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与《劳动合同法》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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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 电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与 劳动合同法的修订 钱卫 东 ( 新疆大山口水力发电厂。瓤疆库尔勒8 4 1 0 0 0 ) 【 摘 要】劳动合同是整个劳动关系的核心。劳动合同法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供电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用工行为等劳动法律关系也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劳动者维权意识日益加 强,因而,供电企业面I临 着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为此,笔者重点分析劳动合同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并提出应对措施, 以防范和降低供电企业用工法律风险,促进供 电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修订

2、;劳动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随 着 电力 工业 的 不断 发展 ,供 电企业 劳动 用 工需 求不 断增 加 , 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断攀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具有能够适应市场变 化 、降低用 工成本 、规避用工 风险 、简化人事 管理等 一系列优 势,能 给 企业 带 来 更 大 的 用 工 自由 ,所 以劳 务 派 遣 在 很 长一 段 时 间 内仍 然 是企 业 一 种重 要 的用 工 方 式 。但 是 , 由于 劳务 派 遣用 工 中 的不 规 范 行 为 , 导致 劳 务 派 遣 劳动 人 员 利 益 受 损 , 碍 着 劳 务 派 遣用 工 方 式 的 发 展 。 另 外 , 随着 劳

3、动 合 同 法 的修 订 ,劳 务 派 遣 劳动 者 的维 权 意 识 越 来 越 强 ,越 来 越 重 视 劳 动 用 工 的规 范 化 和 制度 化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修 订 实施 对 电力 企 业 用 工环 境将 产 生 深 刻 而 实质 的影 响 。 供 电企 业 应注 意构 建 和谐 稳 定 的劳动 关 系 。 一、供 电企 业 劳务 派遣 用 工存 在 的问 题 我 国供 电企 业 的用工 形 式主 要包 括集 体职 工 、全 民职 工 、外聘 人员和 劳务派遣工四类用工形式的多元劳动用工模式 3 其中, 劳务派遣关系是由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劳动者三个因 素 构

4、成 的 。一 方面 ,劳务派 遣 公 司与 劳动 者签 订 劳动 合 同, 一方面 用 工单 位通 过 与 劳务 派遣 公 司签 订 劳务 派遣 合 同 ,使用 并 管 理 劳 动者 。前者 属于 劳动 关 系 ,受 到劳动 法 的规 范和 保护 ;后者 属 于 劳 务关 系 ,是 民法 的 调整 范 畴 。由此 可看 出 ,劳 动者 和用 工 单位 之 间 只有 事 实上 的劳 动 力 的使用 与 管理 关系 , 并无 直接 的法 律关 系 。 因而 , 随着 我 国供 电企业 劳务 派 遣用 工 方 式的 大 量采 用 , 劳 务 派遣 用 工 问题 日益 凸显 ,主 要表 现在 以下三

5、方 面 : ( 1 )供 电企 业 缺 少对 劳 务派 遣 人 员 的保 护政 策 ,派 遣 人 员 的 劳 动合 法 权 益经 常受 到 侵 害 劳 务 派 遣人 员 只跟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订 立合 同 ,而 不 跟 供 电企业 签 订 合 同 ,而 且 这 种 合 同关 系 期 限 较 短 ,又 没有 连 续 性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出于 自 己公 司 利益 考 虑 ,往 往 没 有给 派 遣 人 员 缴 纳 社会 保 险 ,这使 得 劳务 派遣 人 员 的社 会保 障 权利 经 常受 到侵 害 。 ( 2 )在供 电企业常存在劳务派遣人员的滥用,混岗现象严重 劳 务 派 遣

6、 人 员 一 般 只用 于 在 临 时 性 、辅 助性 或替 代 性 的 工 作 岗位 ,但 许 多 供 电 企 业 的 员工 主 要 由上 级 公 司分 配 ,往 往 出现 有 些 岗位 员 工 过 多 , 而 有些 岗位 员 工 不 足 的 想 象 。为 了满 足 企 业 用 工 需求 , 同时 也 出 于 降低 劳动 成 本 的需 要 , 大 多数 供 电企 业 在 其 主 业上 大 量 使用 劳务 派 遣人 员 ,造 成 公司 混 岗现 象严 重 。 ( 3 )劳务 派 遣人 员 与企 业合 同制 员工 存在 同 工不 同酬 问题 由于 国 有 企 业 的 性质 ,供 电企 业 对 劳

7、 务 派遣 人 员 与 公 司 编 制 员工进行严格的划分,劳务派遣人 员与合同制员工做着相 同的工 作 ,却 实 行 不 同 的 薪 酬标 准 。在 公 司 福 利 、 晋升 机 会 等 方 面 也 不 如 企业 职 工 。 二、 劳动合同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对供电企业用工的影响 针 对 当 前 劳 务 派 遣用 工 数 量 增 长 过 快 ,超 三 性 岗位 用 工 问题 比较 突 出 ,劳 务 派遣 人 员 同工 同酬 权 益 得不 到落 实 的 现 状 ,2 0 1 2 年1 2 月2 8 日,我 国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关于修改劳动合 同法 的决定,并于2 O l

8、 3 年7 月 l 曰开始施行 。立法 修改的 内容主要包括五个 方面 。一是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 的准入 标准 。注册资本要求由不得少于人 民币五十万元提高到不得少于 人 民 币二 百 万 元 , 且 对 劳 务派 遣 单 位 实 行 行 政 许 可 。= 是 要 求 劳 务派遣人员应与用工单位 劳动者 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同 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务派遣人 员与本单位同类岗位 的劳动者实行 相 同 的 劳动 报 酬 分 配 办 法 。 另外 ,还 要 求 劳 务 派遣 公 司 与 劳 动者 和 用工 单位 签 订 合 同 时 必须 明确 “同工 同 酬 ” 。三 是 明 确 劳务 派 遣

9、 适 用 范 围 修 改 后 的 劳动 合 同 法 明确 指 出劳 务 派 遣 用 工是 劳 动合 同用 工 的补 充 形 式 , 只 能在 临 时 性 、辅 助 性 或 者 替代 性 的 工 作 岗位 上 实 施 ,并 规 定 ,用 工 单 位 应 当 严格 控 制 劳 务 派遣 用 工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其 用 工 总 量 的 1 O 。 四加 大 对 相 应 违 法 行 为 的处 罚 。对 未经 许 可 擅 自经 营 劳务 派 遣 业 务 的 , 由 劳动 行 政 部 门 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 所得 ,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五倍以 下罚款 。进 一步 明确规定劳务派遣

10、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 劳务派遣规 定的,并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的行 政许可。五是处理好法律实施 的衔接。要求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 务 派 遣 业务 的单 位 , 应 当在 本 决 定 施行 之 日起 一年 内依 法 取得 行 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继续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具 体办 法 由 国务 院劳动 行政 部 门会 同国务 院有 关 部 门规 定 e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修 订 严 格 限 制 了 企 业 使 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的空 间 ,对 供 电企 业 用 工 的影 响主 要 包 括 三 方 面 。一 是 供 电 企业 合 同制用工 总数增加

11、 。由上述有关 劳动合同法 修订 内容的介 绍 ,我 们 知 道 , 企业 劳 务 派遣 用 工 不 能 超 过 限 制 ,为 了维 持 企业 的正 常 经 营 ,合 同制 用 工 势必 增 加 。 同时 , 原 来 以劳 务 费 用 列支 的劳 务 派 遣 费用 会 降低 ,而 工 资 、 附加 和 其 他 福利 费用 将 大 幅度 增加 ,特别是对 于公有制劳动密集型企业其用工需求量大和工资 及 定 员 限制 的矛 盾 将 臼益 突 出 。 二是 造 成 企 业减 员 。对 于 劳 务派 遣 同工 同酬 的规 定 ,无 疑 会 增加 企 业 的用 工 成 本 ,为 了不 使 其用 工成本大

12、幅度增加 ,企业将会加大实施技术改造及 引进先进生产 线 的力度 ,通过技术革新减少对低技术含量劳动用 工的需求 ,而 劳务派遣劳动者多是文化水平不高的体力劳动者,势必会造成体 力 劳动 者 失 业 人 数 的增 加 。三 是 增加 企 业 运 营 成 本 。按 照 “同工 同酬 ” 的规 定 执 行会 直 接 增 加 企业 的用 工 成 本 ,所 增 加 的 用 工 成 本不 仅 体 现 在 工 资方 面 的增 加 ,更体 现 在 福 利 、进 修 等 职 业 规 划 方 面 的成 本 增 加 。 另外 ,劳 务 派 遣 公 司准 入 门槛 提 高转 移 的 服 务 费用 增加 会增 加 企

13、业 的 用工 成本 。 三 、供 电企 业 用工 方 面应 注意 的 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在我 国供 电企业 中普遍存在,劳动合 同法 中关 于 劳务 派 遣 用 工 制 度 的调 整 与 供 电企业 的关 系 非 常 密 切 。其 修 订 内容对我 国供 电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产生极大影响,因此 ,我 国供 电企 业应 重 点关 注 以下 问题 : ( 1 )摸清 用 工 现 状 ,稳 妥推 进 企 业 的 用 工 转型 , 并 规 范 企业 内部 薪 酬分 配制 度 供 电企 业 一 方 面 要对 本 企 业 现 有 的 岗位 和 用 工 形 式 做 详 细 的 分析,尤其是劳务派遣用 工,包括

14、劳务派遣用工 岗位分布、劳务 派遣用工 占比、派遣期限、劳 务派遣用工薪酬管理等情况,逐步 减少超 三性 岗位使用劳务派遣 员工 的比例。对于具备相关岗位任 职资格、且符合工作需要的劳务派遣人员,申请政策转为合同制 用工;而对 于不具备 岗位任职 资格 或不胜任 岗位工作的,依据 国 家 规 定给 予相 应 的 经 济补 偿 后 退 回 劳 务派 遣 公 司 。一 方 面 供 电 企业应积极尝试弹性用工,探索多样化用工方式此外, 由于各 种原因造成 的不可避免的存在混岗现象的,供电企业应建立关于 劳务派遣员工与合同制员工统一的薪酬分配和管 ( 下转第5 0 5 页) 5 0 3 比较 有 代表

15、 性酌 环 境 污 染 指 标 作 为 因变 量 ,这 些 指 标 构 成 了 长三 角地 区主要 的污染 源 ,基 本 能反 映 出该 地 区 的整 体 污 染水 平 。 ( 三) 实证 结 果和 分 析 本 文 所 建 立 的 联 立 方 程 的 计 算 结 果 显 示 , 总 的 来 说 , 方 程 ( 1 ) 中行 业规 模 G D P、行 业结 构s 、 技 术水 平T 和F D I 对 制造 业 污 染物 的 排 放 均有 较 为 显 著 的影 响 ,影 响 系 数 分 别为 0 3 7 9 8、0 3 2 7 8、 一0 0 2 8 0 、0 2 21 3 ,且 至少 在 5 的

16、 显 著 性 水平 下 显 著 ;管 制 变 量 s u p 对 行 业污 染 物排 放 的 影响 系 数 为一 0 0 0 7 9,在 1 0 水平 下 显 著 。 总体估算结果说明,行业规模的增长、行业结构 的优化和外资的 流 入 均 对 工 业污 染物 的排 放 产 生 了 负面 影 响 ;技 术 水 平 的提 高减 少 污染 物 的 排放 ;而 环 境监 管 的制 约 效 果 尚不 明 显 。方程 ( 2 ) 体现 了规模 效应 ,F D I 对 制造 业 规模 的影 响系 数 为0 9 3 5 6,说 明外 资 的 流 入 对 行 业 规模 的增 长 起 着 显 著 的 促进 作 用 ,对 污 染 物 排放 有 显 著 的负 面 影 响 。 方 程 ( 3 ) 体 现 了结 构 效 应 ,从 估 算 结 果 来 看 ,每 增 加 1 的F D I 存 量 ,资 本 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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