指导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编写实验指导书或选用合适的实训教材,明确每次实训的目的,要求,提示注意事项。3、实训课前,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作好实训预习。实验员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44、每次实训开始时,指导教师除向学生提出本次实训的目的,要求外,应强调实训操作中保证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实训过程中,教师应巡视检查,在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指导。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实验方法,不允许擅自修改数据或抄袭他人结果。5、每次实

9、训结束时,应要求学生按规定时间提交实训报告.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实训报告,并记载成绩。(四)实习1、实习(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是使学生学习本专业的直接知识和技能的实践教学环节。由各专业团队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制订实习大纲,确定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指导方式,时间分配及实习的考核办法等。2、实习的组织形式可根据实习的目的,要求,专业特点和接受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或将班级分为若干小组分散进行。当比较分散时,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3、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生产实习的指导工作可由本学院各专业团队的指导教师和接受

10、实习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指导小组,共同负责。4、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期间的表现(生产实习还应征求现场人员意见)评定实习成绩。5、教师的实习日志,实习工作总结和学生的实习报告,按教学类档案有关规定归档。(五) 课程设计1、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相应课程的理论知识,解决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综合性实际问题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应通过课程设计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路,提高运算,制图等基本技能,使学生得到独立进行设计的初步训练。2、课程设计的题目和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3、课程设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课程设计期间,指导教

11、师每天都应到设计室检查,指导。(六)课程考核51、每门课程都应进行成绩考核。考核方式分两类:考试和考查。考试课程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可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笔试或口试,或笔试后抽查口试;闭卷或开卷;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等.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2、每学期的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日程,时间,考场),提前公布。主考,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确定.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安排考试,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批准。(七)命题1、命题的内容范围应以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要有较宽的覆盖面,突出基本的,主要的和关键的内容,着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在理解基础上综合应用的能力。试题应有较高的信度(

12、可靠性),效度(准确性)和一定的难度,区分度(梯度)。2、试题的表述,用词要恰当,表意要确切,文字要简练,不能使学生费解或误解。3、每门课程应出两套试题(即 A,B 卷),其题型,题量与难度相应大致相同.由教务处选拔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用作补考.4、已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应由试题(卷)库调用,无试题(卷)库的应考教分离,由教研室组织命题,提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5、考试的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学生试卷及教师的“课程教学工作小结表“按教学类档案有关规定归档.五、听课制度五、听课制度1、专业团队负责人每个月 6 学时、教师每个月 2 学时。2、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听课记录卡

13、,每听课一次填写一次,听课人员在每学期第 18 周前填好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听课登记表 ,交所在部门。听课卡由学院保存,学院于期末前将听课登记表、部门听课统计表和听课情况汇总交学院教务处。六、奖惩六、奖惩1、对模范执行本规定,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书育人等某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经本人申报或专业团队推荐,由本学院报学校评定,可授予相应的优秀教学成果奖,6教学优秀奖,或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称号,并在考核,职称晋升和聘任中予以肯定。2、对违反本定或学校有关教学工作规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后果,构成教学事故的教师,将视情节,性质,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信息与汽车工程学院200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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