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会计处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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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会计处理探讨 - 编辑整理: excel 视频教程下载 编辑:王菲 文章来源:新浪 分离国有企业所属的社会职能部门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国有企业竞 争力的重要保证。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变化,对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的社会职能部门有关业 务事项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是一个新的挑战。本文对此进行初步探讨。一、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的会计业务事项的变化会计主体的变化。会计主体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前提之一,明确会计主体,才能把握 会计处理的立场。尽管许多国有企业对各个部门实行单独核算,并编制内部会计报表,其 内部核算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但真正对外的

2、会计主体仍只有一个, 就是企业本身。从国有企业分离出去承担社会职能的部门将独立于原企业,实际上变成了 多个真正的生产经营性的会计主体或承担其他社会职能的会计主体,有的还将变成另一会 计主体的组成部分,如企业办的小医疗机构被大的医院受让等。适用的会计制度的变化。过去在一个企业里,为了核算的统一,或者为了企业集团 合并会计报表的需要,各个部门一般统一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至少要求与企业会计制 度接轨。分离后,这些社会职能部门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性质重新确定自己适用的会计制 度,如医院、学校只能适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会计的重要职能是反映和监督。以上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会计对其进行核算予以反映,所 涉

3、及的业务事项必然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二、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的会计业务处理现行国有企业所属社会职能部门有两种主要的经济模式:一种是国有企业内部独立核算 的非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非法人单位”) ;另一种是国有企业投资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 “法人单位”)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要兼顾这些因素。下面具体探讨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 能部门时所涉及的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一)关于资产清查的会计处理对资产的清查,首先要对所分离部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 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 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

4、、毁损、报废等,国有企业主体或国有企业直接、间接投资的法人单位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盘亏、毁损各种物资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 记“库存物资”、 “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等科目。盘盈各种 物资时,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以上处理同时要结转物资成本差异和商品进销差价。按规定转销盘亏、毁损的物资时,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按可以 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数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两者的合计数贷记“待 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

5、借记“营业外支出 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 失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各种物资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 记“管理费用”科目。盘亏固定资产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科目, 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反映该固定资产价值及其 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后产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 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

6、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 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盘盈固定资产时,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额,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额后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账款,经批准转销时,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的,借记“管理费用” 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采用备抵法核算的,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科目。对于确实无法偿还的账

7、款,按规定转销时,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 入”科目。对于尚未处理的潜亏、产成品清查损失和亏损挂账,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可以 直接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实收资本,借记“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 “实 收资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有一点要注意,国有企业投资的待分离法人单位在清查时,其会计处理按以上程序进行, 国有企业主体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在待分离单位是直属的非法人单位的情况下,国有 企业主体才做上述处理。(二)关于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经批准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的国有企业,按照规定要聘请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 进行资产评

8、估,评估资产价值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后,进行如下处理:所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非法人单位。国有企业应按批准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 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 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类科目,贷记(或借记) “资本公积”科目;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 “固 定资产”科目,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 借记) “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 “累计折旧”科目。所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法人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投资方

9、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按 投资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科目,被分离的法人单位也要相应调整有关资 产类科目和“资本公积”科目。另外,聘请中介机构所发生的审计、评估等费用,应由国有企业主体承担,并计入当期 管理费用。(三)关于资产分离、转让的会计处理国有企业分离所属社会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 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 (国经贸企改号文件)的精神 “要坚持多种形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可以采取的形式有以下几种,不同的 形式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移交给当地政府。这种形式与企业分立业务有点类似,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对 分离后的整个企业重新建账处

10、理。但是,根据会计核算原则中的重要性原则,由于分离所 属的社会职能部门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相比,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所占的比重上都很 小,因此我们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方法。不妨将其视同国有企业无偿将其所属的社会职能部门捐赠给当地政府,在不影响国有企业损益的前提下,进行如下处理: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非法人单位的,由国有企业直接冲减其相应的资产、负债和资本 公积;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法人单位的,国有企业按投资比例冲减其长期投资和资本公 积。整体出卖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此时,应由国有企业与其他法人、自然人签订产 (股)权转让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国有企业内部独立核 算的非法人

11、单位的,由国有企业直接调整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并进行相关 的损益处理。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法人单位的,按转让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转让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差 额调整相应的“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和“投资收益”等科目。单独或与有关部门投资合办,实行产业化经营,由福利型转为经营型,由无偿服务 转为有偿服务。这主要是因当地政府接收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如医院)有困难而采取的 方式,其实际并未脱离企业,只是由企业投资控股而已,因此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进行会计处理就可以了。至于出租,则是企业资产经营经常采取的

12、一种方法,仍应按企业 会计业务中的其他业务收支处理规定处理。(四)会计报表处理国有企业在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期间,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编报会计报表,并分别报送主管 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法人单位。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如子公司)开始清理财 产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清理财产工作完毕后,应向国有企业和 其他投资方的管理部门移交资产负债清册。在评估结束并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账面价值 后,编制资产负债表。所分离的社会职能部门为非法人单位。因其不是会计主体,因此无需单独编制会计 报表,而由其母体企业按上述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分离后的国有企业。因保留生产经营主体,

13、会计核算前提“持续经营”没有受到 影响,因此仍应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在分离后,应编制资产分离日的资 产负债表,并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五)过渡期的会计处理待分离的是非法人单位。国有企业有必要在其他资产下增设“待分离资产”科目,在 其他负债下增设“待分离负债”科目,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增设“待分离资产处置”和“待分离 资产评估”明细科目,以便于国有企业单独核算和反映分离单位的经济活动。待分离的是法人单位。国有企业只是投资方,不用专门处理,但可在年度报告中进 行适当披露。另外,关于评估基准日至分离日,由于持续经营引起分离的单位净资产发生变化,经审 计确认批准后,分离的单位是国有企业直属的非法人单位的,国有企业可以按增加、减少 的净资产,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方式收回或补足,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科目;分离的单位 是国有企业投资的法人单位的,国有企业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科目。总之,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会计业务处理复杂。 会计人员要结合实际,根据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妥善做好会计业务处理工作,促 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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