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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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2、授予品种权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植物 品种保护名录由审批机关确定和公布。(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 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 1 年; 在中

2、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 6 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 繁殖材料未超过 4 年。(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特异性。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 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 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稳定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 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6)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

3、已知 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注册登记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3、如何获得植物新品种权(1)申请中国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品种权的,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 提出申请。中国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品种权的,应当按 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根据互惠原则,依照 本条例办理。(2)受理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4、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受理,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自收到申 请之日起 1 个月内通知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对不符合或者经修改仍品种权规定的申请,审批机关 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3)品种权的审查批准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品种权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初步审查。对经 初步审查合格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在 3 个月内缴纳审查费。对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应当通知申请人在 3 个月内陈述意见或者予以 修正;逾期未答复或者修正后仍然不合格的,驳回申请。申

5、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审查费后, 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进行实质 审查。对经实质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品种权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授予品种权的决定,颁发品 种权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对审批机关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植物 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请求书之日起 6 个月内作出 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4、品种权人的权利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 所有人许

6、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成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 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品种权被授予后, 在自初步审查合格公告之 日起至被授予品种权之日止的期间,对未经申请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 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品种权人享有追偿的权利。5、品种权的法律保护期限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 20 年,其他植物为 15 年。6、植物品种权的司法保护(1)、人民法院受理的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

7、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c)、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更名的纠纷案件;(d)、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 案件;(e)、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f)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g)植物新品种权权 利归属纠纷案件;(h)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i)侵犯植物新品种 权的纠纷案件;(j)不服省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罚的纠 纷案件;(k)、不服县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对假冒授权品种处罚的纠纷案件(2)

8、、管辖法院上述(1)条所列第(a)至(e)类案件,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第 (f)至(k)类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浅议浅议“商标抢注商标抢注”行为中的法律分析及应对措施行为中的法律分析及应对措施惊闻勐海茶厂的“大益茶”商标及“红河”商标在香港被抢注,心里一阵感慨,这几年国内的 商标被国外或其他地区被抢注的报道是此起彼伏,今年的 3 月份还有报道说广东地区的一百多个商 标在香港被抢注,在此之前有关商标被抢注后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说得很多,但真正重视商标 和通过商标策略保护自己的却很少,商标意

9、识及策略的淡薄让很多的企业吃了亏,作为一名法律工 作者,就商标抢注的法律问题作一个分析,一者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增强企业的商标意识;另外也希 望能给碰到此类问题的企业一些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思路。一、商标的概念根据商标法第 8 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商品和他人的商 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上述要素 的组合,均可以作商标注册申请”。该条规定解释了我国商标法中商标的具体含义,该解释与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 15 条第 1 款的规定类似,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看,尽 管含议稍有区别,但各国的商标法都无一例外地将商标定义

10、为一种用于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标记, 而且还在各自的商标法中确定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都受法律保护。二、商标的特征从商标的概念看,商标的主要特征是用于区别商品和服务,由于商标的取得是附属于商品和 服务的,因此通过商标,基本就可以确定该种商品和服务属于那个主体,而且通过它也能基本上 了解这个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信誉,一句话,它首要的特征可以用于标志商品的来源。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

11、有专有的“使用权”,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该注册商 标,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2)地域性,商标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既通常所说的“属地使用权”, 这就是说,商标权人享有的商标权,只能在授予该权利的国家领地内受到保护,在其它国家内则 不发生法律效力,比如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其受到的保护范围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 效力的范围内,超过该范围,则该商标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3)时间性,经过注册的商标权在一 定的时限范围内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超过该期限不进行续展,则商标权人将会丧失商标权。三、获得商标权对商标所有者的意义从商标的特征看,一个商标可以将商标使用者的商品和服务和他人的商品和服务

12、区别开,对 于经过注册的商标,商标权人还可以在特定的地域内获得垄断性的使用权,也正是因为商标有这 么一个特征,企业一旦对商标进注册并获得商标权后,他便可以通过市场推广,广告宣传,提高 商品质量等方式来推广和使用商标,从而提高商品在市场和消费者中的地位,同时也通过对商标 的使用和管理还可以起到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对企业造成影响,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对 于一个有长远眼光的企业而言,商标发展战略也是企业发展战略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四、何为商标抢注及抢注的形式有哪些?商标抢注一般是指将他人未注册的商标或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的 商品和服务上注册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的几

13、种:1、抢注未注册的商标;2、将在 A 国注 册的商标利用地域性特征抢先在 B 国或其它地域注册,云南的大益茶在香港被注册以及前几年 “红塔山”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都属于这种类型。在国际惯例上未注册的商标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商标被他人抢注后,企业将丧失自己 原来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如自己还在使用原来未注册的商标,则会构成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如 果企业还想在使用原来的商标,要么只能支付使用费,如“英雄”牌钢笔在日本被抢注后,商标 权人就是要求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致使“英雄”钢笔在日本市场上因为支付商标使用费造成成本 增加,不得不让出了大块的市场;另一种方式是花费巨额的费用从抢注者手中赎回来,如海

14、信的商 标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抢注后,海信为了赎回该商标向西门子公司支付了解 50 万欧元的费用;还有 一种是依法拿起法律武器,但在国外起诉的成本非常高,既使最终胜诉也可能因为拖的时间大长 而失去大片的市场或延误了进机。除了以上的几种被动局面外,如果出现抢注人不让企业使用原 来的商标,甚至也不同意赎回,且抢注行为被认定为合法则企业将失去以原来的商标进入该片市 场的权利,除非使用其它的商标,这样一来,企业经营烙在商标上的商品质量、服务、企业信誉、 消费者认同度、市场也拱手让给了抢注者,间接地将花费巨大的成本,造成了企业资产的流失。四、抢注行为的合法性及动机分析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国际条约中对商标权的主体都是开放的,一般的自然人、法人和其 它的组织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只要所申请的商标符合注册商标法的规定,则其注册商标的行为 就是合法的,因此,一般在 A 国注册的商标在 B 国被他人注册后,后一种注册行为一般是合法的。 但有关驰名商标在法律的保护上存在例外,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规定,凡 被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不论在请求保护的成员国注册与否,应禁止他人抢先注册和禁止他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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