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39985873 上传时间:2018-05-2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法学 0903 郑满霞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概念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概念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指除医学需要的原因外医疗机构和胎儿父母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法规规章的规定,采用相关手段,进行 断定胎儿是男性还是女性的性别鉴定的行为。几个需要加以注意的地方: 1)主体应确定为进行鉴定的法人机构还是胎儿父母,又或者二者皆可?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八号部长令第三条明文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 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可见应将医疗机构和胎儿父母同定为主体,这样在禁止这一行 为中才能取得良好的

2、效果。试想,由于胎儿父母无需为此承担责任,还是会提出相应的请 求,虽然医生或医疗机构会由此受到惩罚,但由于有利可图,主观上很易接受要约,而同 意为胎儿父母进得胎儿的性别鉴定。2) “手段”是否界定为正规医疗机构的医学手段?还是应定为广义上的可以确知胎儿性别 的一般手段? 我认为,应该定为正规医疗机构的医学手段。若定为后者会有违法律的保障人民的精神, 波及面过广。很容易适得其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损失与浪费。3)正规民间诊所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在以鉴定胎儿性别的故意,而且有鉴定结果为女 时的人工终止妊娠意思,使用民用鉴定方法确定胎儿性别是否可纳入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 别鉴定的范畴? 由上一题的答案

3、而知,民间诊所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使用民用鉴定方法确定胎儿性别, 不能纳入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范畴。虽然不利于打击这一行为,但是就现状而言, 有这一行为的民间诊所太多,若一一打击,必定影起相关业界的大的动荡。反而不利于完 实现法目的。最大的原因是,它们使用的是民间方法。再者,以鉴定胎儿性别的故意,而 且有鉴定结果为女时的人工终止妊娠意思这一方面,法律规定,思想犯不能定为罪犯,所 以也不能成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4)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与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否存在区别?若有,体现在哪些 方面?最大区别又是什么? 当然存在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或者最大区别为主体不同。前者主要是有权

4、进行医学需要 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后者主体是无权进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 但在违反法律规范上,是否视为违反同类或同种法规,尚有待咨询。5)非医学机构、诊疗机构或无批准开设的医疗机构,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采用医学手 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否定为违反相关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法规?在法律 上应如何定性? 虽现尚无明文规定或可推定,非医学机构、诊疗机构或无批准开设的医疗机构,在非医学 需要的情况下,采用医学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6)如何界定“医学需要”?“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与“出于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有什么区 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对于“医学需要”的界

5、定,尚存在有多方讨论。 我认为,医学需要主要是指以下几点内容: (1)医疗方面:胎儿健康检查,胎儿发育是否正常,先天性疾病检查,非正常性变异,遗 传疾病检查 (2)医学研究方面:畸形胎儿发育相关数据需求和其他医学研究。 (尚有待进一步探讨) (3)其他方面:主要是在确定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的有关方面的医学检查可能涉及的胎儿性 别鉴定。7)关于允许进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国家是如何限定的?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八号部长令第四条 市(地)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初 步审查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

6、门。二、我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现状(从原因分析现状)二、我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现状(从原因分析现状)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八号部长令 第三条明文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我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明文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 儿性别鉴定。但是在我国许多地区,受到重男轻女及传宗接代的观念的影响,孕妇及其家属采用多 种多样的手段和方法鉴定胎儿性别。鉴定结果为男性才决定生下来。这一状况在农村和不 发达的城镇边远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而这很

7、明显地可以确定为是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 鉴定。 在我看来,现阶段,孕妇单纯的只为医学需要而进行涉及胎儿性别判定的检查少之又 少,许多人选择在合理的医学检查的外衣下,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我认为,国家应采取 更为严密的程序,在程序上减少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情况出现。 在农村地区,由于受法律的影响不及城市地区深,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常普遍。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非常受欢迎的,由于医生可以在鉴定之后获得经济利益,且 法律法规也没有得到彻底地贯彻实施,可想而知一般性医疗机构不会拒绝孕妇的鉴定要求。 要解决农村中的这一问题,我认为的最根本之策是加强农村教育改革,扩大教育普及面, 特别是高等

8、教育的普及。现阶段,我国主要是注重初级教育的普及,虽然这已取得了一定 成效,但是在改变这一“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状况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并且在 培养过程中,不应单纯的注重学习成绩的提高,更应注重目标与志向的养成。使其不拘泥 于传统观念之中不得自拔。 从现存的激烈的竞争压力来看,女性的就业明显困难于男性,职场性别歧视,也是女 性朋友们选择生男婴的原因之一。传统的观念“女不如男”一直影响着中国古今社会,无 论城乡。所以在可选择的情况下,一般女性更愿意弃女择男。 很大程度上说,取消有关机构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技术条件不失为处理这一状况在办法之一,但是这不利于孕妇的有关正规检查的进行。不过我觉得,可以在控制胎儿性别 鉴定的有关技术条件的机构数量上下功夫。现未有相关措施。除上所述及到的原因外,我相信还存在有许多原因等待我去发觉,从而更全面的认识 我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现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情形发生,是由于个人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原因交织产 生的,要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的工作要做。从上文我所谈到的,我认为, 在近期内,或近几年内,甚至于近几十年内,要解决这一现状都不存在可能性。特别是农 村地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