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南镇建设工程法人廉政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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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塘南镇建设工程法人廉政责 任 书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承建单位: 年 月 日塘南镇建设工程法人廉政责任书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质量,推进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承发包主管责任方法人廉政责任,相互约束,强化服务,特对 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方法人实行廉政责任管理,签订责任书。一、责任内容(一)发包方(含主管责任方)、从项目的可研论证到工程的发包,都必须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保持应有的透明度。、工程发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标,杜绝私泄标底、规避招标、串标、虚假招标以及切割标段转包、分包现象。、拒绝行政机关或负责人非法干预招标投标工作。、不得索要或接受投标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2、品,禁止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工程监理规定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招标单位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向承建单位推销和介绍他人推销各种建筑材料或从事可能与该工程项目建设发生利益冲突的其他经济活动。不得在承建单位报销考察费用和应由个人支付的其他费用。、具体负责质检、设计及其他工作的人员,在工程实施中,不得擅自修改原设计图纸,降低质量标准。不得参与承包方施工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可能导致影响设计、降低质量的宴请及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上述单位或个人任何名义的礼品和赞

3、助。(二)承包方、以信誉、质量取得承包权,具备承包项目的能力和资质条件。、不得串通投标,禁止向招标人或评委会成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以谋取中标。、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停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活动。二、具体要求(一)发包方、强化领导。成立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在监理、财务、督查等重要环节上做到职责清楚,责任到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与计划、审

4、计、技术监督、监察、财政、城建、交通、工商等有关部门联系,适时对有关问题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及检查。、建立重点问题报告制度。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施工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处理。、建立工程发包法人及法人代表的廉政档案。(二)承包方、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施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处罚。、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按图纸及质量要求,严密操作,层层设防,重点管理,随时随地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隐患。三、责任追究(一)发包方、违反责任内容的, 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部门或单位法人代表的责任。、属于重大责任,要

5、依据有关党、政纪处分条例,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不廉政行为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党、政纪条规处理;因客观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按有关责任事故处理规定处理。、违反发包方责任内容第七条规定,经查证属实,损失不论大小,一律依规依法吊销其相应的资质并依据党纪政纪条规予以严肃处理。(二)承包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委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按招标投标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有关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转让的,分包、转让无效,并按招标投标法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给予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承包方不履行建设施工合同义务,违反本责任书责任内容,按违纪违法金额的倍扣减其工程款和采购款,并取消其二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本责任书作为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责任书有效期为发包方、承包方、主管方和监督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承、发包方各一份,主管责任方一份,监督方一份。本责任书由镇纪委、监察、交易站负责监督,责任书中的未尽事宜由监督方负责解释。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发包方: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主管方: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承包方: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监督方:镇纪委、监察、交易站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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