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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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团委组织部管理条例校团委组织部管理条例为了保证校团委组织部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校团委组织部的内部管理,提高部长及干事们的思 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例会制度一、例会制度1、提前五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2、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请假必须书面请假,假条交给各自的分管部长。3、开会时应积极思考、踊跃发言。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5、开会期间手机需关机或调成震动。严禁会上私自交谈、发短信、看与会议无关的书籍等。二、值班制度二、值班制度1、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签到,他人不得代签。2、有特

2、殊情况无法值班者,若需长期调换,则联系副部长进行调换;若只需短期调换,则自行联系其他 成员进行协调。3、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全力协助各位领导、老师完成工作,学期末由陈老师 对值班工作突出者予以相应加分。4、值班过程中,若突遇问题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分管部长或陈老师询问,不得擅自处理。5、办公室值班人员需保持良好形象,不得喧哗,保证办公室的整洁美观,置物有序,做到节俭用电,人 走熄灯关窗,注意安全。三、常规活动制度三、常规活动制度1、巡查团日活动、团校、团内推优时,部长要提前通知相关参与人员做好准备工作。2、巡查时需注意礼貌,巡查人员要如实填表,做到公平公正,不得谋私。

3、3、巡查表格要及时上交,不得无故私自进行改动。四、评优制度四、评优制度1、每位分管部长按规定及时对部门成员进行考评打分,每月汇总一次并公开成绩,学期末进行月成绩汇 总。2、优秀团员评选主要考虑月考核总分、期末考核总分、期末总扣分、创新加分(详见校团委组织部考评 标准细则) 、部长、副部长评分和老师评分。3、候选人需积极配合领导、老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 作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创新精神。4、候选人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领导、老师、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团结同学。五、附则五、附则1、本管理条例自 2013 年 3 月 11 日起正式

4、施行。2、每学期期末挂科 4 门及以上者自动退部。3、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直接开除。4、内部搞分裂,结帮结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直接开除。5、言行严重败坏校、院形象者直接开除。6、本制度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组织部考评标准细则校团委组织部考评标准细则说明:考评每周期基础分 20 分/人,一个月为一周期。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活跃迹象者扣 5 分,连续两月无活跃迹象者视为自动退部。指指 标标序序 号号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1迟到扣 0.5 分/次,无故旷会扣 1 分/次2开会时踊跃发言,表现突出者加 0.5 分3会议尾声时随机抽取提问,回答不上者每次扣

5、1 分,出入较大者每次 扣 0.5 分例例 会会4会上私自交谈、发短信、看与会议无关的书籍等,每人每次扣 0.5 分1无故旷班者扣 1 分/次值值 班班 2部门成员需要短期协调值班时间时,同意协调并予以帮助者加 0.2 分/ 次,值班请假者扣 0.1 分/次(部门成员联系方式与成员空课表已置于 408 办公室)1对于积极主动参与活动者,每人加 00.5 分/次,每次加分不得超过 3 人; 对于长期负责某项事务的,每周进行工作成绩评分 01 分,工作中若 有创新,可另行给以适当的创新加分。常规活动常规活动2未完成布置的活动任务者扣 1 分/次1积极主动参与部门举办的活动(除常规工作)的加 0.5 分/次2对部门提出成熟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的,视内容酌情加 00.5 分,若观点被采纳加 1.5 分/次3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加 2 分,获得二、三等奖学金者加 1 分,为学校赢 得荣誉者加 25 分/次创新加分创新加分4对部门活动有较好的开展想法,意见被采纳并写成策划者加 3 分/次; 活动在其积极准备和有效组织下成功举办,有较大影响力和参与度者 加 4 分/次; 活动体现部门特色并成为部门品牌活动者加 6 分/次,并作为评选优先 考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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