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意见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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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县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苏发201024 号)精神,全面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加快推进生态县(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既关系可持续发展,又关系到民生改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我市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已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 5 个、国家级生态乡镇 1 个、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居)60 个,江苏泗洪洪

2、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成功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了一批省、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宿迁实现跨越发展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市生态创建工作刚刚起步,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是我市放大自身优势,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要名片。只有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才能找准和放大自身比较优势,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更多优质项目、技术、人才集聚,不断增创区域竞争优势;只有加强生态建设,推动绿色经济增长,才能更好适应国家对节能减排形势的新要求,不断拓展发展环境承载空间,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只有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 2 -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才能最大限度满

3、足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需求,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各县(区)一定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以对百姓、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生态县(区)创建,以生态文明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目标。二、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生态创建为载体,以环境能力建设为抓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执法监管,迅速提升生态建设水平,为早日建成国家级生态市打下坚实基础。(二)总体目标。

4、。按照“80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要有 80%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的国家级生态县(区)基本条件要求,2015 年,沭阳县达到生态县建设标准要求,在全市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各县(区)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2016 年,泗阳、泗洪县和宿豫、宿城区达到生态县(区)建设标准要求,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区);2018 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市。(三)基本原则坚持规划与建设相结合。既要高标准编制或修编生态建设规划,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关系,又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抓好规划目标的分解落实和工程项目实施。- 3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自下而上,强者

5、先行,稳妥推进,分类指导,把握关键,打造特色,更好更快地推进生态创建。坚持城市与乡村相结合。在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和环保投入,促进城乡环境质量的共同提高。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推进”的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综合解决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三、生态县(区)三、生态县(区)创建的主要任务(四)着力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培育生态工业。严把环保和节能审批关,坚决限制“三高一低”产业发展,鼓励发展高科技、低污染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面启动省级经济

6、开发区生态化改造,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资源再生利用,认真实施清洁生产,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发展种养加一体化循环农业模式,推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快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建设步伐。全面发展生态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金融、物流等现代服- 4 -务业和生态旅游业,积极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不断提高服

7、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五)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强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监管。列入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加强生态修复。列入禁止开发区域要实施强制性保护。抓好次生天然林、重要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著名历史遗迹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力度,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完善农田林网,积极推进沿河、沿湖、沿路等生态林网建设,实施城镇和乡村主次干道绿化、广场绿化和庭院绿化等工程。加强重点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各地要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度,定期研究河湖水质变化情况,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科学控制洪泽湖、骆马湖围网和网箱养殖规模和密度。

8、全面实施节水工程。发展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综合防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管,进一步推动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以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以解决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5 -处理为重点,统筹规划,科学布局,规范设计,建设乡镇建成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工程以二级生化处理工艺为主,在污水处理规模上充分考虑乡镇发展需求,适度超前,确保建

9、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80%以上。同时,配套完善乡镇垃圾中转站等各类环卫设施,完善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模式,控制工业污染,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围绕“80%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目标,按照乡镇基础条件,科学制订年度创建计划,逐年稳步推进。全面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制度和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六清六建”、 “三清一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技术,加快推进农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河塘整治及定期疏浚、农村改水、改厕和沼气等工

10、程,建立健全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长效管护机制,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做好规划保留村庄、康居示范村和农村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完善村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七)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和环境宣教“四进”活动,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倡导清洁的生产方式、节约的生活方式和绿色的消费模式,努力营造全体市民人人知晓、干部群众个个关心、整个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创建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构,开展专题培训、公示评议等活动,努力提高- 6 -创建工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继续推进“绿色学校”、 “绿色社区”、 “绿色饭店”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教育

11、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政务与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制度,大力推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实行污染有奖举报,加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八)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和乡镇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设置环保机构,落实环保职责,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县(区)、乡镇、村(居)环保监管体系。加快环境监测、监察、辐射、应急和宣教标准化以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和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监管水平。四、生态县(区)创建工作保障措施(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建立生态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部

12、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制订年度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做好年度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十)突出规划引领。沭阳、泗阳和泗洪县要迅速启动生态县规划修编工作,宿城区和宿豫区要抓紧编制生态区创建规划。在规划修编或编制过程中,坚持协调发展、因地制宜、便于操作的原则,注重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相衔接。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抓好规划的实施,不得随意调整规划。如果经济社会发展确需对现有规划作出调整,必- 7 -须依照有关程序进行调整。(十一)加大资金投入。 。各地要增加或整合生态建设有关资金,并加大投入,每年安排相应的生态县(区)建设专项资

13、金用于创建生态县(区)环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并逐年增加。同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类资本参与生态建设领域。市、县(区)政府要建立生态示范创建奖励机制,对按计划创成国家级生态县(区)由市给予 80 万元奖励;对按计划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由县(区)政府分别给予 10 万元和 5 万元的奖励。(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建立生态县(区)创建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将生态县(区)建设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对各地创建进度进行督查,做到半年汇报、年终考核,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行政问责。二一一年六月十日二一一年七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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