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40447725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3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2013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3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一、病病假假工工资资计计算算基基数数、病病假假工工资资计计算算公公式式、病病假假工工资资怎怎么么算算?项目患病 6 个月以内(病假工资)患病 6 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本企业工龄 X年X8X3应扣工资基数40%30%20%10%060%50%40%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 70%来确定。2.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系数: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 6

2、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 2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 60%;3)满 2 年不满 4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 70%;满 4 年不满 6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 80%;4)满 6 年不满 8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 90%;5)满 8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 100%;6)连续休假在 6 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 1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 40%,满 2 年不满 3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 50%,大于等于 3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 60%。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

3、准的 80%;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二二、病病假假工工资资支支付付规规定定、病病假假工工资资计计算算方方法法、病病假假工工资资计计算算标标准准?1.非全月病假:非全月病假:1)非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2)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21.75)病假天数当月所得工资= 当月工时工资+(10002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2.全月病假,1)

4、非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2)定额人员:应扣病假工资病假工资 = (100070%)应扣工资基数 + 100030%当月所得工资 = 1000 应扣病假工资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的 80%,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的 80%支付。三三、新新劳劳动动法法病病假假工工资资规规定定、劳劳动动法法病病假假规规定定如如何何发发放放、病病假假工工资资如如何何计计算算?1.北京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 21 条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

5、单位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2.上海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 6 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 2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60%计发;2)连续工龄满 2 年不满 4 年的,按本人工资 70%计发;3)连续工龄满 4 年不满 6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100%计发;4)连续工龄满 6 年不满 8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90%计发;5)连续工龄满 8 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100%计发。疾病救济费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 6 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

6、济费:1)连续工龄不满 1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40%计发;2)连续工龄满 1 年不满 3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50%计发;3)连续工龄满 3 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 60%计发。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 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 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企业月平均工资的 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80%。3.深圳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 50 条规定: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1)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第 52 条规定:职工在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应按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