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形式原理及病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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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发病形式发病形式发病形式主要取决于疾病开始阶段正邪斗争的性质和强度的差异。由于邪气的种类、性质、强弱和致病途径不同,以及人体体质和正气强弱的差异,因此在发病形式上也各不相同,主要有感而即发、伏而后发、徐发、继发、复发等几种形式。(一)感而即发(一)感而即发感而即发,又称“卒发”、“顿发”,是指机体感邪后随即发病。常见于新感外邪较盛、疫气致病、情志过激、中毒(误食、接触或吸入有毒物)、各种外伤及虫兽伤等所致的疾病。这类疾病常表现出急暴突发的特点,没有明显的潜伏期。(二)伏而后发(二)伏而后发伏而后发,又称伏邪发病,是指感受某些病邪后,经过一段潜伏期,然后在一定的诱因作用下,或在机体抵抗力下降病

2、邪在体内繁殖发展的情况下,才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而发病。如肺痨(肺结核)、破伤风、狂犬病、艾滋病等。另外,还有一类情况,即原先感受的邪气不太强,或对疾病的治疗不彻底,使余邪留而未尽,或邪气所伏部位特殊不易驱除而伏藏于内,一旦由于某种因素导致气血失调,正气受损或遇新感诱因,伏藏体内之邪又可萌动,发为新病,也称为伏发。内经把这种久留的病邪称之为“故邪”。故邪内留,往往复因情志变动、饮食失宜、气候寒热变化等诱因而发病。(三)徐发(三)徐发徐发,又称缓发,指徐缓发病,与卒发相对而言,疾病呈渐进性病理变化过程。疾病徐发,与致病因素的种类、性质,以及患者的体质状况有关,多见于外感湿邪,或年高体虚,机体

3、反应能力低下,或忧愁思虑过度、房事不节、饮食偏嗜等致病,引起机体渐进性的病理改变,积以时日,久而成病,逐渐表现出明显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多为慢性、迁延性疾病。(四)继发(四)继发继发,是指在原有疾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继发病必然以原发病为前提,二者有密切的病理联系,但继发病也不一定都是原发病的病理延续。如小儿蛔积日久,或慢性腹泻,可继发“疳积”;肝病胁痛、黄疸,失治误治,可继发癥积、鼓胀。(五)复发(五)复发复发,是指疾病已经好转,或经治疗临床症状已经消失,经过一段时间原病再度发作,也称再发、复病。它是一种特殊的发病形式,也是一定条件下正邪斗争的反映。1 1复发的基本条件复发的基本条件对

4、于引起疾病复发的原因,可从病邪、正气、诱因三方面来加以认识。(1)首要条件:余邪未尽是复发的首要条件。疾病初愈,病邪已去大半,犹未尽除,正因为尚有未除尽之余邪,才为复发提供了必要条件。若邪已尽除,则不可能复发。(2)必备因素:正虚未复是疾病复发的必不可少的因素。疾病过程中必然导致正气受损,疾病初愈,正气尚未完全恢复。若正气无虚,则必能驱邪至尽,亦不致出现旧病复发。(3)直接因素:诱因是导致复发的直接因素。在疾病少愈之时,若饮食不当,用药不慎,情志过激,劳累过度或复感新邪,均可或助邪或伤正,导致疾病的重新发作。 2 2复发的特点复发的特点复发是疾病过程连续性的特殊表现形式,其主要特点:一是疾病的

5、复发大多具有一定的诱因;二是其临床表现类似初病,但决不仅仅是原有病理过程的再现,而是有诱发因素作用于旧疾之宿根,机体遭受到再一次的病理性损害,其损伤更复杂、更广泛,病情更重;三是复发的次数越多,静止期的恢复就愈不完全,预后也就愈差,并常可遗留下后遗症。 3 3复发的主要类型复发的主要类型由于病邪的性质不同,人体正气的盛衰各异,因而复发大体上可以分为疾病少愈即复发、休止与复发交替和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期交替等三种类型。 (1)疾病少愈即复发:多见于较重的外感病恢复期。此时若将息治疗得当,一般不会复发,如果饮食不慎,用药不当,或过早操劳,使正气受损,余火复燃,就会引起复发。如湿温恢复期,病人脉静身凉

6、,疲乏无力,胃纳渐开,若安静休息,进以清淡易于消化的半流质饮食,自当逐渐康复。若饮食失宜,进食不易消化的偏硬或厚味饮食,则食积与余热相搏,每易引起复发,不但身热复炽,且常出现腹痛、便血,甚至危及生命。(2)休止与复发交替:此种类型在初次患病时即有宿根伏于体内,虽经治疗,症状和体征均已消除,但宿根未除,一旦正气不足,或感新邪引动宿根,而致旧病复发。例如哮喘病,有痰饮宿根胶着于胸膈,休止时宛若平人,但当气候骤变,新感外邪引动伏邪,或过度疲劳,正气暂虚,无力制邪,使痰饮上泛壅滞气道,肺气不畅,则见呼吸不利,张口抬肩而息,喉中痰鸣如拽锯,哮喘复发。经过适当治疗,痰鸣气喘消除,又与常人无异。但胸膈中宿痰

7、不除,终有复发之虞。(3)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期交替:即慢性疾病症状较轻的缓解期与症状较重的急性发作期的交替。例如胆石症,结石为有形之病理产物,会阻碍气机,而致肝气郁结。当肝气疏泄正常,腑气通降适度时,病人仅感右胁下偶有不适,进食后稍觉饱胀,是谓慢性缓解期。若因情志抑郁,引起肝失疏泄,或便秘而腑气失于通降,或因进食膏粱厚味,助生肝胆湿热,使肝胆气机郁2滞不通,则胆绞痛发作,症见右胁下剧痛,牵引及右侧肩背,甚则因胆道阻塞而见黄疸与高热,是谓急性发作。经过适当治疗,发作渐轻,又进入缓解期。但是,胆石不除,急性发作的反复出现,总是在所难免。上述三种类型中,第一类是急性疾病恢复期余邪未尽,正气已虚,适逢

8、诱因而引起复发。若治疗中注意驱邪务尽,并扶助正气,避免诱因,复发是可以避免的。第二、第三类皆因病有宿根而导致复发。宿根之形成,首先是正气不足,脏腑功能失调,无力消除病邪;其次是病邪之性胶着固涩,难以清除。故治疗时,一方面要扶助正气,令其驱邪有力;同时要根据宿邪的性质,针锋相对,逐步地消除宿邪。但是,为尽量减少三种类型的复发,避免诱因都十分重要,因此必须掌握引起复发的主要诱发因素。 4 4复发的诱因复发的诱因诱因是导致正邪斗争再度活跃,正邪暂时相安的局面被打破,而促使疾病复发的重要条件,常见的诱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复感新邪:疾病将愈而未愈之际,余邪未清,复感新邪而致疾病复发。如感冒,常可因体

9、质虚弱,反复感受外邪,而致感冒反复发作,缠绵不愈;痢疾,可在前一次痢疾发作治愈后,再度重感痢疾病邪,再次发生痢疾等。(2)饮食失宜:疾病初愈,脾胃之气尚虚,因饮食失宜而致疾病复发。饮食是否适宜是一相对的概念,不同疾病和不同体质的患者各有其所宜的饮食。如饮食不节可导致脾胃病复发,鱼虾海鲜可致瘾疹、哮喘、银屑病复发,过度饮酒或过食辛辣炙煿之品可诱发痔疮等。所以,对脾胃病患者及一些特殊体质的患者,在其疾病痊愈过程中,饮食的调理显得尤为重要。(3)情志失常:过度的精神刺激,强烈或持久的情绪波动,可引起人体气机紊乱,气血运行失调,脏腑功能失常,使原来阴阳自和的疾病向愈过程逆转,从而导致疾病的复发。情志失

10、常可以导致多种病变的复发。如高血压病,常因发怒而使已经控制的血压突然升高而出现头晕头痛;温病初愈,触怒伤肝,肝火内炽,可引动余热而致热势再燃;有咯血病史者,如肺结核、支气管扩张等,也可因情绪激动而导致咯血复发;神经官能症的病人,亦常因情志刺激反复发作或加重。 (4)过度劳作:疾病初愈,正气未复而过早操劳,常可导致疾病复发。劳倦太过,动形耗气;房事不节,耗伤精气;劳神思虑,损及气血,均可致正气更虚,余邪再度肆虐,或重感邪气而疾病复发。(5)用药不当:疾病临床症状治愈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不当,也可致疾病复发。如温热病初愈,过早服用温补药物,可致热病复发;胃脘痛、便血,常因苦寒太过而复发。另外,也

11、有疾病初愈,不因饮食、劳逸、情志、药物所诱发,也不因外感新邪而引发,无明显原因而自行复发者。此多因余邪未尽,正气尚虚,无力抑邪,致使邪气暗长,而旧病复发。总之,疾病的发生或复发,主要取决于正、邪两个方面的消长变化。发病的基本原理发病的基本原理疾病发生的原理虽然错综复杂,但从总体而论,不外乎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引起机体的损伤和机体动员各种防卫代偿功能对抗损伤的矛盾斗争过程。损伤和抗损伤作为疾病发生发展的一对基本矛盾,贯穿于疾病始终并决定疾病的发展方向和结局。发病的基本原理为: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原因,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正邪斗争的胜负决定是否发病。(一)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原因(一)正气不足是发

12、病的内在原因 1 1正气的概念正气的概念正气,简称“正”。正气与邪气相对而言,泛指人体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和脏腑经络等组织结构的正常功能活动,以及基于此而产生的各种维护健康的能力,包括自我调节能力、适应环境能力、抗病防病能力和康复自愈能力。正气的旺盛取决于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结构的完好无损;二是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的充沛;三是各种机能活动正常及相互间的和谐有序。另外,也受个体精神状态、情志活动、认知水平及生活方式等影响。其中精、气、血、津液是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只有精、气、血、津液充足,加之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结构完整、功能正常和协调,人体的正气才

13、能充盛。由于精、气、血、津液对于正气的盛衰常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人们往往以精气血津液的多少作为判断正气盛衰的重要依据。 2 2正气的抗邪作用正气的抗邪作用正气具有抗御病邪侵袭,及时驱除病邪而防止发病的作用。正气的抗邪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调节适应:正气具有自我调节能力,脏腑经络之气运行不息,协调正常,全身精、气、血、津液的代谢及运行输布畅达无滞,则正气旺盛,其一方面可以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维持机体的阴阳平衡协调,另一方面可以维持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防止“内生五邪”以及痰饮、瘀血、结石等病理产物的形成。(2)防邪入侵:外邪侵入机体,正气必然奋起与之抗争。若正气强盛,则既可防止外邪入

14、侵,也可及时抑制或消除已经进入体内的邪气的致病性,因此不会发生疾病。故金匮要略有“不遗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之说。(3)驱邪外出:机体感邪后,正气在与邪气的抗争中,一是能够驱邪外出,以消除邪气对机体进一步的损害,防止疾病的发生;二是即使发病,邪气也难以深入,故病情轻浅,疾病易于向愈。(4)康复自愈:对于邪气侵入机体而致的脏腑组织损伤、生理功能失常,以及精、气、血、津液亏耗或代谢障碍,若在一定限度内,正气驱邪后,还有自我调节、修复、补充的作用,可促使疾病向愈及病后虚弱状态的自我康复,发病后亦可不治而愈。 33 3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任何致病因素引起人体发病,总要作用于人体正

15、气,或导致正气的虚损,或正气与邪气斗争剧烈,正气抗邪过度而造成机体病损。从此角度而言,可以说正气是人体发病的内在根据,正气的强弱在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1)正气不足是病邪侵入发病的内在根据:中医发病学十分重视人的正气,素问刺法论曰:“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一般情况下,人的正气旺盛或病邪的毒力较弱,则病邪难以侵犯人体,即使病邪侵入,亦能驱邪外出,而不致发生疾病。只有在正气相对虚弱,卫外不固,防御能力下降,或病邪之毒力超过了正气的抗病能力时,邪气才能乘虚而入,导致疾病的发生。正不胜邪而发病不外两种情况:一是机体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的亏虚,脏腑经络等组织机能活动及对疾病的防

16、御、抗邪和修复能力低下;二是由于病邪的致病毒力过强,超越了正气的抗御能力,使正气表现为相对虚弱。上述两种情况,均可导致病邪的入侵,使脏腑组织功能失常,阴阳气血失调而发生疾病。因此,疾病的发生,虽然关系到正与邪两方面,但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正气,多数情况下邪气是因为正气的不足而入侵使人发病。 (2)正气不足是病邪内生发病的内在根据:正气不足,脏腑功能失常,尚可产生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火等“内生五邪”而发病;或导致痰饮、瘀血、结石等病理产物的形成而引起新的病变;或适应调节能力低下,易对情志刺激产生较强烈的反应而发为情志病。所以,中医发病学把人的正气的强弱作为疾病发生与否的内在根据。(3)正气强弱可决定发病的性质与病情:一般而言,正气较强者,感受病邪后,正气即奋起抗争,邪正斗争剧烈,多表现为实证,病位较浅,病邪易被驱除,病程较短;正气虚弱者,往往要病邪侵入到一定程度,正气才能被激发,因此病位常较深,病情较重,病程较长,不易痊愈,且邪正斗争不剧烈,故多表现为虚证或虚实夹杂证。正如医原所说:“邪乘虚入,一分虚则一分邪,十分虚则十分邪。”但也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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