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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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4“单独二胎”,你知道多少?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 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作出重要 调整,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 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单独二胎”政策。一时间,“单独 二胎”政策成为人们关注和热议的焦点。这一政策的调整,对于改善 人口年龄结构,延缓老龄化程度,增加未来劳动力年龄人口等等,都 具有积极的意义。生育二胎可以给一个家庭带来新的生机与欢乐,但 同时对家庭也带来了更多的责任与压力。将生育二胎的选择权交给家 庭,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其中涉及到一系列综合配套制度的完善

2、,尤其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如何生,才算合法的二胎?随着中央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各地相继修订人口与计 划生育条例,其中部分地区的政策已经在今年第一季度落地,部分地 区也提出了预期的政策落地时间。但如何生,才算合法的二胎?应满 足以下条件:首先,夫首先,夫妇妇一方一方为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独生子女认 定标准,夫妇一方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 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的, 属于“单独”夫妇。其次,夫其次,夫妇妇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如果夫妇已生育了 双胞胎或者多胞胎,

3、或者合法收养了两名及以上子女的,则不符合生 育二胎的条件。再次,夫再次,夫妇妇不能不能抢抢生,即需要在各地生,即需要在各地“单单独二胎独二胎”政策政策实实施之日起施之日起 才能生育。才能生育。中央已经决定启动“单独二胎”政策,但夫妇在各地具体实 施“单独二胎”政策之前就进行二孩生育的,也属于违法行为。对对于于抢抢 生行生行为为,各地,各地处处理情况不一,比如北京理情况不一,比如北京规规定定在政策实施前已怀孕但未 生育的夫妻,可在批评教育后补办生育证,但已经生育了第二个子女2 / 4的单独夫妇,则属于违法生育行为,要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浙江 省规定对于2014年1月17日“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日

4、前违法生育二孩的 单独夫妻,如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送达的话决定继续有效,对 于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以及于6月30日之前生小孩的,相关部门将“特 事特办”,办理补证手续;天津则规定在新政实施之前如果单独夫妻已 经生育第二个孩子,需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因此,想要生育二胎的夫妇,最好在各地政策正式落地后再生育,以 免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最后,夫最后,夫妇还妇还需需办办理相理相应应的的审审批,批,办办理再生育子女理再生育子女 生育服生育服务证务证 。 。同时,为了保证政策的稳步实施,避免扎堆生育二胎带来的各种 社会问题,大部分地区对于“单独”夫妇生育二胎,也规定了相应的生生

5、育育调节调节措施措施。比如北京地区,对“单独”夫妇,规定生育间隔不少于四 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因此,即使夫妇一方为独生子 女,且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但如果前后生育间隔不足四 年或女方年龄不到二十八周岁就生育二胎,也属于违法生育。生二胎,影响了你什么权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晚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并规定了独生子女家庭的相应奖励。但生育假奖 励及部分福利待遇是针对初育夫妇或者独生子女家庭的,因此,生育 二胎有可能影响以下权益:1、 、产产假假时间缩时间缩水,不再享受水,不再享受奖奖励的励的产产假。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 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

6、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 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此基础上,对于晚育的 夫妇,或者对于符合生育二胎而不再生育的,还规定了奖励产假。比 如北京地区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 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 励;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经所在单 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同时规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即晚育的奖励产 假是针对初育的妇女,如果是再次生育的话,则不享受晚育的奖励产3 / 4假。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生育二胎的女职工3

7、0天产假,那当然更好, 但决定权在单位。2、不能、不能领领取相取相应应的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奖奖励。励。针对独生子女,各地大都规定 有独生子女奖励费,而如果生育二胎的话,则不能再领取相应的奖励 。比如,北京地区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的,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费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 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 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 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

8、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 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 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3、可能加、可能加剧职场剧职场的性的性别别歧歧视视,无形中提高女性就,无形中提高女性就业门槛业门槛,影响女,影响女 职职工与工与单单位之位之间劳动间劳动关系的和关系的和谐谐。 。虽然现在女性的社会地位和自我价 值的实现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女性职工,特别是怀孕的女性职 工在职场上相对弱势的地位仍较明显,妇女因工作后生育、产假和哺 乳等问题,导致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大量存在,由此而产生 的争议在整个劳动争议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为了学习工作的需要,妇 女的婚育年

9、龄普遍推迟,如果生育二胎的话,鉴于生育调节政策的考 虑,众多妇女由此会把婚育年龄提前。大部分妇女走出校园步入职场 ,马上就会面临生育的问题,而女性职工怀孕后势必增加不能正常工 作的时间。单位出于用人成本的考虑,招工时会隐蔽地去考虑女职工 是否会生育、是生育一胎或者二胎等等,从而降低录用女性的意愿或 者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对于已经生育的女职工,如果符合生育二胎 的条件,单位一般先是会推断女职工可能生二胎从而休两次产假,单 位因此在职务提拔方面,不愿考虑这样的女职工,从而阻碍女性职业 发展。违法生育,你不能享受什么?“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不意味着我国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了。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

10、项基本国策。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 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服务证之后,才是计划内生育。如果妇4 / 4女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而进行生育,属于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 生育法律法规,将直接导致不能享受相关的产假福利待遇。比如,北 京地区规定,职工违反法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 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农 村居民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 聘;上海地区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 养费外,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

11、产假期 间的工资待遇,收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已 享受的奖励,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 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 ,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尽管各地在具体的处理方式上 有所不同,但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职工产假福利待遇规定是 一致的,即不能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和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待遇。如果 违法生育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身体不适,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的, 可以按照病假处理。违法生育,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违法生育(包括违法生育二胎)的女职工,正如前面所介绍的 ,其不能享受相关的生育医疗保险及产假福利待遇。

12、因此,部分人认 为对于违法生育的女职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其实,他们是将 不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等同起来。劳动权益的 调整与保护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我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并没有也不涉及劳动关系的调整,因此单位能 否解除与违法生育的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应当以劳动法及劳动合 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单 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并未包括女职工违法生育的情形。法律 对怀孕女职工的解雇保护并不具体区分怀孕的原因及是否违反计划 生育政策。因此,单位直接以女职工违法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 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但如果单位与女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明 确约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 确规定禁止违法生育,或者单位因女职工违法生育而受到相关部门处 罚的,则单位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女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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