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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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东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申请表如东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申请表(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已通过审核的轮候对象填写)序 号称 谓姓 名性 别婚姻 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所 在社区户籍 性质备注申请人家庭成员构成家庭成员人数: ;具有城镇户籍人数: 。家庭中有无残疾人员 无 有 (残疾部位: ;残疾等级 ;残疾证号 。)家 庭 类 别低保特困职工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 1060 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 1717 元)保障人数本人及家庭所有成员一致同意申请阳光家园公租房实物配租,遵守公租房相关规定,按时缴纳房租、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自觉接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小区物

2、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申请人(签字):联系方式:年 月 日 注:1、本次配租家庭保障人口为 1-3 人的一般在 5、9 号楼(多层、无电梯、小户型)住房中给予安排(H、J 户型,二室一厅,H 户型套型面积约为 57.64,J 户型套型面积约为59.08);配租家庭保障人口为 4 人及以上的一般在 4 号楼(高层、有电梯、大户型)住房中给予安排(G 户型,三室一厅,套型面积约 89.66)。2、低保、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免缴房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租为租金标准的20%;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租为租金标准的 70%。 (阳光家园租金标准为:多层住宅每平方米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元捌角¥10.8 元,高层住宅每平方米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元伍角¥11.5 元)。3、阳光家园物业费:多层住宅 0.6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1.48 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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