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症孕产妇转诊制度及随访追踪制度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39814024 上传时间:2018-05-20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重症孕产妇转诊制度及随访追踪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危重症孕产妇转诊制度及随访追踪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重症孕产妇转诊制度及随访追踪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危重症孕产妇转诊制度及随访追踪制度1、对筛选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围产保健卡上作红色特殊标记。 2、根据当地医疗条件,制定高危妊娠转诊制度,按病情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凡入 保的孕产妇必须在孕 3 个月内建立母子保健手册,按规定掌握高危筛查方法和评分标准,按 照 A、B、C 管理评分,逐级进行转诊 3、对未按期来诊者须采取不同方式追访(家访、信访、电话访) 。 4、凡属高危妊娠均应住院分娩,部分患者应酌情提前住院分娩,根据当地分娩转诊制 度转级或级医疗单位。高危评分在 45 分及其以上者转到 A 级(县级医院),2244 分者转到 B 级(中心卫生院),1221 分可在 C 级(乡卫生院)住院诊治。5、A、B、C 三级医院要认真填写高危转诊单和分娩记录及高危评分的详细情况6、高危孕妇住院后,根据母婴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最有利的分 娩时间及分娩方式。 7、高危妊娠者产后应由乡(镇) 、街道卫生院保健人员进行访视。产后 42 天到指定单 位进行健康体检 。 分级管理: 1、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医疗水平及交通等社会因素具体情况对高危妊娠实行分级 管理,并制定基层医院的高危妊娠及分娩转诊、会诊等制度。 2、明确各级医院的职责、分工及业务工作范围。 3、县级医疗、保健单位均应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接受基层医院的转诊、会诊。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