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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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保护对策研究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保护对策研究时间: 2012-03-07来源: 论文在线编者语编者语: : 高职高专院校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而实习成为了学生走向社会的必要环节。目前,由于我国有关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政府有关部门缺乏对实习单位的监管等原因,大学生实习期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在具体分析实习生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保护的有效对策责任编辑: zhangnan 摘要:高职高专院校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而实习成为了学生走向社会的必要环节。目前,由于我

2、国有关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政府有关部门缺乏对实习单位的监管等原因,大学生实习期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在具体分析实习生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保护的有效对策。关键词:高职院校;实习期;合法权益保护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就业压力增大,不少大学生实习期间成了“廉价劳动力” 。大学生实习期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状及原因(一)有关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我国虽有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工伤保险

3、条例 ,但这三部法规都是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而实习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只是一种提高自身就业能力的手段,仍然是一种学习,并不等同于劳动者的劳动,因而不能适用这三部法规,大学生实习期的法律还是个空白。 而一些用人单位就在这 “法律真空”的地带大做文章,想方设法利用学生廉价的劳动力,降低企业成本,赚取高额利润,而置实习生的权益于不顾。实习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就必然会遇到维权尴尬的局面。(二)政府有关部门缺乏对实习单位的监管在市场经济中, 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但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的往往是生产经营方面,依据基本是经济法律制度,如公司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等。由于缺乏有关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还缺乏对实习单位的监管,导致有些企业对实习生不规范管理,不诚信经营,不能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进而导致学生权益受损害的事件发生。(三)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管理不规范有些实习单位无故辞退实习生或将实习期延长至毕业后。由于实习生缺乏社会经验,一开始不免显得手忙脚乱,有些指导老师不容许实习生范一点错,非常苛刻,稍有问题就要将实习生辞退。有的实习单位把实习期定的很长,远超过毕业的时间,结果毕业以后的那段时间因仍处于实习期,不发劳动报酬,使得实习生的权益严重受损。 有些实习单位为获取高额利润,降低生产成本,以给实习工资为诱饵大量招用实习生,等实

5、习期结束时又不信守实习协议,以种种理由拒绝或拖延发放实习工资。 有的实习单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安全教育不够,致使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害。(四)学校管理者法律常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学校关于学生实习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对实习生的管理不够规范。 有的学校缺乏对大学生实习权益保护方面的调查和研究, 对实习生的法律服务和安全常识教育不够重视。高校虽有法律基础课,但属于公共基础课,是增强大学生法治观的课程,重在引导,该课程涉及劳动及实习维权的内容很少,所以学生还很缺乏这方面的法律常识。有的学校不统一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已寻找,结果实习单位良莠不齐。有的学校虽为学生联系了实习单位,但在实习前未给予实

6、习方面的指导,甚至在实习期间也未对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对实习生的实习状态及安全、待遇等问题了解很少。有的学校不组织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虽有协议未明确有关工资、保险待遇等问题。(五)学生缺少社会经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 学生毕业前实习无疑是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实习可以增加经验、锻炼能力,认识不足,明确方向。 但实习生在实习的过程中面临陌生的环境,往往心存焦虑,盲目选择实习单位。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有的学生仅凭街上的小广告,通过黑中介寻找实习单位。有的学生对于劳动就业的法律知识还很缺乏, 有的学生不知道应如何选择实习单位,不知道在实习时应注意些什么,有的学生甚至出现

7、问题后不知如何和实习单位沟通,不知及时向学校反映,而只是选择忍气吞声。有的学生权益受到损害后即使想去维权, 可是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垫付诉讼费用, 并且也不知道通过怎么的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二、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的对策(一)建立、健全有关大学生实习的法律、法规大学生实习不等于就业,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一种尝试。 实习生仍属于在校生,户籍和档案都由原学校管理,在人身上与实习单位并没能形成隶属关系, 所以享受不到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因而实习生的权益得不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实习领域成为法律盲区。这就需要尽快建立健全有关大学生实习的法律法规,使实习生维权有法可依,切实

8、降低大学生维权的成本。(二)政府应建立、健全有关大学生实习期权益保障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以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为宗旨,制定本地方有关大学生实习的规章制度,明确实习单位、学校、学生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设立专门的工作部门,组织实习单位、学校、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并监督学校与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期的管理,调解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或学校发生的纠纷。 建立实习生意外伤害救助基金, 以减轻实习生在出现伤亡事故未获得赔偿时的经济负担。 通过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并使之成为一种常规行为。(三)实习单位应制定一套完善、规范的实习生制度实习单位应在学生进入实习岗位前, 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讲明应牢记

9、的注意事项,如:实习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实习注意事项等,以减轻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安排实习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实习单位应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环境,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实习单位应统一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保障实习生的基本生活, 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在实习期结束时,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单位应为实习生提供一份客观的实习鉴定。(四)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内外实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使大学生更好地实现工学结合, 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合作和交流,确保各方当事人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校方应主动与实习单位友好协商,在学生完全自愿前提下

10、,签订三方协议。实习前,学校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实习纪律、安全教育,讲明应牢记的注意事项,做好学生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在实习期间,学校应指定专人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实习表现,及时解决学生在生活、实习中遇到的困难,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学校可成立校、系两级实习服务中心,加强大学生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有关实习权益保护的知识。学校可以通过短期培训班、开展实习权益保护讲座、开设有关实习安全等课程、为实习生提供咨询服务,全方位地让大学生掌握相关知识, 提升实习生自我保护意识。服务中心还可受理来自学生的各种投诉,及时并妥善解决。 服务中心应逐渐建立校内实习单位资料库,筛选实习单位信息,并根据实习单位的

11、性质及业务特点予以分类,以选择合适的实习单位,确保大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实习需求信息对称。(五)实习生应该学习有关劳动、实习、就业法律常识,增强维权意识由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受到劳动法保护, 而在实习过程中又很可能遇到种种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 所以在选择实习单位时要慎重,尽量选择正规的有良好实习环境的实习单位。学生要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实习协议,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尤其在实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做出明确约定。 如果实习协议是实习单位事先拟定好的格式条款,应提请对方给予解释和说明。在选择实习单位及实习过程中都应多与自己的学校保持联系,有问题及时反映,寻求帮助。在实习前,学

12、生应明确实习目的,到达单位尽快进入角色,不断提高心理素质,增强吃苦耐劳的精神。 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应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人身伤亡事件的发生,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另外,还要注意保留自己实习的证据,以防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总之,通过上述分析,立法者、政府、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五方应共同努力,帮助实习生在提高实践能力的同时,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以实现高校的育人目标和社会价值。参考文献:1聂林艳.论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法律适用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11(1):120.2王益婷.大学生实习焦虑状态与自身特质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J.21 世纪,理论实践探索,2010(6):14.3谷坤文,

13、冯广海,武福全等.构建市场经济下大学生实习“铁三角”J.陕西教育,2010(1-2):25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原理)课,高职高专院校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而实习成为了学生走向社会的必要环节。目前,由于我国有关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政府有关部门缺乏对实习单位的监管等原因,大学生实习期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在具体分析实习生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保护的有效对策责任编辑: zhangnan 摘要:高职高专院校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而实习成为了学生走向社会的必要环节。目前,由于我国有

14、关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政府有关部门缺乏对实习单位的监管等原因,大学生实习期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在具体分析实习生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保护的有效对策。关键词:高职院校;实习期;合法权益保护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就业压力增大,不少大学生实习期间成了“廉价劳动力” 。 大学生实习期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学生实习期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状及原因(一)有关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我国虽有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工伤保险条

15、例 ,但这三部法规都是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而实习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只是一种提高自身就业能力的手段,仍然是一种学习,并不等同于劳动者的劳动,因而不能适用这三部法规,大学生实习期的法律还是个空白。 而一些用人单位就在这 “法律真空”的地带大做文章,想方设法利用学生廉价的劳动力,降低企业成本,赚取高额利润,而置实习生的权益于不顾。实习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就必然会遇到维权尴尬的局面。(二)政府有关部门缺乏对实习单位的监管在市场经济中, 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但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的往往是生产经营方面,依据基本是经济法律制度,如公司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16、由于缺乏有关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还缺乏对实习单位的监管,导致有些企业对实习生不规范管理,不诚信经营,不能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进而导致学生权益受损害的事件发生。(三)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管理不规范有些实习单位无故辞退实习生或将实习期延长至毕业后。由于实习生缺乏社会经验,一开始不免显得手忙脚乱,有些指导老师不容许实习生范一点错,非常苛刻,稍有问题就要将实习生辞退。有的实习单位把实习期定的很长,远超过毕业的时间,结果毕业以后的那段时间因仍处于实习期,不发劳动报酬,使得实习生的权益严重受损。 有些实习单位为获取高额利润,降低生产成本,以给实习工资为诱饵大量招用实习生,等实习期结束时又不信守实习协议,以种种理由拒绝或拖延发放实习工资。 有的实习单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安全教育不够,致使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害。(四)学校管理者法律常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学校关于学生实习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对实习生的管理不够规范。 有的学校缺乏对大学生实习权益保护方面的调查和研究, 对实习生的法律服务和安全常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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