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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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第一章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课程的内容结构: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第二章 应纳税额计算第三章 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四章 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第五章 税会差异比较分析 第六章 税收优惠 第七章 其他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第八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九章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各章内容简介:第一章,围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讲解现行税制下,两种不同纳税人的汇算清 缴最新操作办法和要求,系统简明的介绍汇算清缴的全过程,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各自的工 作要求。第二章第六章,从汇算清缴的角度出发,系统的介绍收入、成本、费用等税前扣除

2、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和如何办理优惠,最终确定应税所得额和税额;考虑报表的填报需要, 专门设置章节分析比较了税会差异。第七章第八章,主要是考虑政策的完整性和前瞻性,针对一些特殊政策进行了讲解 陈述,诸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重组并购、反避税调整等,以适应不同企业的特殊需要。第九章,经过前述所得税汇算过程讲解,相继确定了各个税收要素后,本章顺理成章 地讲解了如何进行所得税申报填表工作及注意事项。上述各章内容构成了完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过程,在操作指引中,结合实务解 惑、经典案例、行业快讯、相关阅读等,让大家从不同角度理解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及汇 算清缴的处理过程。本章内容简介本章内容简介:围绕企业所

3、得税汇算清缴,主要讲解现行税收政策下,两种不同纳税 人的汇算清缴最新操作办法和要求,系统简明的介绍汇算清缴的全过程,纳税人和税务机 关各自的工作要求。第一节第一节 汇算清缴概述汇算清缴概述一、汇算清缴的定义一、汇算清缴的定义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个特定程序。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年度性的税种,也就是说纳税人应当就一个公历年度内 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此,对纳税人来说,也就应 当在年度终了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全部在年度终了后才计算缴纳企 业所得税,那么将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两个问题:一是不利于税收收入的及时均衡入库,无法保证财政预算收支

4、的平衡;二是不便于纳税人合理安排资金,特别是可能使得纳税人一 次性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过大而影响纳税人的资金周转。鉴于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的特定时间段内,统一核算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办理税款结算,多退少补,这就是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 号)也对企业所得税汇算 清缴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 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60 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 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 得税的数额

5、,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 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 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二、汇算清缴的范围二、汇算清缴的范围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 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三、汇算清缴的对象三、汇算清缴的对象但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四、汇算清缴的法律渊源四、汇算清缴的法律渊源1997 年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汇算清缴,

6、颁发了国税发1997103 号文件;1998 年颁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该办法是针对内资企业而言的;2003 年对国税发1997103 号文件进行了修订,修订为国税发200313 号文件;2005 年将国税发1998180 号文件修订为国税发2005200 号文件;2007 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合并,两税合并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所以国 家税务总局在 2009 年又重新颁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二节第二节 居民企业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办法居民企业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办法一、汇算清缴期限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

7、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6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 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二、汇算清缴程序二、汇算清缴程序(一)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申报(二)附送相关材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财务报表;(3)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 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

8、业务往来报告 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相关咨询】(教材 P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提交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由于在附送资料第 7 条中规定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所以需根据各 省主管税务机关的不同规定处理。下面以北京市 2008 年的相关规定为例:关于 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京国税发 2008339 号)规定如下: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报告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依照企业所得税的相 关规定,对纳税人涉及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报告格式及有 关要求出具的书面报告。二、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

9、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应附送中介机构出具 的涉税鉴证报告。企业财产损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财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 申请时,应附送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或金融呆帐损失的鉴证报告。对未按规定附送 鉴证报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 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 异情况的鉴证报告。对于未按规定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实行专项检查。三、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凡发生下列事项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0、,在进行年度纳税 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当年亏损超过 10 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 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 3000 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 算清缴的鉴证报告。(三)税款汇算缴纳和退税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 4 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 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四)特定企业的汇算清缴1.总分机构

11、分别缴纳所得税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 月份按上上年度,712 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2.母子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五)汇算清缴的罚则(六)税务机关的职责每年各地都会对税务机关的职责下发相应的文件,纳税人应当及时关注。比如其职责 有:国税机关应根据所辖企业数量、分布情况、国税人员情况,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在企业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期间内应搞好税收宣传培训、涉税项目审 核审批等。第三节第三节 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办法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办法一、汇算清缴对象一、汇算清缴对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12、所的非居民企业二、汇算清缴时限二、汇算清缴时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6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 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三、申报纳税三、申报纳税(一)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二)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 日起 5 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

13、可以适当延长 申报期限。(三)企业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四)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 书原件。(五)企业申报年度所得税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需补缴或退还所得税的,应在 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见附件 1 和附 件 2)后,按规定时限将税款补缴入库,或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退税手续。(六)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以下 简称汇缴机构),应当于每年 5 月 31 日前,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非居民 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以下称

14、为汇总申报纳税证明,见附件 3);企业其 他机构、场所(以下简称其他机构)应当于每年 6 月 30 前将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及其财 务会计报告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其他机构未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汇总申报纳税证明, 且又无汇缴机构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负责检查核实或核 定该其他机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应补缴税款并实施处罚。(七)企业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办理。(八)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九)企

15、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 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四、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一)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或报送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后按规定时限补报。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主管 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 2000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 不申报的,可处以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核定其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限 期缴纳。企业在

16、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见 附件 4)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税款。(二)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 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三)企业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依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执行。第二章第二章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本章内容简介:汇算清缴的核心是按所得税申报表的思路确定应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本 章从汇算清缴的角度出发,系统的介绍收入、成本、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的确定。在确定 扣除项目的金额时,支付必须取得合法凭证,才能税前扣除,这对企业的凭证管理提出了 很高的要求。在申报表思路下的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的, 介绍了利润表的编制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一、收入总额一、收入总额主要内容:收入的形式、收入的计量、收入的种类、收入的确认收入形 式表现内容货币形 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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