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要点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39592680 上传时间:2018-05-1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宿舍管理要点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员工宿舍管理要点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员工宿舍管理要点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员工宿舍管理要点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员工宿舍管理要点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员工宿舍管理要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宿舍管理要点(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编码: 制度页数:共 6 页员工宿舍管理要点编 制 :秦 冲 贾继军 审 核 :矫 毅 核 准 :牟忠彦主办单位:行政管理处发布日期:2011 年 3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1 年 3 月 23 日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目的为了强化员工住宿管理,规范员工的住宿行为,优化住宿环境,提高员工的自律意识,加速后勤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点。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恒联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宿舍楼所有住宿人员及金珠区外协楼住宿单位的员工。第三条第三条 住宿

2、标准1、一级主管单人间,主任工程师二人间,二级主管三人间,其余员工四人间。2、临时倒班、值班为六人间。3、外协楼住宿标准:经理单间,副经理二人间,其余员工根据住宿人数的多少定为六人间或八人间。第二章第二章 员工住宿管理员工住宿管理第四条第四条 宿舍楼实行进宿舍查房制,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并服从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住宿员工必须配合后勤管理区的检查工作,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查核员工入住登记相关信息,员工应积极配合。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并取消住宿人员住宿资格。第五条第五条 员工不得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公司外部人员。对私占、出借、转让床位;留宿公司

3、外部人员者,处罚当事人 100 元。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第六条第六条 宿舍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嬉闹;使用电视、电脑等设施的音量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第七条第七条 寝室内保持用品整齐摆放,鞋子整齐摆放;被子未叠、房间较乱、房间未进2行及时清理,每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第八条第八条 住宿人员应保持室内物品整洁,及时清洗脏衣物、床单被罩等物品,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第九条第九条 宿舍内应做到安定团结,不得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违者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 治安保卫处罚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第十条第十条

4、宿舍内垃圾应及时清除,扔到指定地点,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悬挂衣物、放鞋子以及其他物品。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应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随地吐痰,严禁向窗外或阳台下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应爱护宿舍的公共财产,对破坏公共设施的,除按价赔偿外,处罚责任人 200 元。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应做到人走灯熄,人走关闭电视、电脑等其它用电设施。严禁长流水,对违规人员或经宿舍管理人员查出违规,每项处罚责任人或该宿舍 100 元。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禁止使用煤气灶,严禁私接电路,严禁在宿舍

5、内使用和存放(存放视为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杯、电水壶、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200 元。情况严重者按照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给予处罚。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宿舍内不得有饮酒、赌博或传播淫秽音像、书籍及其他违法行为。违者处罚责任人 200 元,情况严重者移交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住宿人员在房间分配后,房间门锁不得私自更换,个人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须经行政管理处(登记备案)同意后方可,违者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违者处罚责任人 200 元,处罚责任

6、人单位 300元。3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员工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维护宿舍安全。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宿舍内不能存放贵重物品,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以免丢失,否则后果自负。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200 元,处罚责任人所在单位 500 元,并没收相关物品。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员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更不得混居。违者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一律不准住宿,患有传染病的员工,要遵照医生要求

7、进行隔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室内成员如擅自发生变更,同室的成员都应及时主动向宿舍管理员反映情况。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宿舍楼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等故意损坏和弄脏墙体的行为,应经常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违者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违者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严禁宿舍楼内推销产品;严禁传播、从事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违者处罚责任人 200 元,并取消住宿资格。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宿舍管理员配备每个住宿房间的钥匙,以便公司查房使用,员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处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房

8、间钥匙、更衣柜钥匙、被褥等物品,对未退还的物品,按物品原价扣除费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不准在宿舍楼道内晾晒被褥、摆放鞋子、存放自行车、摩托车等物品。对违规人员一经查出每项处罚责任人 50 元。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寝室内厕所严禁洗涮拖布、乱丢纸巾、生活垃圾等杂物,寝室内下水堵塞,自行处理。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要注意形象,严禁赤裸上身在走廊内走动,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每个宿舍必须粘贴卫生责任轮流表(模板见附件一) ,宿舍更衣箱、床铺等4公司配置物品应粘贴物品管理登记标签(模板见附件二) ,以便公司后勤的管理。违者每次处罚 50 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

9、综合管理员为各单位宿舍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员工的住宿和退宿申请工作,综合管理员协助配合行政管理处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凡是办理通勤月票的员工,仍然占有公司住宿资源,未办理退宿手续,处罚责任人 300 元。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涉及外协住宿人员及单位的处罚,若处罚款项未在规定时间上交,处罚款将在外协单位与公司的结算费用中以两倍金额扣除,处罚款由外协单位承担,并在外协单位当月的绩效中减 5 分。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住宿员工有严重违反道德行为或当月违犯本制度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员工,将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第三章第三章 附附 则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本要点自发布后执行,原 2009 年 01 月 15 日员工住宿就餐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本要点的附件附件一:寝室值日表(模板)附件二:物品管理登记标签(模板)5附件一:寝室值日表(模板)寝室值日表(模板)寝室值日表寝室值日表日期卫生责任人单 位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6附件二:物品管理登记标签(模板)物品管理登记标签(模板)吉林钢铁物品管理登记标签吉林钢铁物品管理登记标签单位姓名工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