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2015-2016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定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6稿(正式发售定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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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 宁城县财政局 2015-2016 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编号: NZC2014-F019采购人:宁城县财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4年 12 月 9 日2 招 标 文 件 首 页项目编号: NZZ2014-F019 项目名称:宁城县财政局2015-2016 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服务中介机构采购招标单位:宁城县财政局(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集中采购单位: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3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一. 说明1. 适用

2、范围 , 7 2. 定义, 7 3. 项目说明 , 8 4. 踏勘现场 , 8 5.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 8 6. 进口产品 , 8 7. 节能产品 , 8 8. 环境认证产品 , 8 9. 扶持政策 , 9 10. 投标费用 ,9 二. 采购文件11. 采购文件说明 ,9 12. 采购文件修改和澄清 ,9 三. 投标文件13.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0 15. 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 , 11 16. 投标报价 , 12 17. 联合体投标 , 12 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12 19. 投标. 履约保证金 ,13 20. 投标文件的装订 , 1

3、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4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 14 22. 投标截止时间 , 14 2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 15 五. 开标及评标24. 开标, 15 25. 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评标,16 26. 定标, 19 六. 公示及授予合同27. 中标结果公 , 20 28. 质疑, 20 29. 投诉, 20 30. 合同签订 , 20 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1.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21 第四章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 ,22 2. 评标办法 ,22 3.评分标准 ,22 4.评标依据 ,23 5.其他说明 ,23 第五章合同样本1.合同样本 ,24 第六章附件1.投

4、标函,28 2. 法人受权委托书 ,29 3. 报价承诺书 ,30 4. 宁城县评审付费 ,31 5. 宁政发 201281 号文,32 6. 宁政发 2013118 号文,39 5 第一章招标公告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 项目名称宁城县财政局 2015-2016 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服务 中介机构采购2 项目编号NZC2014-F019 3 采购人单位名称:宁城县财政局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铁西段南侧宁城县党政 综合楼 9 楼 联系人:王爱军 电话:0476-4255294 4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编: 024200 地址: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5、心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姜益多传真: 0476-4255076 电话:0476-4255076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6 份6 招标文件澄清2014年 12月 15 日 17 时前7 实物样品无8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天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 12月 30 日 9:00 时前10 开标时间2014年 12月 30 日 9 :00 时11 开标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12 完工期无1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账户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城支行帐号: 0605

6、023229521212175 联 系 人: 李晶明联系电话: 0476-4255112 7 14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15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4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4 日一. 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宁城县财政局2015-2016 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服务中介机构的政府采购。1.2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是指采购本次宁城县财政局2015-2016 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服务中介

7、机构并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单位,即宁城县财政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代理机构。组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投标人。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考察或确认并最终授予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5 “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

8、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8 3. 项目说明3.1 基本情况: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为宁城县财政局2015-2016 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定点服务中介机构采购。3.2 定点内容: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8 家财政投资评审机构, 作为宁城县财政局2015-2016 年度(以招标结果为准)直接委托评审项目的选聘单位。3.3 定点家数:定点 8 家供应商。3.4 服务地点:宁城县财政局。3.5 服务期限:时间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止 (服务时限 2 年整

9、) 。3. 付款方式:按宁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和评审管理的意见 (宁政发 2013118 号)规定执行。依据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咨询付费标准(见附件)按每半年支付一次评审费。4. 踏勘现场本次采购项目没有要求。5. 合格的投标人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5.2 报名初审合格、投标资格通过审查;5.3 供应商具备定点服务的财政投资评审能力;5.4 制作投标文件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 进口设备如确需采购进口设备的,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7. 节能产品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

10、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8. 环境认证产品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认证产品政府采购9 清单内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9. 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10. 投标费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采购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但是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二. 采购文件11. 采购文件说明11.1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1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11、和资格原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2. 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12.1 任何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供应商出具公函,公函上要有供应商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12.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公函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否则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视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12.3 供应商的公函收到后,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对投标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2.4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或澄清的,即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

12、全部内容。12.5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对已发出采购文件的重要内容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重要内容澄清或者修改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6 对采购文件重要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内10 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请所有供应商经常浏览,以便获得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三. 投标文件13. 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3.1 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或原件资料使用其他文字,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13.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 投标文件组成14.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报价、综合实力三个部分。加“”号内容的复印件须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同时,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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