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我党我军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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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预防防和和处处理理军军警警民民纠纠纷纷工工作作的的实实施施意意见见为进一步弘扬我党我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巩固和发展新形势下的党政军民关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军警民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嘉兴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嘉兴 实际,现就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军警民纠纷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重要性军警民纠纷,是指军队人员或单位与地方人员或单位之间发生的纠葛和纷争行为。凡在军民接触交往中因矛盾分歧发生摩擦争执或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均属于军警民纠纷。其主要表现为:(1)经济利益问题引起的纠纷;(2)执行公务引起的纠纷;(3)违犯政策纪律规定

2、引起的纠纷;(4)车辆肇事和其它意外事故引起的纠纷;( 5)官兵权益受到侵害引起的纠纷。军警民纠纷根据参与人数、伤亡程度、损失轻重、影响大小,可分为重大纠纷、较大纠纷、一般性纠纷三种。军警民纠纷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和少数群众、官兵身上,但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因此,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警民纠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维护军队良好形象、关系到地方和部队各项建设、关系到社会稳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好。二、加强军警民团结的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积极做好军警民团结的基础性工作,是化解军警民矛盾、预防和妥善处理军警民纠纷的前提和基础。(一一)抓抓教教育育。 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人民军

3、队及双拥工作光荣传统、法规纪律等教育,同时结合元旦、春节、“八一 ”和征兵工作掀起“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热潮,从根本上打牢军警民团结的思想基础。(二二)抓抓共共建建。 通过开展共建文明单位和军警民联防联治等活动,增进军警民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团结。军地单位要定期走访,互通情况、征求意见、增进了解、密切感情。(三三)抓抓管管理理。 驻军单位要按照部队条令条例规定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重点部队、小远散单位、分散执勤人员和勤杂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加强外出人员和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外出人员比例;加强重点场所和地段的纠察和夜查夜巡,实施有效监控。(四四)抓抓预预测测。 要定期走访驻军单位,通

4、报驻地社情,了解有关情况,协助驻军做好有关工作。驻军单位可通过走访驻地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共建点,及时了解掌握驻地社情和部队执行群众纪律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消除诱发军警民纠纷的因素,把各种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一)领领导导负负责责制制度度。地方各级党委和驻军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预防军警民纠纷工作负全责,分工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二二)分分析析预预测测制制度度。不定期对预防军警民纠纷工作进行形势分析,研究官兵与群众交往中带倾向性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三三)军军地地联联席席会会议议制制度度。与驻军单位建立联系走访制度,制定联防共管公约,定期召开

5、军地领导座谈会、军地联系会等,相互通报情况,协商解决问题。(四四)检检查查制制度度。 驻军单位可定期到驻地党政机关、执法部门、营区周围单位和共建点,检查官兵执行群众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引发军警民纠纷的隐患。(五五)总总结结考考评评制制度度。结合双拥工作总结和评先工作,对预防军警民纠纷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创建双拥先进活动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四、坚持处理军警民纠纷的原则正确处理军警民纠纷,是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环节。处理得好,就能够减轻危害和影响,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军民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达到新

6、的团结;处理得不好,则可能使矛盾激化和问题复杂化,伤害军民感情,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在处理军警民纠纷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一)坚坚持持着着眼眼大大局局。从政治和稳定的高度看待和处理军警民纠纷,不感情用事,不在具体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自觉维护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二二)坚坚持持从从严严要要求求自自己己。坚持高姿态,严于律己,多作自我批评,多从自身找原因,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积极促进问题解决,切忌互相指责。(三三)坚坚持持协协商商为为主主。贯彻 “团结 协商 团结 ”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四四)坚坚持持依依法法裁裁决决。遇到分歧较大、难以协商解

7、决的纠纷时,应当依法裁决,保护部队官兵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尽量做到一起纠纷一次性解决,不留后遗症。五、处理军警民纠纷应遵循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一一)领领导导到到场场,及及时时上上报报。凡涉及军警民纠纷,要第一时间报市人武部和市双拥办协调处理。涉及的驻军单位和辖区镇乡及有关部门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在上报情况 前,要统一认识。通报情况时,尽可能弄清发生纠纷人员的部队番号、车牌、姓名、地点、规模,力求准确无误。部队单位接情况通报后,要及时处置,并注意向通报单位反馈信息。(二二)采采取取措措施施,平平息息事事态态。发生纠纷时,要采取有力措施,使纠纷双方脱离接触,避免继续正面冲突。(

8、1)有关单位要组织部队迅速撤离现场,尽快疏散围观群众,教育劝阻纠纷双方冷静克制,稳定官兵和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2)发生人员伤亡要全力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遇有严重伤害军人情况时,部队人员可将首要分子控制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严禁擅自扣押群众和扣留群众物品,更不允许报复群众。遇有部队官兵侵害他人安全时,公安干警可依法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但不得侮辱、体罚、殴打和扣押现役军人,特别是当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已得到制止时,当事双方绝不能采取报复行为。对滞留的部队人员,弄清身份后,应立即送其所在部队或市人武部处理。(3)如属冒充军人作案或伪造军车车牌的地方人员,公安机关应严肃查处,并由邛崃市人武

9、部收缴其军牌、符号。军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服从交通警察的纠察和管理,对违反交通规则的部队司机,公安交警有权依章纠正,收证后交由市人武部处理,如遇军车违章不服纠正时,可滞留车辆,通知市人武部派人前往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军车必须服从地方交警裁决。(4)对军警民纠纷,应制止新闻单位进行报道。(三三)调调查查取取证证,认认真真处处理理。一般纠纷,由部队领导、当事人和人武部、市双拥办等部门协商解决。重大和较大军警民纠纷,应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部队单位组成调查组,共同调查处理,尽快查清事实,准确定性,区分责任,达成协议。涉及难以解决或有违法行为和情节的,诉诸法律解决问题。军地最终协商处理的结果一般应签订协议书,必要时进行公证,并认真履行协议或执行司法裁定。(四四)总总结结教教训训,消消除除影影响响。认真剖析发生纠纷的原因,查找发生问题的根源和薄弱环节,总结和汲取教训。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进行教育整顿,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军地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以沟通感情、消除隔阂、挽回影响、缓解矛盾,增进相互谅解和军地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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