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_公积金_买房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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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

2、定比例的,每年 3、4 月办理支取。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一) 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

3、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 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二) 销户提取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

4、直接划入该账户中。具体公积金提取办法:根据提取规定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身份证;3、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

5、理暂行规定 (下称提取规定 ) 。该提取规定有效期为 2 年,将于 9 月 1 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进一步降低了提取门槛。1 租房提取无需提交租房合同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 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 12 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 提取规定取消了 1000 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

6、住房并诚信申报。2 购房提取限制进一步放宽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 年 9 月 30 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 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按照提取规定 ,2010 年 9 月 30 日之前

7、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 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 2010 年 9 月 30 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 60%的。同时, 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 年 12 月 20 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 2011 年 9 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 2009 年 9 月开始算。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3

8、还贷提取首套房可提实际还贷额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 60%; 2010 年 9 月 30 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还贷额。按照提取规定 ,有两个新变化:一是 2010 年 9 月 30 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 ,还是可

9、以提取 60%的,但不得以 2010 年 9 月 30 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4 留存额3 个月降为 1 个月提取规定:“职工按照本章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留存额的意见, 提取规定将留存额由 3 个月降为 1 个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保存留存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原则,即将留存下来的资金,用以确保和满足后续职工购房贷款的资金需求。从各地住房公积金实践的发展过程来看,其住房公积金留存额均是从多到少;同样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

10、发展,不久的将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留存额也将逐步降低,甚至可能取消。5 住房消费装修也可用公积金提取规定:“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 12 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 12 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 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本规定中所称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增加提取情形、提高物业费提取额度的意见, 提取规定新增了其他住房消费这一提取

11、情形。将住房物业服务费、装修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以及其他不符合购房、租房、还贷提取条件要求的住房消费情形纳入到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职工只需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就能每年在网上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申请时间段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 30%。相关证明材料1、购买商品住房: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2、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3、异地购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4、偿还本市范

12、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5、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6、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7、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8、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费:仅需提交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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