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至新宁客运线路中、快巴车合作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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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回回龙龙至新宁客运至新宁客运线线路中、快巴路中、快巴车车合合 作作 经经 营营 协协 议议就相互合作共同营运事宜,回龙至新宁客运线中、快车全体车主经充分酝酿,广泛讨论,现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具体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照执行:一、一、总则总则1. 参与合作共同营运的车辆为回龙至新宁客运线路的全部快巴车,中巴车,具体为:快巴车:湘81209、81265、81292、81260、80711、81298、81183、81125、81133、81258 计 10 台车,中巴车为:湘82463、81366、81732、82405、81739、82247、81759、82849、8154

2、5、81383、81451、82738、82135、81909、81755、81275 计 16 台车,总计为 26 台车成为一个合作车队。2. 参与合作经营的每台车辆的车主即每台车的全部股东或产权人均为本协议的当事人,为本协议合作经营事项的成员。23. 以充分实现经济效益,防止不正当竞争,提高与本车路线外的其它过境车辆的正当竞争力,减少彼此之间的矛盾纠纷而做为签订本协议的根本宗旨。4. 所有参与合作经营的成员应当秉着精诚团结、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平等友好,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的思想对待处理一切合作经营事务。5. 各车辆之间只形成一种统一客源,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调度,各担风险,自负其责的合

3、作共同经营关系,各车辆之间,不形成一种合伙的关系。2、议议事机构,事机构,议议事原事原则则1. 议事大会为本合作事务的最高权力决算机构,具体决断一切与合作事务有关的事务。2. 议事大会由全体车主组成,但每台不管多少股东其产权人只限于一人参与议事大会,具体参加人员由其内部人员推选决定。3. 每台车即每名议事大会的组成成员的权利平等,各合同参与有表决权,按每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断合作事务。4. 每台车确定的议事大会组成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会3议,如果不按要求参加会议,又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会议,为无故缺席,会议的决议对该台车及股东同样具有约束力。5. 议事大会由队长召集和主持,每月月底举

4、行一次议事大会,经三分之一以上车主提议要求的,也可以召开临时性议事大会。6. 设置队长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调度人员一名,组长三名,以上成员代表议事大会负责合作事务的日常事务,由议事大会选举产生或决定。3、管理人管理人员设员设置和置和职责职责1. 队长为本合作事务的负责和执行人,对外代表本合作组织,具体贯彻执行议事大会的一切决策,具体管理负责合作组织的全盘事务。2. 组长负责各管车辆的协调工作及传达开会工作,监督会计、出纳账务结算工作。3. 会计、出纳、负责记帐、资金管理等财务工作,应当做到帐务日清月结,记帐、现金相符。4、车辆车辆高度与运行管理高度与运行管理1. 每台车辆每天必须按班准时

5、运行,快巴车每天运行44 个单边为正班,中巴车每天运行四个单边为正班,2. 所有车辆必须服从队长或其他具有调度权人员的安排和调度,违者每次处罚 50 元。3. 回龙发车点每天的未班车为(冬季时间 17 点、夏季时间 18 点) ,但保证发回龙至新宁的未班车,新宁发回龙的早班车必须在 6:30 前赶到,第二班 6:50 赶到,违者每次罚款 20 元。4. 运行燃油核定为:. 快巴车每个单边按 40 元的标准计算,暑季冷气开放时每个单边补助 6 元;. 中巴车每个单边按 60 元的标准计算,暑季开放冷气时每个单边补助10 元(无空调不补助) ;.湘 E82738 车每个单边按 50 元的标准计算,

6、暑季开放冷气时每个单边补助 6 元。5. 合作车辆在每天完成当天的正班后,如需加班,中巴车加班每个单边除去油料外,另补贴 40 元加班费,快巴车加班每个单边除去油料外另外补贴 40 元加班费,春运期间加班,中巴车加班每个单边除去油料费外另外补 80 元加班费。快巴车加班每个单边除去油料费外另补 60 元加班费。6. 合作车辆在当天当班运行中,因坏车或其它因素导5致正班不能运行,车上乘客原则上由后继车辆转载。该车辆在自付当趟的燃油费的情况下,仍参与当天该单边运行收入的核算分红,在中途坏车,补偿该车的 20 元车辆损耗费,例如:某车在新宁回龙路段行驶中,已行至黄龙区域坏车停运,以单边所需燃油费为

7、15 元,则当事车辆自负25 元参与当日一个单边分红,如当天未能修好而停运,则当事车辆在自付 44015+203 元的费用后,仍参与当日合作车辆运行收入正班分红。7. 当日轮休的合作车辆按正班利润直接分红。8. 当班车辆在当天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好并能赶上当天正班的,该车可在当天插入排班并正常参与当天的核算分红。9.车辆四个单边必须完成 400 元保底,否则未完成,由司乘人员补足,否则不算单边。10. 当班车辆因客流量不足而不能完成当天正常班次的,由该车辆按未完成的单边数的油料费向合作组织交纳该未消耗的应消耗的油料费,方可参与当天正常核算分利。11. 所有车辆的司乘人员应当服从队长及其

8、他有权人员的正当调配和安排,不得无故对抗,否决每次处每人 20 元6罚款。12. 各司乘人员应当在自己发班时间提前 30 分钟到达发班点,配合协助前班司乘人员招揽乘客,否则按以下方式处罚:A 迟到 5 分钟者处罚 10 元/次;B.迟到 10 分钟处罚 20 元/次。13.当班发车的司乘人员应当全力招揽乘客,做到原则上不流失乘客,不在当班内遗留乘客,在旁的所有管理人员尽力协助配合,轮休车辆司机必须上路查车及放哨,违者罚款 100 元处理。14. 各车辆除车辆所有人外而另聘请的司乘人员在试用期 7 天后,负责人认为其合格的方可继续聘用,否则,该车主应及时更换合格人员。15. 各车辆确认 4 名股

9、东的父母、子女乘车时可享受免费待遇,其他亲属朋友一律不得免费,否则贪污行为处罚。16. 各车辆在正常行驶中,应当尽力拦载途中旅客,如已满载而不能搭乘,司乘人员应当向沿途待车旅客说明解释或手势示意。对在未满载情况下,而故意拒载的,每次处司机 20 元罚款。717. 各司乘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合作组织的公共财物,不得故意损坏和丢失,否则照价赔偿。5、利益核算分配及利益核算分配及财务财务管理管理1. 全部车辆的全部收入除去油料费、加班补贴、管理人员工资及其它公共开支外的纯收入,由各车辆按正班数为单位进行核算平均分配。2. 队长手机费 300 元/月,会计工资为 600 元/月,出纳工资为 800 元/月

10、,调度人员 600 元/月,组长为 200 元/月。3. 各车辆司乘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修理费用、应缴税费等一切费用具体落实到每一台车辆的费用,开支均由该车辆的股东自负与合作组织或其它车辆无关。4. 各车辆在县内的租车收入统一归为合作车队的营运收入,视具体情况及实际收入确定该车参与核算分配的单边数。5. 各车辆跨县租车或外地租车,其租车收入归该车主所有,该车不参与其租车期间的车队分利核算。6. 各乘务员应当及时如实填写路单,应当做到人数、路单、现款三者一致相符,如现款低于人数或路单应收款,对低于差额部分按 20 倍的标准进行处罚。87. 各车的司机,乘务员应当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驾

11、驶员必须当天审核签字,签字后如出纳发现错算少算,对驾驶员错一罚一,乘务员处五倍罚款。8. 抽查摄相头人员,司乘人员必须全权配合与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贪污者按 30 倍计算,抽查出贪污,抽查人员得罚款 70%,车队得罚款 30%。9. 回龙至新宁在车行驶至军田学校区域、新宁至回龙在车行驶至白沙大桥前区域时,乘务员应当将当班的起点人数和所收款额如实告知司机,否则每次处 10 元罚款。10. 回龙至新宁末班车的乘务员必须跟到清江桥政府路口,新宁至回龙末班车乘务员必须跟到清江桥幼儿园止。11. 每个单边卸载完乘客 5 分钟内,司乘人员应当核对当班路单人数及款额,司机应当在路单上确认后再签字,否

12、则每次处师傅 10 元,对其两人另各处 10 元的罚款。12. 每班的司乘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路单、清点票款,如两人相互串通瞒报票款的,每次两人各处瞒报票款额 30 倍标准的罚款。13. 各车辆的任何股东均有权对各车辆进行稽查,对公共开支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查阅车队帐务,相对应的人9员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拒绝,否则对拒绝者每次处 50 元的罚款。14. 因车队公共事务的开支票据,须经经手人,证明人2 人,车队长四人签字后可入帐报销,对 200 元以下的开支须经车队长同意后方可开支。200 元及 200 元以上须经车队长开支,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入帐。15. 乘务员应当在当天路单和现金交予出纳保管,不得隔

13、天上交,否则每次处 20 元罚款。如确定存在特殊情况而不能当天上交的应当报经车队长同意并向出纳报告当天的票款收入,否则按前款拖交的情形处罚。16. 乘务员、出纳员不得出现少收款、收假币等方面的收款差错,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负。17. 车队以每五天为一个算帐结算单位,在每次的算帐结算日,会计应当将该次结算的收入、开支、分红逐项列出详细清算,并以车为单位每台车发放一份,出纳依据清算向各车主发放分红款。18. 各司乘人员违反本协议各条的罚款归为车队的收入,纳入分配核算。六、六、责责任与任与风险风险101. 当班车辆或待班车辆的司乘人员因与其它车辆争抢客源而发生矛盾冲突时,其它在场车队人员应全力参与帮忙

14、、协助,不得视而不见,见而不管,否则每次处 200 元的罚款。对在该过程中造成他方人员或自方人员损害后果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责任由车队共同承担。2. 各车应当购买足额有效的保险,在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自方含车上乘客或他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该一切后果概由该车的股东承担,与其他合作车辆无关。4. 风险自负,责任自负是本合作车队各车辆之间独立承担责任的根本性原则。7、履履约约保保证证与与违约处违约处理。理。1. 各车辆向车队交纳 3000 元的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该款由车队股东李昆梁负责保存,吕细平、蒋双甫负责密码,在本车队未解散前不做分配。2. 如任意一车辆反悔而要求退出本车队,由要求退出的车辆的车主即

15、股东向其他守约车辆的车主即股东承担 5万元/台的违约金,同时本条第一款的 3000 元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不参与当次的结算分红。8、合同效力合同效力111. 本协议经 26 台车的车主即股东签字后即生效,对全体 26 台车的车主即股东发生法律效力,如不管哪台车或多少台车形成一个整体要求退出的,均按违约处理。2. 各台车辆的车主即股东可自行对内或对外转让其在本台车中的相对应股份,其他车辆的股东不得干涉,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购买权。3. 本协议中所指的各台合作车辆,不管产权发生何变化,该车辆前个产权人应当确保其接受该台车辆的产权人无条件的接受和遵守本协议,即本协议对该台车的后继产权人自动生效而具有

16、约束力。若该车的后继产权人以其不是本协议的签订参与者而不认可、接受,遵守本协议条款约束的,该后果由该车辆的前个产权人承担,由该车辆的前个产权人按本协议第七条所规定的“履约保证与违约处理”的条款向本车队其它车辆的车主即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 本协议中所指的各台合作车辆,因报废而该指标置换新车参与本条线路运行的,仍按本条第三款的约定参照执行。5. 本协议长期有效,本车队长期成立,如经 26 台车的1224 台车主一致同意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时,本协议而失效。6. 以上各条款未尽事宜,由各车主签字加盖手印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湘:81209湘:81265湘 E:81292湘:81260湘 E:80711湘 E:81289湘 E:81183湘 E:81125湘 E:81133湘 E:81258湘:82463湘:81366湘:81732湘:82405湘:81739湘:82247湘:81759湘:82849湘:81545湘:81383湘:81451湘:82738湘:82135湘:81909湘:81755湘:8127513本协议签订时间: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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