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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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第一章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概述概述:民事诉讼法是与民法密切相关的部门法,在民法中,民法会告诉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有什么民事权利,要 承担的民事义务。民事诉讼法告诉我们当民事权利发生侵犯时,可以通过什么的途径,用什么样的方法向人民 法院讨回公道。民事诉讼法通俗来说就是一门打官司的学问,它告诉人们应当怎么样寻找法院,应当如何起诉, 应当如何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应当如何向法官提供证据。如果一个人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如果不知道应当如何 运用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所赋予他的权利很可能会落空。比如,在一个小镇上,赌博的风气很盛行,有一个人甲跟他的朋友用打台球的方式赌博,赌完这后,当晚

2、输了 1 万元人民币,于是给赌友写了欠条,欠 1 万元人民币。后来,赌友拿着借条,向他要赌款,但是他没有 钱还,赌友拿欠条到当地的法院起诉他,要求偿还欠款。甲的朋友告诉他说,赌债是一种非法债务,法院是不 会支持的,于是他很放心。在开庭当天,甲跟法官说:“1 万元是赌资,我不用偿还,请你驳回原告的诉讼请 求。 ”法官听完后,问他:“1 万元是赌资,有没有证据来证明这 1 万元是赌资呢?” 。甲在法庭上并没有向法 官提出任何的证据,于是最后法官判决,由于原告已经提供了一张欠条作为证据,证明被告欠钱。而被告则没 有向法庭提供任何的证据来证明这 1 万元是赌债,所以最后判决被告败诉,甲应当向原告偿还欠

3、款 1 万元。其实,在这个案子当中,甲所欠的赌友的 1 万元,确实是一笔赌债,根据国家民法规定赌债确实是非法债 务。甲不应当向赌友偿还 1 万元,但是由于甲忽略了程序的规定而导致了他背上了一笔不应该承担的债务。因 此,我们在学完了民法之后,必须要掌握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才能在确切的享有权利的基础上,通过程序来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产生的原因民事纠纷1.民事纠纷的概念与特征(1)民事纠纷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三种形态:A.法律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法律的义务,如生产厂家*假冒伪劣产品

4、给消 费者造成损害而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B.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各方当事人理解不一致,如深夜唱卡拉 OK,一 方认为是自己的正常活动,而对方认为侵扰自己的学习和休息。C.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以致各方当事人对自己 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如电视台插播电视广告是否损害观众的合法权益等。(2)民事纠纷的特征:A.主体的平等性;平等性是指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一种相互管理、相互服从的一种隶属关系,他们之间是一 种横向平等关系。行政纠纷的主体是一种服从与管理的关系,是一种纵向的隶属关系。在考察他们的地位是否 平等的时候,不要光看主体之间的身份如何,而是要看某一行为,双方之间的地位如何。B.内容是民事权

5、利义务的争议,具体来讲是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争议;只有围绕着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利而发生的争议,才能够称为一种民事争议。C.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可处分性是指民事纠纷最终如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是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志来决定的。比如,甲借给乙 100 元,乙不还钱给甲,于是甲乙之间围绕着 100 元是否应该偿还就产生了纠纷,最终 100 元是还还是不还双 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之间后,可以对这个问题做出自由的处分。但是,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没有可处分性可 言。有一故事,在山村中,王某和李某谈恋爱,相恋很久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一天晚上,王某侵犯了李某, 李某将事情告诉其父亲。李某的父亲告发了王某,告发之后,

6、李某的父亲和李某都后悔了,在双方家长谈论之 后,让他们结婚。婚后小两口生活美满,后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走了,判决有期徒刑 3 年。判决之后,李某和 其父亲多次到公安机关说不告了,但是公安机关明确的告诉其父女说,这是刑事纠纷,这是刑事案件,最终应- 2 -当怎么样处理受害人是不能够说了算的。这个故事说明刑事纠纷跟民事纠纷不同。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刑 事处分不具有可处分性。一旦刑事纠纷发生之后,最终怎么处理要根据刑法规定来进行。2.民事纠纷的存在对社会的影响:既有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又有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作用。从长远 看民事纠纷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因为,人类社会正是在不断的发现矛盾和解决矛盾

7、的过程中来不断的进步 的。有了民事纠纷的存在,立法机关就能够知道社会的矛盾的所在,通过发现纠纷与解决纠纷我们的社会就能 够不断的向更加文明更加先进,更加法制的程度来迈进。从短暂的时间来讲,民事纠纷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 响。假如,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多的纠纷,这些人是不能够安心的工作,每天只想着如何来解决纠纷。二、纠纷解决的各种方法: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两种方法。优点:成本低廉、迅捷;缺点:可能损害社会秩序,因此受到严 格的限制,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2.社会救济:主要指调解和仲裁两种方法。优点:成本低廉、迅捷、不伤和气;缺点:社会救济组织是民 间组织,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障。3.公力救济

8、:民事诉讼。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是民事纠纷解决的最终手段,也是最权威,最强有力的手 段。总结:民事纠纷解决的四种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三、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1.民事诉讼的概念: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 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2.民事诉讼的特征:P6(注意可能出现简答题)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1.概念: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 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一方面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关系,而

9、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并没有一种 直接的联系。这种审判的方式叫做究问式审判方式。是法院分别与原、被告发生关系,所以叫做一方面说。也 就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体现了法院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没有体现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1)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关系:审判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对整个审判程序的控制。(2)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3.两种关系之间的关系争讼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基础;审判法律关系体现了法官对审判程序的控 制,是在当事人对抗的基础上的裁判过程。争讼法律关系是审判法律关系的基础,审判法律关系是对争讼

10、法律 关系的指导和监督。两种法律关系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就产生了一个比较公正的审判结果。 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任何法律关系的构成都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内容、客体。1.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 (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 。注意区分诉讼主体和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两个概念,诉讼主体决定着诉讼程序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前者 的范围小于后者,仅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2.内容:主要指各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诉讼法 律关系中享有

11、什么样的权利和承担什么样的义务。这个问题在课程后面会详细讲述,在此可以暂时忽略。3.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指向对象。(1)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的实体请求。- 3 -(2)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人民法院的裁判行为。(3)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案件的事实。(4)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5)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案件的事实。六、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1.诉讼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

12、事实。 2.诉讼行为:结果的发生是在人的指导下产生的。区分两者的关键看有没有人的意志因素,如果结合人的意志就称为行为;而没有结合到人的意志就称为 诉讼事件。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 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通过概念可以看到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要规范诉讼的过程,要规范各种诉 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当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两部法典:1.1982 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 ,目前已经废止。 2.1991 年的民事诉讼法 ,现行。注意区分部门法与法典的关系:有的部门法没有法

13、典,如民法、经济法、行政法;有的部门法有法典,如 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狭义的民事诉讼法指民事诉讼法典,法典本身并不是部门法的 全部。广义的民事诉讼法除了法典之外还包括司法解释、法规等。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1.民事诉讼法是公法不是私法;民法是一部私法,民事诉讼法是一部公法,公法跟私法的最主要区别在于部门法当中是否涉及到国家权利, 是否涉及到国家的强制性规范。民法主要是调整社会当中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它更加强调的是社会成员之 间的平等和自愿,国家一般并没有插足,国家强制力没有体现在民法当中。当民法所规定的权利没的得到贯彻, 当民法所规定的义务没的得到履行时,双方当事人就发了

14、纠纷。当纠纷产生之后,国家的公 律就要介入其中。 人民法院要代表国家解决纠纷,同时如果人民法院的裁判得不到履行时,那么人民法院要运用国家的强制力来 保证裁判的执行。因此民事诉讼当中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国家是介入到了纠纷的解决过程当中。2.部门法;部门法有一个独立的调整对像,这部法律有一个独特的调整手段,如果某一个法律领域有一个专门的调整 对像,并且有一个独特的调整方式。这个法律领域可以称为一个部门法。民事诉讼所解决的是民事争议、民事 纠纷。民事纠纷的范围是特定化的,这是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对像,因此,民事诉讼法是有一个独立的调整范 围的,同时民事诉讼法解决纠纷的手段比较特殊。例如,在民事诉讼当中

15、,法院是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但是刑事和行政诉讼法当中是没有调解这样的方式。因此,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的方法与刑 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相比,是比较的独特。民事诉讼法是一部典型的部门法。3.基本法;在我国的法律渊源当中可以分成几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根本法也叫母法,是指我国的宪法,是最 高的法,任何法律如果与根本法和母法相冲突,这些法律就会成为没有效力的法律。在根本法之下是第二层次 的法律,是基本法。所谓基本法是指效力仅次于母法的法法律。在我国基本法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经 济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说明了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仅仅低于宪

16、 法,是一个国家第二层次的法律- 4 -4.程序法。程序法跟实体法是一个相对应的概念,民法是一个实体法,而民事诉讼法则是一个程序法,程序法讲究的 是时间、空间和步骤的安排。民事诉讼法要规定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空间、时间和步骤,通过对民事诉讼法的规 定可以达到能够用最快的方式,最低廉的成本实现最公正的裁判。在民事诉讼过程当中根据不同的案件,不同 的要求也会选择出,不同的实现步骤,例如,如果一个案件诉讼标的比较小,在安排诉讼程序方面,应该讲究 程序的效率性。但是如果案件的标的很大,牵涉的利益很大,我们就不应该单单追求效率,而需要把每一个过 程准备的更加细致。此处应当作为多项选择题准备。三、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此处应当作为简答题准备。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事效力:一个部门法是用来管辖什么样的法律问题的。即各种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2.对人效力:什么人的需要适用部门法,什么样的人需要遵守部门法。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 院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都应当遵守民事诉讼法。3.空间效力:有关的部门法在什么领域内能得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包括领陆、领水、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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