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建筑专业施工图技术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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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2011 年建筑专业施工图技术问答年建筑专业施工图技术问答2011 年建筑专业施工图技术问答第一章 建筑节能1.1 公共建筑1. 现在有一些超大规模的商业建筑,仅有部分房间设分体式空调,按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 3.1.1 条规定,大于等于20000m2 的全面设置中央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算甲类建筑,此类建筑的中央空调部分的建筑面积远大于 20000m2,请问,此建筑定性为乙类建筑合适吗?答:2010 年我省颁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公共建筑分为甲乙两类,其主要原因是公共建筑的范围广,能耗差别大,对高能耗的大型公共建筑作出了节能 65%等规定,以有效达到降低公共建筑能耗的目的。但标准

2、的条文说明使许多大型公建可以不按甲类建筑进行设计,存在较为不合理的现象,鉴于目前规范编制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可按标准的条文说明执行,但在节能设计专篇及计算中应明确空调与非空调的面积及比例以作为判别甲乙类建筑的依据。已建议标准编制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解释,以纠正此不合理情况。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96-2010)第 3.1.1 条的条文和条文解释不太一致,单栋建筑面积大于 5000,且采用中央空调的一般公建是否要按甲类建筑计算节能?答:不矛盾。第 3.1.1 条“单栋建筑面积小于 20000,大于5000,且采用中央空调的重要公共建筑”在条文解释中已阐述很明确“此处所述的重要公共

3、建筑是指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建筑面积5000m2 以上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建筑(如医疗、卫生、体育、邮电、通信广播、交通运输等建筑) ” 。3. 省标 DGJ32/J96-2010 第 3.3.8 条审图中如何判定?规定中“不应大于 35”是否有误?答:现阶段可不执行,已建议标准编制部门在修订时调整。4. 国标 GB50189-2005 对地面有热阻1.2(?K/w)的规定,而省标 DGJ32/J96-2010 仅对地下室地面有规定,对于无地下室的省内建筑地面是否无须进行设计?对于夏热冬冷的江苏地区是否有利?答:现行省标 DGJ32/J96-2010 对无地下室的建筑地面没有规定。5. DGJ3

4、2/J96-2010 第 3.5 章关于细部特殊部位的设计思路可否延伸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如何理解围合性和完整性?答: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有专项规范,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按各自的规范和规定执行。6. 中小学的教学楼,按规定应该做节能设计。由于本地区学校的教学楼大都采用南向外廊,教学楼的体形系数也都较大,且外廊的墙面均为外墙面,节能计算下来保温层很厚,走廊上学生较多,墙面破坏较严重。教学楼的使用一般避开了高温酷暑和严冬,冬、夏两季教室有很长时间是空闲的,根据教室的使用特点,是不是可以在走廊的外墙上降低点标准,利用自保温墙体不在附加保温层来解决走廊外墙面破坏严重问题呢?如能减低则降低多少为宜。 (按节

5、能标准要求,现有的自保温材料墙体是不能达标的。适当降低外墙指标,通过加强门窗等其他维护结构的热工指标来权衡计算,对门窗要求太高了,实施也有一定难度).必须满足答:不能降低节能设计标准。合理的外保温或自保温体系能满足正常的使用和节能要求。当外墙传热系数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性指标要求,也可通过加强其他方面的节能措施进行权衡计算,但必须满足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 年版)第 2.3.3 条的规定。7. 商店无框玻璃门按公共建筑节能标准,要采用中空玻璃门,实施起来有困难,审查时该如何把握?答:应满足规范对外窗的要求。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目前有两本规范可执行,

6、国标 GB50189-2005、省标 DGJ32/J96-2010,属甲类公共建筑的要执行省标这无疑,如属乙类公共建筑是否可从两本规范中任选一本执行?答:有地方标准时,一般按地方标准执行。1.2 居住建筑1. 住宅外遮阳的设计问题。最近我们正在设计一个超高层住宅的项目,约 45 层。关于超高层。问:(1)超高层住宅外遮阳是否可以使用活动外遮阳,可以允许使用哪些活动外遮阳?(2)如果不可以使用活动外遮阳,是否需采用固定外遮阳,固定外遮阳的要求?(3)是否可以不设置外遮阳?答:(1)超高层住宅选用活动外遮阳应满足抗风压性能要求。也可采用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技术。(2)也可利用阳台和其他外挑板等做固

7、定外遮阳。南京市工程尚应执行宁建科字(2008)702 号文的规定。(3)南向窗户必须设置外遮阳,不设置外遮阳不能进行权衡计算。2. 双层中空玻璃外窗(6+19A+遮阳叶片+6)其遮阳叶片是否可认定为遮阳设计?答:可以作为建筑外遮阳,但应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3. 省标 DGJ32/J26-2006 第 6.2.5 条“住宅的南、东、西向窗均应设置外遮阳设施”省标 DGJ32/J71-2008 第 5.4.2 条“南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宜设置为活动式,东西向外窗宜设置外遮阳设施,设置时应为活动式外遮阳。 ” ,二者如何掌握?答: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外遮阳具有良好的节能效果,同时活动外遮阳不影响冬

8、季被动采暖,因此省标 DGJ32/J71-2008 对居住建筑的外遮阳做出了具体规定,应按此标准执行。4. 设计说明常见的建筑外门窗气密性标准有两个: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7106-2008 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不一致,如果设计按前者:7 层以上建筑气密性为 6 级,如果设计按后者:7 层以上不低于 4 级,以哪一个为准?答: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关于外窗气密性采用标准为 GB 7107-2002,该标准已被 GB 7106-2008代替。原标准气密性 4 级与现标准气密性 6 级,对最大空气渗透量的要求是一样的,允

9、许空气渗透量的范围有所不同,因此并不矛盾。现设计应按 GB 7106-2008 执行。5. 居住建筑南向是否所有外窗(含凸窗)均应有活动或固定外遮阳设计?答:是。省标 DGJ32/J71-2008 第 5.4.2 条已明确规定。根据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2009年版)第 2.3.3-7 条的规定:南向外窗不设置外遮阳设施的,不得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权衡计算) 。6. DGJ32/J 71-2008 第 5.3.3 条,第 5.4.5 条,按节能 65%进行设计时,仅有规定性指标,未有单项指标不满足时可进行综合指标判断,是否为必须满足规定性指标,不能进行综合

10、指标判断。答:规定性指标不满足时,可在符合 DGJ32/J 71-2008 第 6.0.2 条和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2009 年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能耗计算。能耗计算的指标值可按表 3.0.2 规定的节能 50%要求的基础上按节能 65%进行折算,节能设计应满足折算值的要求(节能 65%是指在原节能 50%标准的基础上再节能 30%,因此其折算值应为表 3.0.2 的 0.7 倍) 。7. 规范 DGJ32/J 71-2008 第 5.4.2 条“南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 ,如设计固定遮阳板或敞蓬式活动遮阳,伸出外墙面(或窗)的距离至少为多少

11、,离窗顶高度距离有无要求,或遮阳系数指标为多少,不达标是否可以权衡计算?答:设置水平遮阳时,水平遮阳板出挑尺寸不小于窗台至挑板底部高度的 30%时可视为有遮阳设施,遮阳系数应通过计算确定,不满足规定性指标时可进行权衡计算,南京市工程尚应执行宁建科字(2008)702 号文的规定。8.部分住宅由于平面存在凹凸较深,东西向互相遮挡,不存在直接采光的情况,是否需要设计遮阳,可否通过计算,满足遮阳系数即可?答:凹口内的窗户可按垂直遮阳计算遮阳系数。9. 根据江苏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南向窗户有活动外遮阳时,传热系数可以提高,如图纸上仅注明窗外采用活动外遮阳,无具体措施,审查时该如何控制?答:仅注明不

12、够,应明确活动外遮阳形式和构造详图或选用标准图集。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分户墙,分户楼板的热阻需达到0.5m2?K/W,保温材料有的设计单位采用架空层木地板层,实施时未采用,这种情况审图时如何控制?这种室内保温可不可以采用挤塑板,燃烧性能上如何要求?答:DGJ32/J 71-2008 第 5.5.1 条文说明:可以考虑装修后的状态,建筑设计应有符合实际条件的装修构造做法,并据此进行热工计算。室内保温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11. 根据江苏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地面热阻无规范要求,如集体宿舍楼,地面一层就是宿舍,这种情况,地面热阻该如何控制?答:现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

13、计标准DGJ32/J71-2008 中,对地面热阻未有规定。12. 封闭阳台的窗为节能窗符合外窗传热系数的要求,底板、顶板也能达到节能要求,当阳台内门不设时,阳台的栏板应该按外墙的指标来控制,还是按冷桥指标来控制?阳台部分是否计入体形系数?答:此种情况下,阳台的栏板应按外墙的指标来控制,阳台部分应计入体形系数,阳台窗户应作为外窗计算窗墙比。13. 夏热冬冷地区的居住建筑,哪些房间或部位不属于采暖空调居住空间?有些设计单位认为厨房、卫生间、封闭式楼梯间等为非采暖空调居住空间是否正确?答:住宅套内空间均为采暖空调房间,封闭式楼梯间为非采暖空调居住空间。14. 住宅为南偏东或西超过 30,节能计算软

14、件判定该建筑只有东西两个方向,此种条件下住宅的“正立面”是否不再规定必须做活动外遮阳?而是通过玻璃自遮阳或权衡判断通过来满足节能要求。答:按现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 的规定,当南向墙面法线偏东或偏西超过 30 度时,可按全东西向进行节能设计。15. 住宅防烟楼梯间上设百页(DGJ32/J26-2006 第 8.4.10.3 条) ,这样楼梯就变为室外空间,在节能设计中均按室内空间计算是否不妥?答:可按室内空间计算。住宅防烟楼梯间顶部虽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 0.8M2 的百叶窗,但尚不应以此而将楼梯间作为完全的室外空间,节能设计时可封闭楼梯间考虑(即非采

15、暖、空调房间) 。16. 以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为例,北向窗墙比 0.36,设计北向外窗传热系数取 2.7 或 3.0,是否违反 DGJ32/J 71-2008 第 6.0.2.2条的规定、能否允许权衡计算?假如允许的话(即将条文中的窗墙比超标理解为仅大于 0.45 的情况) ,势必出现以下现象:当窗墙比为 0.46 时规定外窗的传热系数必须不大于 2.2 才能进行权衡设计,而窗墙比为 0.44 时则窗传热系数即便为 3.9 也可以进行权衡设计,条文的尺度把握上会出现较大的偏离。答:北向窗墙比 0.36,设计北向外窗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2.4。当不满足时,应按 DGJ 32/J71-2008 第

16、 6.0.1 条、第 6.0.2 条及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2009年版)第 2.3.3 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权衡计算。窗墙比超标与不超标对窗户传热系数要求的不同,反映了规范严格控制窗墙比的意愿,同时虽窗墙比接近,窗户传热系数不同,其权衡计算对其它部位的节能要求也会不同。1.3 节能计算1. 无论是公建还是居建,外遮阳系数不满足而权衡计算满足要求,是否就可以不做外遮阳。答:这不能笼统的下此结论。有关外遮阳的技术文件苏建科2008269 号文“关于加强建筑节能门窗和外遮阳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其中“2”条中明确规定“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正确选用节能门窗和外遮阳技术。必须按节能设计标准要求选择门窗规格、型号,并具体说明采用的外遮阳措施。采用固定外遮阳的应有构造设计详图。 ” “3”条中明确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节能设计专项审查环节对节能门窗和外遮阳措施审查把关。达不到设计深度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 ” 根据这文件的精神在“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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