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筑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助力——访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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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构筑中部崛起为构筑中部崛起“战略支点战略支点”助力助力访湖北省国访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刘勇税局局长刘勇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5 年多来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之年。国税部门如何发挥好职能作用,助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深入实施,推动国税事业在取得既有成绩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刘勇。刘勇表示,构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中央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定位。2010 年湖北省经济总量突破 1.5 万亿元,比 2005 年增长 1.42 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额等多项指标均领先于中部地区。经济的持续稳定

2、较快发展,为税收增长提供了有效的税源支撑和保障。“十一五”时期,湖北省国税收入总量跨越 4000 亿元,是“十五”时期的 2.7 倍;2010 年全省国税规模突破千亿元,在中部六省位居第一。刘勇说,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过程中,税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一五”期间,湖北国税部门在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的同时,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税收政策效应,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累计落实税收减免近 600 亿元。其中,减免增值税 416 亿元、企业所得税 180 余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 257 亿元。“为构筑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支点加油助力,是税收服务

3、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刘勇说。湖北经济结构“大、全、重”的特征明显,产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发展较慢,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块头偏小,经济外向度较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刻不容缓。为此,湖北未来 5 年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为:电子信息、汽车、石化、装备制造、食品 5 大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跨越 5000 亿元,新兴产业产值突破 1 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显著提高,各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 104743。围绕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十二五”时期,国税部门要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国税事业发展的着力点,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跨越

4、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一是为调整结构导向。强化税收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税前扣除、投资抵免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税收对产业结构的调节作用,引导资金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支持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进一步优化产业税源结构,提高企业整体创税能力。二是为自主创新引路。把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强化税收政策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传统产业科技含量,扩大汽车、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优势,发挥骨干税源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大做强经济税源块头。发挥东湖国家自

5、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作用,大力发展光电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三是为“两型社会”发展护航。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运用税收调控手段,进一步约束“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抵制过剩产能盲目扩张,鼓励企业综合利用“三废”、投资生态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强政策调研,对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及时反映,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四是为对外开放助力。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以及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促使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和外贸出口持续发展。加大对“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的

6、税收支持和服务力度,扩大招商引资,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壮大。五是为中小企业“送氧”。未来 5 年,湖北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成为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以此为契机,充分运用税收调控措施,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税源发展。发挥以武汉为主中心城市,以襄阳、宜昌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一主两副”格局的辐射效应,带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税源规模。刘勇强调,服从和服务于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设,国税部门要把税收环境作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优化纳税服务,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实现依法服务与依法征管的有机统一,力争到 2015 年全省国税收入比“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国税收入总量跨越 70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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