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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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第二学位项目经济学第二学位项目 20092009 年招生实施办法年招生实施办法(20092009 年年 4 4 月)月)经济管理学院现开始经济学第二学位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一、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经济学第二学位项目由经管学院主办,教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由经管学院教学办负责。二、二、招生对象与条件招生对象与条件1. 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 2008 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 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3. 已修课程中没有不及格课程;4. 没有选修其他辅修或者第二学位;5. 2009 年 4 月招生,人数为 150 人。 三、三、报名报名经济学第二

2、学位修读手续每年办理一次。准备修读 2008 级经济学第二学位的同学须填写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学位申请表 (网上下载) ,并按规定时间办理申请及审批手续。办理手续时间及流程办理手续时间及流程如下表所示:4 月 25 日-4 月 29 日网上下载申请表本人填表打印(不接受手写不接受手写)本人签字,交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审查同意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到注册中心开具成绩单。 5 月 6 日将申请表申请表、成绩单、简历、个人自述成绩单、简历、个人自述交到经管学院舜德楼 116 室,由主办单位审批。联系人:裴老师联系电话:627881375 月 22 日网上公布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关注“教务公告教务公告” )

3、四、四、 课程认定与选课课程认定与选课21 1、 课程认定课程认定第二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凡取得修读资格的同学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第四周后四周后按选课学分数交费(100 元/学分,通过银行系统代扣,与目前学费交纳方式相同) ,同时确认选课有效。否则,已选修课程不计入第二学位专业学分。2 2、 选课选课经济学第二学位课程的选课模式同其他课程,可以参加中期退课,但已交学分学费不予返还,如再选此课程需重新交费。取得经济学第二学位修读资格的同学在以后各学期选课时,可根据第二学位培养方案及课程开设具体情况,选择下学期要修读的课程。在取得经济学第二学位修读资格之前选修通过的第二学位课程,可在取得第二学位修

4、读资格后,通过补办有关手续(包括交纳课程修读费)确认该课程选修有效。五、其他五、其他有关经济学第二学位的学籍管理按照“清华大学本科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 和“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籍管理细则”执行。附:附:20072007 级经济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仅供参考级经济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仅供参考20072007 级经济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级经济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一、一、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急需大批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素质,同时又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素养、包括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功底和分析方法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经济学第二学位通过对非经济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接近于经济学本专业本科

5、生的系统而严格的培养,使学生对其专业领域及其他广泛领域的经济问题具有更加开阔的视野、深刻的思考和严谨的分析,为将来从事本专业与经济学有关的工作、或者其他与经济学相关的职业奠定基础。二、二、学制与学位授予学制与学位授予3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照学分制管理,一般需要 2 至 3 年完成。学习结束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授予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1、符合本第二学位学分和论文要求;2、符合所在院系(第一)学士学位要求。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第二学位学习,但已修第二学位课程学分达到经济学辅修专业要求、不再继续第二学位学习者,可获得经济学辅修专业证书。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第二学位学习,但满足

6、以下两个条件者,可申请继续攻读第二学位,在主修专业毕业离校后两年内以旁听形式进行补修,成绩合格、符合第二学位培养要求者,可获得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1、只有 2 门(含)以下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未修;2、毕业综合论文训练已经完成。申请退出第二学位的学生可以在选修期间的每学期初提出。三、三、学分要求与课程结构学分要求与课程结构经济学第二学位实行学分制,培养方案共计 46 学分,其中课程 36 学分,综合论文训练 10 学分。其中必修课 6 门共 19 学分,均单独为第二学位学生开课。选修课 17 学分,原则上可以从培养方案所列的选修课程中任意选择。此外,还要求先修课 4 门,不少于 14 学分。先修课

7、学分不记入第二学位学分要求中,不要求入学前修完,但必须在取得学位前修完。经济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共 25 学分,其中必修课 4 门共 13 学分,其余 12 学分的课程可以从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其他课程中任意选择。第二学位与辅修专业的具体课程安排见下表。经济学第二学位课程安排经济学第二学位课程安排类别类别课程课程学分学分学期学期* *备注备注微积分4文科数学或以上程度几何与代数(1)4概率与数理统计3先修课(共 4 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经济学原理41辅修专业必修课必修课中级微观经济学31辅修专业必修课4中级宏观经济学32辅修专业必修课计量经济学33辅修专业必修课经济思想史31(共 6 门)

8、中国经济专题35公共财政学33单独开课$产业组织理论32单独开课货币银行学34单独开课劳动经济学34单独开课发展经济学25单独开课国际经济学35单独开课经济统计学2秋替代学分经济控制论3秋替代学分近代经济史2秋替代学分数理经济学3春替代学分组织设计与人力资源经济学2春替代学分应用宏观经济学2秋替代学分选修课(所选学分不少于 17)投入产出分析2秋替代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注* *:表中注明的选课学期仅供学生选课参考,不具有限制性。第 1 学期指第二学位入学后的第 1 个学期。以此类推。$:单独开课的课程也可选修一学位相同名称与学分的课程替代。:替代学分课程为一学位开设课程,不单独开课。除以上说明的对第二学位的要求之外,其他要求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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