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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理寸步难行有理寸步难行“此案法院不能受理此案法院不能受理”韦佐敏因与韦超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纠纷案已分别 2012 年 9 月、12 月两次向罗甸人 民法院递交书面诉状,至今已经三个月的时间,该院一直未受理,即不依法通知受理,也 不依法裁定不受理。首先是申诉人于 2012 年的 9 月份委托罗甸县红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杨代为提起诉讼, 该院拒不受理,既不依法作受理通知,也不依法作不受理裁定。尔后申诉人于 2012 年 12 月 8 日,又聘请都匀松正法律服务所汤仕君法律工作者再次向该院提起诉讼,该院仍然如 此,既不依法作受理通知,也不依法作不受理裁定。其诉状仍然在法院,至今毫无任何书面答复。令
2、申诉人百思不得其解。后经代理人电话询问边阳法庭的邓德洪庭长,邓在电 话回复说:“此案边阳法庭收到起诉状后,分别用口头和书面向县院领导罗国伦请示报告” ,罗院说:罗院说:“此案法院不能受理,县人大的赵光龙主任打此案法院不能受理,县人大的赵光龙主任打过电话说,这个案件不能受理,我们庭是下级只能听院领导的过电话说,这个案件不能受理,我们庭是下级只能听院领导的” 。对此,我的代理人和本人分别三次到县院找院领导,请求院领导作个回复,第一次去找主管 立案副院长罗国伦。因其忙不在办公室,是徐明干院长接待申诉人,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将 上述法院未予受理的情况陈述后,徐院长口头答复说:“只是你们的反映,我了解后答复
3、 你” ,申诉人自感对立案已有希望,但半个月又过去了,仍未有法院任何人向申诉人做任何 的答复。尔后,申诉人和代理人又一同去找院领导,究竟法院对此案的立案意见是什么? 我打了几次罗院长的电话,罗院长不接电话,最后是代理人亲自到四楼找到罗院长,罗院 长说:“这个案子不受理,叫当事人去庭找政府调解” 。代理人说:“此案当事人在第一次 起诉后,已由镇府调处过,没有任何调解结果,并且边阳镇政府出具了一个“此案经镇政 府主持调解,因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韦佐敏等按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解决的意见和 证明” 。但罗院长未作任何解释。还是那句话:“这个案件不受理” 。代理人从四楼下来, 向我转告罗院长不受理此案的意见后,申诉人更百思不得其解。 以下是当事人,经过近半年搜集的相关材料。 77777777-=9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