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上诉期满前夕男方死亡女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男方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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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主动要求离婚的女方提出以配偶身份继承男方的遗产并要求获得事故赔偿抚恤金,而男方的亲属 则认为法院已判决双方离婚,女方无权继承遗产。那么,离婚判决书是否已经生效了呢?浦东新区 法院近日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回答。家住浦东川沙的李女士和黄先生于 1988 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次年 5 月登记结婚。但 是婚后两人的婚姻生活却并不和谐,常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李女士曾于 1994

2、 年和 2002 年两度起 诉要求离婚,虽经调解撤诉,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双方从去年 6 月起就一直分居。今年年初, 李女士又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与黄先生离婚。鉴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均有离婚的意愿, 法院于 3 月 21 日一审判决两人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处理,双方当庭 签收了判决书。同年 4 月 3 日,黄先生突遇车祸,被送到医院紧急抢救。4 天后,即当月 7 日,黄先生终因 医治无效死亡。围绕着遗产继承和事故赔偿抚恤金的归属问题,黄先生的亲属与李女士之间闹得 不可开交。由于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 15 天,从双方签收离婚判决书的次日起算,到 4 月 5 日上诉期

3、 间届满,但 4 月 5 日正好是周六,因此届满日期顺延至 4 月 7 日。李女士由此认为,黄先生死亡 时仍在上诉期内,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所以她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 亡夫遗产并获得事故赔偿抚恤金。而黄先生的亲属则认为法院已出具了离婚判决书,而且离婚是 由李女士主动提出的,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李女士无权提出上述要求。为此,双方又找到 法院,黄先生的亲属要求法院出具判决生效证明书,而李女士则要求确认判决不生效。双方各执 一词,针锋相对。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非常罕见,围绕着一审判决的效力问题,法院内部也有不小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案件中一方

4、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黄 先生既然在上诉期内死亡,此时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因此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确认双方的婚姻关 系为自然消亡。另一种观点虽然也同意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为自然消亡,但认为案件已审理终结, 无权再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而应提起再审,撤销原判决并裁定终结诉讼。与此持相反观点的则 认为,离婚诉讼是由李女士提起的,而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因此应当在尊重双方真实意思的前提 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推定判决生效,从而防止李女士利用法律漏洞获得额外利益。法院认为案件的审理过程不仅指案件判决以前的审理阶段,还包括上诉期,这起案件的情况 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适用条件,依

5、法裁定诉讼终结。这 就意味着,黄先生死亡时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李女士可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黄先生的遗产并 获得事故赔偿抚恤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XX 盗窃上诉案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受上诉人华 XX 的委托,以其辩护人身份出席法庭,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我 会见了上诉人,认真查阅了本案的有关卷宗,本辩护人对一审查明的事实和法律的适用没有异议, 现辩护人请求法庭对上诉人华 X

6、X 适用缓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一、上诉人是自首。具有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上诉人华 XX 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并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时, 即如实供过犯罪事实,并主动带领公安人员到其住处取出所窃取的财物,属自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 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罪。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上诉人华 XX 具有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二、上诉人主动带领公安人员取出赃物并归还失主,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上诉人虽然乘被害人不注意,偷取了手表,但上诉人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7、时,如实供述 了其盗窃手表的犯罪事实,并带领公安人员到其住处拿出其藏匿的手表并归还了失主。上诉人并 没有把窃取的手表卖掉进行挥霍,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的损失,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 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因此,上诉人 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的损失,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三、上诉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上诉人在本案发之前没有前科,一贯表现好,孝敬父母,能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来龙岩打工, 这次犯罪具有一定特殊性,是临时起意没有预谋的犯罪。上诉人是在为被害人搬家具的过程

8、中看 到放在柜子上的手表,当时只是觉得这块手表比较精致出于好奇,并不知道这块手表的真正价值, 而乘被害人不注意时乘机窃取。因此,上诉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四、上诉人认罪态度好,确实具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年 12 月 19 日,上诉人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能自动 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并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把藏匿在床铺枕头下 的

9、手表拿出并归还给失主,未给失主造成实际的损失。并且在一审中上诉人能自愿认罪,如实接 受法庭的调查,一审法院也认为上诉人是自首,确有悔罪表现。虽然上诉人家庭经济困难,且上 诉人犯罪后,其父亲接受不了上诉人犯罪的事实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亡,家里为办丧事又花了不 少钱,但上诉人表示为了体现自已的决心,进行赎罪愿意动员亲属缴清 5000 元的罚金。并且上诉 人在关押期间能深刻反思自已的罪行,觉得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死去的父亲和亲人,对不起社 会,写了悔过书对自已的犯罪作了深刻地剖析、深深地忏悔。其所在的连城县 XX 镇 XX 村民委员会和 XX 镇人民政府也出具报告证明上诉人的父亲十几年不 能参加劳动现

10、又因上诉人的犯罪而心脏病发作死亡,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请求法院给予减轻处罚 并适用缓刑的意见。综上所述,上诉人华 XX 是自首,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上诉人是年轻人,系初犯,偶犯, 主观恶性较小,上诉人的犯罪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确实具有悔罪表现。故今请求法庭能结 合本案发生的特殊性,考虑到上诉人犯罪的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 辅的原则,对其判处缓刑。对上诉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且也有利于上诉人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同时也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以上辩护意见敬请法庭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予以采纳。谢谢!辩护人:福建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子禄2006

11、 年 4 月 12 日许霆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许霆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 ATM 取款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 3 月 31 日作出“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的重审判决,许霆于 4 月 9 日提起上诉后,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了许霆的上诉,维持原判。许 霆仍将获刑五年,并处罚金 2 万元,继续追缴非法所得 173826 元。记者获悉,因本案对许霆是在 法定刑以下量刑,故还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能生效。今天的庭审,广东省检察院的检察员和许霆及其代理律师,对一审重审中法院查明的许霆利 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错前后共 170

12、次取款、提取了不属于自己的 17 万余元的事实部分没有进行质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了质证,检、辩双方并就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并由上诉人许霆作了最后 陈述。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广东高院在二审中根据新调取的相关论证认定的事实,并没有改变 原判认定的事实,只是根据新调取的相关证据,进一步查明了涉案柜员机出现的具体故障及技术 原因,印证了原判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庭认为,许霆

13、恶意取款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明显的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 性,已经构成了犯罪。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的故障,恶意取款,秘 密窃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且属盗窃金融机构,数额 特别巨大,许霆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如仅适用刑法分则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应当判处无期徒 刑以上刑罚。但是,法庭同时认为,许霆的犯罪手段、犯罪情节具有特殊性:第一,许霆并无犯罪预谋, 只是因为偶然发现了柜员机的异常情况才临时产生盗窃犯意;第二,许霆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盗窃罪, 但其采取的犯罪手段在形式上合乎柜员机取款的要求,与采取破坏柜员机或进入金融机构营业场 所内

14、部盗窃等手段相比,其社会危害性要小;第三,许霆的犯罪极具偶然性,是在柜员机出现故障 这样极为罕见和特殊的情形下诱发的犯罪,类似情况难以复制和模仿,对许霆以适度的刑罚就能 够达到刑罚的预防目的,没有必要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考虑到上述特殊情况,许霆具有可以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如果对许霆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判 处最低刑罚仍属过重,有违刑法总则中所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故依照刑法的有关规 定,鉴于本案有可以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特殊情况,尽管许霆至今未退赃,但仍然可以在法定刑 以下判处刑罚。因此,法院认为,原判对其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适当。并作出了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对于有学者提出的“我国是适用成文法的国家,成文法始终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无法包罗所 有的犯罪现象和犯罪特征,很多酌定从严、从宽的量刑情节无法在已存的法律中规定。”广东高 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官判案既要考虑到法定情节,又要考虑到酌定情节及个案的特殊情况,要 将二者结合起来,反复权衡考虑妥善处理,以充分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审审判长就许霆盗窃一案有关热点问题答记者问今年 3 月 31 日,许霆盗窃一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 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许霆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 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宣判后,记者就本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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