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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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号: D 北京市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适用于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的情形)(适用于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的情形)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制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制20072007 年年 3 3 月月2北京市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适用于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的情形)(适用于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的情形)甲方:甲方: (系卖房人)乙方:乙方: (系买房人) 丙方:丙方: (系保证机构)为保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安全,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事项达

2、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 。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甲乙双方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共同委托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以下简称“专用账户” )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提供资金划转服务。第二条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丙方设立的 “专用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产证、甲方收到交易结算资金之日止。第三条第三条 丙方在 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账号为: 。乙方以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首期支付的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

3、,其余房价款向 银行申请贷款支付(若银行实际批准贷款低于上述期望贷款额,在银行发放批贷通知书后,乙方应补足相应期望贷款额与实际贷款额的差额。首期支付的金额以最终批贷银行批准的为准) 。3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划转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不收取定金或乙方将定金存入丙方所设“专用账户”内的,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全部首付房价款(含定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丙方在上述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2、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先行将购房定金(不超过房价款的 20%)直接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为: 元(大写金额 )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剩余首付房价款 元(大写金额 ) ,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乙方应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剩余首付房价款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丙方在上述银行的“专用账户”内。第四条第四条 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抵押注销手续办理完毕。甲方若无力自行办理房屋抵押注销手续时,甲方应寻求担保或其他途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若甲方无法通过担保公司或其他途径解除房屋抵押时,甲乙双方应解除买卖合同 ,丙方应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第五条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持相关材料向 银行申请贷款(乙方可委托丙方办理) 。在获得上述银行的批贷证明 、丙方出具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由 乙方自行或委托其他经济组织 丙方代理乙方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办转移登记及抵押

5、登记手续。丙方代办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的, 时,丙方应及时告知上述银行将贷款资金划付到 专用账户 甲方的个人结算账户。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代理乙方持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丙方应将新产权证及时交给乙方。第六条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在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乙方取得新产权证、甲方取得办结单、 时,乙方授权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甲方可持办结单、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支取交易结算资金。4第七条第七条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6、“专用账户”内交易结算资金在托管期限内的利息收入并划付给乙方。第八条第八条 各方责任各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金划转活动;(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甲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及时办理房屋抵押注销手续;(4)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到丙方处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时,甲方应主动向丙方出示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开具的办结单及其他证明材料;(5)资金托管期限内,甲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于 日内通知丙方;(6) ;2、乙方责任(1)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

7、金划转活动;(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乙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按时将房价款存入丙方设立的“专用账户”内;(4)丙方为乙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的,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时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相关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同时,乙方同意将存量房买卖合同 、 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丙方管理;(5)资金托管期限内,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在 日内通知丙方;(6) ;3、丙方的责任(1)丙方应负责对“专用账户”内的交易

8、结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丙方应对甲方和乙方提供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查;(3)丙方为乙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的,丙方应对乙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5(4)丙方确认乙方已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金额的首付房价款存入“专用账户”并已取得批贷证明后,应向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 ;(5)丙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向甲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 ,并及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6)丙方为乙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并就其提供

9、的资料、文件、证件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商业用途;(7)资金托管期限间,丙方应接受甲方或乙方的咨询,解答相关问题;(8)资金托管期限内,丙方更改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时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和乙方;(9) ;第九条第九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房源信息并危及到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的,乙、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丙方为乙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丙方应将乙方提供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相关资料、证件退还。造成乙方或丙方

10、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协议内容的,乙、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丙方为乙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丙方应将乙方提供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相关资料、证件退还。造成乙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2、乙方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丙方“专用账户”或司法机关对乙方存入“专用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进行冻结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甲、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

11、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造成抵押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甲、丙双方可协商6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协议内容的,甲、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4) ;3、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在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内未按本协议约定划转“专用账户”内资金,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丙方为乙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的,在办理过程中丙方将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件原件遗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 ;第十条第十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特殊情

12、况的处理1、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过程中,经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因不符合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经丙方审核确认后,丙方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丙方为乙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的,丙方应将乙方提供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的相关资料、证件退还;2、甲乙双方因故终止该房屋交易的或由甲、乙双方所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终止的,经丙方审核确认后,丙方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丙方为乙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的,丙方应将乙方提供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的

13、相关资料、证件退还;3、甲方有违约行为,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需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的,乙方需要依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归甲方所有的,丙方可将乙方已存入“专用账户”中的定金划付给甲方;4、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另两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且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两方提供有关证明资料;7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交易结算资金自“专用账户”划付给甲方时,应划入甲方在 银行设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账号为: ;交易结算资金自“专用账户”退还给乙方时,应划入乙方在 银行设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账号为: 。甲乙双方在资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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