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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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保证金制度安全保证金制度本文由 gpzx_shh 贡献doc 文档可能在 WAP 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 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初稿 )2009-12-25上海有限公司 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 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2009 年末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精神,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 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注重安 全生产的氛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使安全生

2、产管 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 办法。 (含) 以上干部及外来施工 (安装) 第二条 本办法人员适用于公司班组长 队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是属于年度安全奖惩的一种,公司按照分级管理, 逐级考核、奖惩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通过安 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 依据年度公司考核的结果对完成安全生产 目标的个人或单位予以返还和奖励, 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 予以扣罚。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个人、外来施工(安装)队按年或项目工期一 次性支付。 第五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管理:环安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

3、,编制在岗人员风险抵押金缴纳名单及金额,经总经理 核准后,下发年度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通知。财务部负责安 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财务部开设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 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第七条 本制度中所指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覆盖该系统的所有主管,如设 备部分, 覆盖生产部副理、 生管主任、 设备机修科正 (副)科长, 依此类推。二、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标准 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标准 第七条 单位或个人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标准。 1、总(副)经理: 2、部门经理: 3、科长: 4、组长: 以每人月应发工资额为标准(取整数) 5、公司外来施工(安装)队按承

4、包合同金额的 5缴纳安全生产 目标风险保证金,最少不低于 1 万元; 6、外来施工(安装)队未交纳风险保证金的不得安排工作,否则 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和补交 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和补交 第八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环安部)核实后,返还给缴纳单位或个人。 1、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前未发生生产等安全事故、未受违章处罚, 可全额返还。 2、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员工个人与企业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前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违章/违约处 罚的, 根据安全合同条款扣除违章/

5、违约款后, 返还剩余部分。 3、发生责任事故或受违章处罚的单位或个人,财务部门接到罚 款通知书(单)后,从该单位或个人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通知单位或个人补交,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 终止施工可从工程(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4、外来施工(安装)队与公司终止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 还,由公司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委会审核批准后由财务 部门办理。 5、责任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由个人提出经公司安委会审 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也可由公司统一转入下一年度进 行考核。四、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管理 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 保证金的管理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保证金管

6、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2、审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额度,返还数额,结转数额,并报 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3、监督各单位(人)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 金,逾期未缴纳的,可责令缴纳;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返还、 第十条 奖励工作。保证金的监督 五、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监督 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 保证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监督部门(公司工会)应履行好 第十一条 以下监督职责: 1、审查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收支、管理情况; 2、 接受申诉,反映各单位的各方面意见, 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保证金的

7、认定 六、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保证金的认定、考核及实施 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 保证金的认定、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事故的认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室提出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 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重大火灾(损失金额在 及爆炸事故。 1、 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进行处理, 元以上)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 劣的扣除 三个月实发工资/人.起 。 2、 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扣除一个月安全保证金/人.起的安全生 产保证金 (可重复扣除) 如果责任单位是外来施工 。 (安装) 队, 扣除 10000 元/人.起的安

8、全保证金, 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20000 元/人.起。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扣除 20%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四条 若发生一起人身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停工日期在 或者影响产量 吨) 、一般火灾(损失金额在 天 元以上)事故、中毒事件事故。 1、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理, 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 劣的扣除二个月实发工资/人.起。 2、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扣除 % /人.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 。如果责任单位是外来施工(安装)队,扣 除 5000 元/人.起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

9、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10000 元/人.起。 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扣除 10%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五条 若发生一起人身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停工日期在 或者影响产量 吨)、轻微火灾(损失金额在 天 元以上) 、一次失窃金额在 3000 元以上案件事故。 1、 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进行处理, , 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 况恶劣的扣除 10000 元/人.起。 2、 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扣除 % /人.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可重复扣除) 。如果责任单位是外来施工(安装)队,扣 除 3000 元/人.起的安

10、全保证金, 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 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元/人.起。 第十六条 若发生一起公司记录事故或其他一般事故。 1、 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进行处理, , 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 情况恶劣的扣除 半个月实发工资/人.起。 2、 事故责任人单位主管 (或外来施工 (安装) 扣除 队) % 5000元/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如果责任单位是外来施工 (安装) 队,则扣除 2000 元/起的安全保证金,并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的或情况恶劣的扣除 3000 元/人.起。第十七条 受到工程国家政府机关在

11、安全、环境管理、消防、治安方面的 “责令改正通知书”累计达三次(同一问题) ,扣除公司责任 单位 (或外来施工 (安装) 队) 3000 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七、对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扣罚和奖励 对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扣罚和奖励 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奖励金的来源:从安全生产保证金罚款和按国 家规定提取的安全资金中提取。 第十九条 年底结束时,公司(不含外来施工(安装)队)100完成公 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因违章或事故原因被扣除的安 全生产保证金不超过 10%, 按扣除违章或事故原因罚款后剩下 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 1.5 倍并结合部门系数给予奖励(

12、部门系数见附件) 。若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过 30%但不 超过 50%时,返回因事故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按被 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的 0.5 倍并结合部门系数给予奖励 (部门系数见附件) 若因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过 50%, 。 只返回因事故原因被扣除后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给予奖励。 外来施工(安装)队只返回因事故原因被扣除安全保证金后剩 余的安全生产目标风险保证金,公司不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年 12 月 20 日前,按照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完成上年度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考核工 作,提出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安全生产委 员会办公室根据审定结

13、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扣罚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每年 1 月份由公司财务部将安全生产保证金收支情况报送公 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十三条 考核期间如涉及职务调整、工作调动,上岗员工以新任岗位 的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及时间收取抵押金, 扣罚和奖励 按月分段计算。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其他有关安全奖罚规定仍有效,已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 罚的不再进行重复罚款。 第二十五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 02 月 01 日起施行。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 年 12 月 30 日九、附件部门 生产部 业务部 财务部 行政部-仓库 1.5 1.1 0.8 1.1部门系数备注行政部-其他 环安部 总经理0.8 1.1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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