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重点知识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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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防火重点知识归纳 1 电梯设置 1.1 层数和使用功能层数和使用功能 住宅设计规范4.1.6: 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6m 以上 必须设置电梯。 注:室外设计地面起计,包括底层商店、架空、跃层、中间层。4.1.7: 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不应少于 2 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4.1.8: 宜每层设站,不设站的层数不宜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单元式高层住宅 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4.1.9: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梯中最大轿箱深度,且不得小于 1.50m。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4.1.4:老年人建筑宜为三层及三

2、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4.4.6: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度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 0.90m 和 065m 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电梯速度直选用慢速度,梯门宜采用慢关闭,并内装电视监控系统。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3.1.4: 一、四层及四层以上门诊、病房楼应设,且不少于 2 台,病房楼高度超过 24m,应设污物梯;二、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3.1.6: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挽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 均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 1:10,并应有防滑措施。 疗

3、养院建筑设计规范3.1.2 疗养院建筑不宜超过四层,超过四层应设置电梯。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3.1.8:电梯一、二级旅馆 3 层及以上 台数计算确定三级旅馆 4 层及以上 服务梯据等级和需要四级旅馆 6 层及以上 服务梯据等级和需要五、六级旅馆 7 层及以上 (乘客梯与服务梯可合用)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3.1.3:陈列室不宜布置在 4 层或以上,大、中型馆内 2 层或以上的陈列室宜设客货两用电梯;2 层或 2 层以上 的藏品库应设载货电梯。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4.2.10: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书库应有提升设备,四层及四层以上提升设备宜不少于两套, 六层及六层以上的书库宜另设专用电(货)梯。 图书馆

4、建筑设计规范4.1.4:四层及四层以上设有阅览室的图书馆宜设乘客电梯或客货两用梯。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3.1.6: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应设电梯。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4.1.4:查阅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设计为五层和五层以上时就设电梯,超过二层的档 案库应设垂直运输设备。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3.1.3: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室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 75m 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 层使用。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3.5.3:居住层距入口层地面高度大于 20m 时,应设电梯。 1.21.2 消防电梯设置消防电梯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3.1: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一

5、类公共建筑。塔式住宅。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住宅。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3.2: 高层建筑每层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1500m2设 1 台 1500 m2 4500 m2 设 2 台 ,4500m2设 3 台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3.3: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2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4.5;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6.0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 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6.0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10。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 30m 的通

6、道通向室外。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 800kg。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 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 60s 计算确定。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9 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10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2 电梯台数及排列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2005)6.8.1:应符合下列规定:

7、1、电梯不得计作安全出口;2、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和 12 层及 12 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 楼设置电梯的台数不应少于 2 台;3、建筑物每个服务区单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 4 台,双排不宜超过 2x4 台;电梯 不应在转角处贴邻布置;4、侯梯厅深度应符合表 6.8.1 的规定,并不得小于 1.50m;5、电梯井道和机房不宜与有 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布置,否则应采取隔振、隔声措施;6、机房应为专用的房间,其围护结构应保温隔热,室内 应有良好通风、防尘、宜有自然采光,不得将机房顶板作水箱底板及在机房内直接穿越水管或蒸汽管;7、消防电 梯的布置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4

8、.1.7 十二层以上,不应2 台,其中一台容纳担架床。 3 电梯候梯厅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2005)6.8.1:侯梯厅深度应符合表 6.8.1 的规定,并不得小于 1.50m;电梯类别布置方式侯梯厅深度单台B 多台单侧排列B住宅电梯多台双侧排列相对电梯 B之和并3.50m单台1.5B 多台单侧排列1.5B,当电梯群为 4 台时应2.40m公共建筑电梯多台双侧排列相对电梯 B之和并4.50m单台1.5B 多台单侧排列1.5B病床电梯多台双侧排列相对电梯 B之和注:B 为轿箱深度,B为电梯群中最大轿箱深度。 住宅设计规范4.1.9:轿箱深,1.5m。 安全疏散安全疏散 1. 安全出口 建筑设计防

9、火规范名词解释 安全出口 凡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4: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应采取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 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 10 o,且每级离扶手 25cm 处的踏步深度超过 22cm 时,可不受此限。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5:术语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6: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取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 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 10o,且每级离扶手 0.25m 处的踏步宽度超过 0.22m 时,可不受此限。31.11.1 首层

10、安全出口首层安全出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8:楼梯间的首层应直通室外,当不超过四层时,梯间至出口15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2.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 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3.3.3:消防电梯间在首层应设直通出口,或经长度1.40m,紧靠门 口 1.40m 内不应设踏步。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16: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 和转门。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的疏散用门,应设置

11、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器具即能迅速开启的 装置,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提示。 2.12.1 安全出口个数安全出口个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 2 个。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6: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 2 个,相邻布置时,分区防 火墙上的防火门可作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一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人数不超过 30 人且建筑 面积 1.40m(托儿所、幼儿园除外) ;娱乐场所面积1.40m,可设置一个门。56.1.12.1:高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当有两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

12、时, 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6.1.12.2 :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面积10m 时,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2:需要设防烟楼梯间的建筑,其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防烟楼梯,但其净宽不应小于 90cm,倾斜角度不应45o,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32m 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 楼梯间。地下汽车库、高层汽车库及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疏散楼梯的宽度应1.1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10: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其净宽应0.90m,当倾斜角度45o, 栏杆的高度1.10m 时,可计入疏散总宽度。 6

13、.26.2 前室、入口阳台或凹廊前室、入口阳台或凹廊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1: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2.2.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6.2.2.2: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6.00m2,居住建筑4.50m2。6.2.2.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6.3 剪刀楼梯间剪刀楼梯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2: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 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6.1.2.2 两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烧体墙分隔。

14、6.1.2.3 分别设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设分别加压送风系统。 6.46.4 室外楼梯室外楼梯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10: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0.90m。当倾斜 角度不大于 45o,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 1.10m 时,室外楼梯宽度可计入疏散楼梯总宽度内。室外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在楼梯周围 2.00m 内的墙 面上,除设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2: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10。

15、7 7位置、通至最小距离位置、通至最小距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6A: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 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应小于 5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6.0.10: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100m,应设置避难层(间) ;86.1.13.1 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上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 15 层。 6.1.13.2 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6.1.13.3 避难层的净面积宜按 5.00 人/m2计算。 6.1.13.4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6.1.13.5 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6.1.13.6 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6.1.13.7 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 6.1.13.8 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1.00h,照度不应低于 1.00lx。 消防电梯消防电梯 5.1.5.1. 应设范围应设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3.1: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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