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20090708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39578978 上传时间:2018-05-17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20090708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20090708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20090708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20090708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20090708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20090708》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20090708(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 年 7 月2一、填报范围一、填报范围全国城市、县镇和农村所有教育部门和其它部门办、企业办、民办中小学校。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 、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 。二、填报要求二、填报要求1、填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经 11 个部委会签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

2、程监督检查办法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校舍安全工程三个配套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有关规范与标准;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校舍建筑鉴定报告;本地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2、填报时点:以每一所学校和每一栋单体建筑物为基本信息采集点,学校基本信息统计时点为 2009 年 10 月 31 日。3、学校基本信息中的基础数据应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以及统计部门对外正式公布的基年年度有关数字填报,并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4、学校基表所填报的所有投资数据最多可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数据不保留小数,一律取整。5、报表用 A4 纸打印。注:对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办学形

3、式的学校可采取将学生、教师分别填报,办学条件按就高原则的办法进行填报;也可采取将学生、教师和办学条件都分别填报的方式填报,但分别填报时要对建筑物采取整栋统计的方法,不得将一栋建筑物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拆分。二、报表填报说明二、报表填报说明(一)指标解释及填报口径。(一)指标解释及填报口径。报表封面:报表封面: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各类学校的基本信息。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各类学校的基本信息。1、学校代码:按教育事业统计编码规则和要求填报,即学校代码由 16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六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其余为自编码。解释如下:第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 直辖市标识。第三、第四位为

4、地(市、州、盟)标识。第五第六位为县 (市、区、旗)标识。第七至第九位为乡、镇标识。第十位至第十二位为学校顺序标识。3第十三位、第十四位为学校类别标识。第十五位为学校办别标识。第十六位为学校所在地城乡标识。2.中职学校(机构)代码:由 4 位数字组成,按教育事业统计编码规则和要求填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码,学校不得自行编码。3、学校名称: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全称进行填报。4、学校所在地:填报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属性,分县城、乡镇、农村和城市四类。5、学校土地产权:指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所属状况,分三类:产权、非产权独立使用、非产权共同使用。产权:指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学校

5、。包括已依法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校园土地。 非产权独立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学校独立使用。非产权共同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学校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6、土地证号:填报学校依法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号码。7、学校地址:填报学校的详细通信地址。如县乡(镇)村等。8、邮政编码:填报学校所在地的邮政编码。9、电子信箱:填报学校法人(或指定负责人)的工作或个人电子信箱。10、校长姓名:填报学校法人

6、(或指定负责人)的姓名。11、电话号码:填报学校的固定办公电话号码(含区号) 。12、寄宿制形式:填报学校学生的寄宿情况,分全部寄宿、部分寄宿和无寄宿条件三类。该指标按照学校拥有的标准寄宿生活设施的数量填报。能够为所有在校学生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全部寄宿;只能为部分学生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部分寄宿;不能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无寄宿条件(注:学校有少量寄宿生,但无生活服务设施的也应归入无寄宿条件一类) 13、建校时间:填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有准确记载设立该学校的具体年份。14、是否待撤并学校:按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填报。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的学校选择“2-否” ,拟撤销的学校选择“1-是” 。

7、15、计划撤并时间:填报学校根据当地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拟调整撤并的具体时间。16、地形地貌:按学校所在地实际地形地貌填报,如属多种地形、地貌则填其中主要的一种。编码如下:1-平原、2-高原、3-丘陵、4-山区、5-库区、6-海岛、7其他417、中心点 GPS 信息(84 坐标系):填报经国土资源部门测定的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纬度和海拔高度。该指标需按 WGS84 坐标系的要求进行填报。18、抗震设防烈度:填报学校所在地区的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即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 年 7 月 30 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

8、011-2001) (2008 年版) (2001 年 7 月 20 日发布,2002年 1 月 1 日实施,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2008 年局部修订)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 度、7 度、8 度、9 度五个等级。19、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按照当地地震或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填写。20、洪涝灾害易发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易发区、校址处于危险地段、影响校舍安全的危险地段或禁止建设地段、对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周边环境综合评估意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址排查结论、综合避险建议、排查鉴定结论、排查鉴定机构、排查鉴定组成员、排查鉴定报

9、告编号、排查鉴定报告日期等情况,根据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据实填写。校址处于危险地段包括:处于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山洪、泥石流等危险区的场地;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行洪区、雷电重灾区;遭受病险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或储灰库等威胁,且难以整治和防御的高危害影响区;与输气输油管道,高压走廊、大型变压器,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相毗邻的场地;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其他危险地段。影响校舍安全的危险地段或禁止建设地段包括:存在潜在危险性但尚未查明或不明确的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地震断裂带、山洪、泥石流等场地;尚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地质灾

10、害破坏作用影响严重,环境工程地质条件严重恶化,难以整治的场地;地下埋藏有待开采的矿产资源的场地;洪泛区、蓄滞洪、易洪易涝区及山洪、台风、暴潮、雷电严重威胁区;与大型可燃材料堆场相毗邻的场地;存在其他对建设用地限制使用条件的场地。21、最近安全改造方式 1: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经排查鉴定确定的涉及校舍安全性的学校改造方式。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分为:1-加固、2-重建、3-5加固和重建、4-迁移、0-无。 “加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所有校舍中只有加固的情况;“重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是学校原有校舍全部重建的情况;“加固和重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校舍中既有加固又有重建或

11、只有部分校舍重建的情况;“迁移”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方式是学校整体避险迁移;“无”是指该校安全工程实施至今没有进行过安全改造。22、最近安全改造方式 2: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经排查鉴定确定的涉及校舍安全性的学校改造方式。按基本建设类型分为:1-新建、2-改扩建、3-迁建、0-无。 “新建”是指完成安全改造的是学校原有校舍全部新建的情况;“改扩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所有校舍中既有改扩建又有新建或只有部分校舍新建的情况;“迁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方式是学校整体避险迁移选址新建;“无”是指该校安全工程实施至今没有进行过安全改造。23、最近安全改造起始日期、最近安全改造完成日

12、期: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涉及校舍安全性改造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日期。该指标与最近安全改造方式 1 和最近安全改造方式 2 对应填报。基表基表 1 1:学校基本信息表:学校基本信息表: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基本情况。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占地面积:指学校校园(含多校园)内的土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等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勤工俭学基地和校办工厂的土地面积。学校占地面积的计算单位是“平方米” ,而不是“亩”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占地面积包括自有的和租用的。2、建筑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

13、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3、服务半径: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学校招生区域,以学校为圆心,区域内最远点到学校的距离。该指标只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填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填报。4、覆盖人口: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学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所覆盖的人口数。该指标只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填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填报。5、教学班数:指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的数量。6、教职工数:指编制在学校,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和临时聘任教师)。7、专任教师:指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抽调帮助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调离教学岗位担负行政领导工作的原教学人员。8

14、、在校学生数:指统计时点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总数。9、寄宿生: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10、农村留守儿童:指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6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11、农村留守儿童中寄宿生: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农村留守儿童。第 5 项和 711 项指标不需手工填报,由学校按照学校类别选择填报 1227 项自动生成。1227 栏指标解释同上。28、校舍建筑面积:除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外, “校舍建筑面积”填报产权归学校所有,已经使用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社会力量举办的学

15、校“校舍建筑面积”包括自有和租用的。29、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体育活动室、其他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936、按教学及辅助用房具体用途填报。37、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 、浴室、教工宿舍(指学校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用于教职工临时休息或者周转的宿舍用房,不包括已出售给教职工个人的教职工住宅等房屋面积)、其他等生活服务用房。38-44 栏、按生活用房的具体用途填报。45、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和其他行政办公用房等。 4648 栏、按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用途填报。49、其他用房:指除“教学及辅助用房” 、 “

16、生活用房” 以及“行政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用房。50、危房面积: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由房屋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危险校舍面积,按房屋危险程度可划分为 B 、C、D 三个等级。5153 栏:按危险校舍的具体用途填报。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三类。54、D 级危房面积: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由房屋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 D 级危险校舍的面积。5557 栏、按 D 级危房的原具体用途填报。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三类。58、运动场地面积:包括学校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等场地的总面积,含田径场、各种球类场、器件场地、以及课外活动场地,不含体育馆(室),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59、田径运动场:根据学校现状据实选择填报:1.200 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2. 250 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3.300 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