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房区域联动治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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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竹房竹房”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实施方案(讨论稿)为深入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公路安全畅通,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十堰市路政治超区域联动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城区、房县、竹山、竹溪三县一区区域特点及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一、指导导思想思想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按照 “ 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区域联动治超体系,整合各县执法资源,统一治超标准,建立资源共享平台,确保联动治

2、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形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二、工作目二、工作目标标通过“三县一区”区域联动治超,力争达到区域内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手段明显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区域联动治超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的治超网络平台逐步建立;努力实现全面遏止非法严重超限超载的车辆上路 、上桥行驶,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 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确保区域内超限超载车辆控制在 4%以下;运输砂石料车辆一律遮盖帆布,无遗漏、抛洒、污染公路的现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联合行动,形成综合治理超限超载的整体合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三、三、组织协调组织协调(一)按照十

3、堰市路政治超区域联动工作实施意见,市局总体负责本次区域联动治超活动的统一协调、指导、督导工作,区域各成员单位在市局领导下开展工作,使联动治超工作有序进行。(二)“城区、房县、竹溪、竹山”区域联动治超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十堰市路政治超区域联动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本轮轮值组长单位竹山县公路管理局将积极作为,与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纪委监察局、 新闻宣传、各乡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力争在联动治超工作中做到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法定职权内履行岗位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团结协作,齐抓共管,推动本次联动治超工作

4、深入开展。同时区域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做好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联动治超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三)各成员单位要对区域联动治超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主动参与配合,确保联动治超的每个环节依秩推进,形成整体合力。四、活四、活动实动实施施时间时间及方法步及方法步骤骤区域联动治超活动自 2014 年 8 月 31 日起全面启动,联动治超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3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了确保“联动治超”活动有序开展,此次活动按以下步骤开展:(一)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联席会议拟定于 2014 年 9 月11 日在竹山县召开,由此正式启动“竹房”三县一区

5、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参加会议人员有:市局相关领导、各成员单位分管路政执法工作领导、路政大队长、治超站长等。集思广益,共同商讨联动治超具体事项。再次需召开联席会议则视联合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而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提前通知区域成员单位。1、本次联席会由组长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区域联动单位参加,一是讨论修改本方案,力争完善、实用;二是研究确定在联合治超中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 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治超标准(轻微超限、一般超限、严重超限)以及本单位区域内收取的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处罚额度执行统一标准问题。2、各成员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

6、,同时成立信息联络组、宣传报道组、稽查组、集中整治组,在活动开展前上报市局和组长单位。集中抽调人员要做到职责明确、听从指挥、分工负责。在行动开展前,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岗前培训。3、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明确区域联合治超工作联络员,建立区域联动治超联络人员 QQ 群,充分利用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二)宣传发动阶段(2014 年 9 月 20 日2014 年 10 月 10日) 1、 “三县一区”同时开展为期 20 天的区域联动治超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期间,区域各单位要以公路安全保护条列、 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以沿线矿山、运输企业、货运车

7、主为宣传对象,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媒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为联动治超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成员单位在宣传阶段,各抽调二台路政执法车进行一周的集中流动宣传。3、按要求印制 300 份宣传资料并定期印发治超简报。(三)联动治超阶段(2014 年 10 月 20 日2015 年 8 月 20日)为加大路面治理力度,确保联动治超取得成效,区域各单位采取“固定治超站点与流动稽查相结合、属地与异地交叉稽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地方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局、运管等执法单位开展 24 小时不间断、无缝隙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形成路面与源头监管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

8、绕岗、闯岗、大吨位恶意超限以及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治理:1、加强车辆货物装载监管。对从事货物运输易洒,易漏车辆要求运输散装货物时必须平厢并进行覆盖,未采取严实密封防护措施的运输散装货物车辆不得上路行驶。2、加强非法改装车辆整治。对在道路上行驶和从事货物运输的非法改装、加高、加宽的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原状,逾期未整改的,一律强行切割,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3、加强对恶意超限及 55 吨以上上路车辆整治。严禁车货总重 55 吨以上的车辆上路行驶,对经检测认定的恶意超限违法车辆,将其按照一般程序办理,除实施卸载外,加大对其处罚力度。4、建立

9、信息通报制度。在联动治超中,各区域单位要建立违章信息通报制度,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治理超限过程中顶风上的货运单位及不服从超限检测、恶意超限、恶意冲岗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驾驶员,实行“黑名单”管理,进行“黑名单”登记备案,同时上报组长单位汇总后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对“黑名单”上所列违法车辆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四)交叉稽查、集中整治(穿插于联动治超活动期间)1、由组长单位按市局统一安排,从区域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若干名,组成联动治超稽查组,一月开展一次对各区域治超站点开展稽查督导,主要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聚众闯卡、拒检抗检、只罚不卸、办理罚款“年票”“月票”以及利用职权伙同他人通

10、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稽查结果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域成员单位通报。2、择机集中成员单位执法人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整治,营造氛围,构建良好的执法环境。(五)巩固总结阶段(2015 年 8 月 20 日2015 年 8 月 31 日)首轮区域联动治超结束后,组长单位负责召集成员单位总结首轮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对活动中的好做法和不足通报各成员单位。五、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一)严明工作纪律。区域各成员单位及参入执法人员在市局的统一领导和组长单位的协调组织下,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和“五不准”等治超工作纪律。(二)加强协作配合。区域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积极协调争取本地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治超,与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整体联动,规范超限治理,打击超限行为。(三)加强督导检查。组长单位要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工作专班,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四)建立奖惩机制。对在区域联动治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消极散漫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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