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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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手册、证、卡的领取和补办一、首次领取1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办妥新增参保手续后,持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 ,至证卡管理部门领取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社会医疗保险证 ,交清社会保险卡费用(每卡 15 元) ;并于首次参保当月 25 日后,至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江苏银行苏州分行“IC 卡发放”窗口(在各区参保的单位至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卡 。2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社会医疗保险证 、 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 社会保险卡 ,由本人按规定在办理档案托管、参保登记、委托缴费等手续时分别向就业管理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江苏

2、银行苏州分行领取或购领。3新批准退休的人员,由原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待遇审批部门办妥退休及待遇审批手续后,持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批表至证卡管理部门领取其职工退休养老证 。4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的人员,其社会医疗保险证 、 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 ,由代办单位办理其首次参保手续后,分别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参保大学生不领取社会保险卡 ) 。5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其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 社会医疗保险证 、 社会保险卡 ,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其首次参保手续后,分别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6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被征地

3、农民,其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 社会医疗保险证 、社会保险(征地社保)卡 ,由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其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手续后,分别到征地保障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7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人员,其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 ,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二、遗失补办1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遗失的,参保人员须先登报(苏州日报等)声明作废,然后由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持书面申请、登有声明的报纸、居民身份证、近期 1 寸证件照 1 张,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原个人编号补发,并在补发的手册上注明“补发”字样及补发日期。2 社会

4、医疗保险证 、 社会医疗保险病历遗失的,参保人员可持书面申请或单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 1 寸证件照 1 张,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办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按原个人编号补发,并注明“补发”字样。3 社会保险卡遗失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立即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因故无法立即至网点办理挂失手续的,可先拨打“4008696098”通过江苏银行客户服务系统(如已开通电话银行业务,选择“3-紧急挂失” ;否则选择“0-人工服务” )进行口头挂失,并在 5 天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一同遗失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

5、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社会保险卡挂失后,参保人员可申请补发新卡,并于 7 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相关凭证到原挂失网点领取。办理补发手续期间发生符合社会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并在补发卡后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参保人员通过“4008696098”江苏银行客户服务系统进行社会保险卡口头挂失后,经查找发现社会保险卡未丢失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解挂”手续后,方可恢复使用。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的,不得“解挂” 。社会保险卡卡面完好但“医保功能区”损坏无法使用的,参保人员先到市社保中心信息管理部门开具“IC 卡损坏证明” ,然后凭此证明及有效身

6、份证件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换卡手续。4 职工退休养老证遗失的,退休人员应持本人申请、居民身份证、近期 1 寸证件照片 1 张,经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证明情况属实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原个人编号补发,并注明“补发”字样。5 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遗失的,老年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补办申请,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持居民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1 寸证件照片 1 张,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手续。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原个人编号补发,并注明“补发”字样。三、注意事项1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各类参保证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2除社

7、会保险卡外,其他各类手册、证件均应准确、完整填写,粘贴参保人员标准证件照片,并交社保经办机构加盖钢印。3各单位至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指点网点或窗口领取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卡还须提供制卡费用付款收据。社会保险卡使用说明一、使用范围社会保险卡由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联合发行,由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该卡是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包括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的大学生)的就医凭证,主要用于记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医疗费用支出情况,以及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办理以下业务时应持本人社会保险卡:

8、1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2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定项目或转外、居外等医疗审批手续;3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4因各种原因转移、终止医疗保险关系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卡及个人账户清算、转移手续;5办理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个人基本情况变更手续;6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7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本人医疗保险缴费情况、个人账户情况、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等。二、注意事项1 社会保险卡仅供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持他人社会保险卡冒名就医。使用社会保险卡时应同时出示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 、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2 社会保险卡由参保人

9、员本人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或接触高温、高磁物体。3参保人员应连续正常参加医疗保险,以确保社会保险卡正常使用。欠缴或中断参保的,市社保中心冻结社会保险卡 。冻结期间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不能使用,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付。单位或参保人员必须补缴清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或中断后按规定续保, 社会保险卡方可解冻并恢复使用。4 社会保险卡遗失或损坏无法使用的,参保人员应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立即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5 社会保险卡兼有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姑苏卡 、 紫金卡的银行卡功能,详情可参阅随卡印发的“使用指南”或直接向江苏银行

10、苏州分行网点咨询。江苏省、苏州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江苏省、苏州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 年份苏州市职工平均工资江苏省职工平均工资1992 年339528001993 年425636151994 年591849741995 年694459431996 年774266031997 年844371081998 年891575161999 年963481902000 年1068591102001 年12361118422002 年14466135092003 年18714157122004 年21961182022005 年24490209572006 年27600237822007 年31056273742

11、008 年35827316672009 年39978 说明:江苏省职工平均工资中,1992 年至 2000 年为全部职工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市区范围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一、办理范围在本市市区统筹范围内(不包括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流动办理转 移手续的参保职工。二、报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 险关系转移单。三、办理程序1、职工于转移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并打印本结息年度已实现的 缴费记录明细清单后,在转移单上盖章。四、注意事项1、欠缴社

12、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2、转移单由职工妥善保管,重新就业时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 请职工仔细阅读背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会保险缴费接续 1. 已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如已重新就业,应立即与用人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交 用人单位,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为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并从起薪之月起缴 纳社会保险费。如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职工可向劳动监 察部门举报。2. 如果职工一时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在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 事社会劳动,职工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先到市区

13、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 续,然后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关 系转移单、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代 理手册)等,到市区相应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自谋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 保手续。职工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当月及以后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 基数档次,按我市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的标准 缴纳医疗保险费。自谋职业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委托市商业银行代为 收取,职工本人只需到市商业银行网点办妥委托缴费手续,并确保每月 25 日前 在缴费存折上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3. 在个人参保期间,如果职工重新就业,可将养老、医疗保险关

14、系转到新 的单位去;如果职工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市区就业管理机构档案托管部门 将为其办理退休和养老、医疗待遇审批手续,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批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从批准次月起职工即可通过银行或邮局按月领 取养老金,并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附: 自谋职业参保业务办理网点:社保经办机构 就业管理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 就业近商业银行网点 市区 十梓街 548 号(市社保中心) 1、桐径北路 11 号 1、沧浪支 行(十梓街 563 号)33-37 号窗口 2、市社保中心大厅 51-52 号窗口 2、市社保中心大厅 57-61 号窗口 平江区 临顿路 308 号 小王家巷 29 号

15、平江支行 (大儒巷 1 号) 沧浪区 十梓街 389 号 凤凰街支行 (十梓街 315 号) 金阊区 金门路 1158 号 金门支行 (金门路 186 号) 高新区 狮山路 17 号 新区支行 (狮山路 17 号) 市劳动监察支队地址:体育场路 4 号 举报电话:65110131。 养老保险语音查询电话:16822999 医疗保险语音查询电话:16822666。职工流动,社保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4 种社保转移手续请您“对号入座” 近年来,随着就业择业观念的转变和用工形式的多样性,职工流动日趋频繁, 一年换几个单位的也大有人在,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也就成了 广泛关注的焦点。市社保中心通过举例的方式,对此作了详细解答,“跳槽者” 们可以“对号入座”。A:职工在统筹区域内流动刘小姐,从沧浪区某私营企业辞职,招聘进入高新区一家外企。 政策说明:目前,沧浪、平江、金阊和高新区合称为“市区社会保险统筹范围” ,并实现参保缴费数据联网。刘小姐从沧浪区到高新区,属市区统筹范围内流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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