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 国际商事主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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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24第二讲第二讲 国际商事主体法国际商事主体法国际商事主体法(一):商自然人国际商事主体法(一):商自然人国际商事主体法(二):商合伙(合伙的特征及分类)国际商事主体法(二):商合伙(合伙的特征及分类)国际商事主体法(三):商法人(公司法)国际商事主体法(三):商法人(公司法)国际商事主体法(四):代理法(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国际商事主体法(四):代理法(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国际商事主体法(五):破产法概述(破产与破产法)题 目:国际商事主体法(一):商自然人(个人企业法)国际商事主体法(一):商自然人(个人企业法) 一、个人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一、个人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 指由一人

2、出资并且财产归个人所有和管理,同时个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指由一人出资并且财产归个人所有和管理,同时个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2特征 (1)出资者为一个自然人自然人。 (2)出资者对企业享有控制支配权。控制支配权。 (3)出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 (4)个人企业依附于出资者的人格依附于出资者的人格。 二、个人企业与类似企业的区别二、个人企业与类似企业的区别 1个人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个人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两者皆由个人投资,皆承担无限责任,交纳个人所得税,无质的区别。小区别如下: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企业法民法通则 、 个体工商户条例 (2)规模大小不同:个人

3、企业比个体工商户规模大一些。 2个人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个人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企业法公司法 。 (2)最低注册资本:无要求最低 10 万元注册资本。 (3)法律地位: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 (4)承担责任不同: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3个人企业与合伙企业区别个人企业与合伙企业区别 (1)投资人数不同:1 人2 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1 人所有全体合伙人共有。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1 人承担无限责任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个人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别个人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我国公司法 ,二者区别如下: (1)个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4、后者则具有。 (2)个人企业的投资人是自然人,后者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3)个人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后者为有限责任。 5外商独资企业与个人企业的区别外商独资企业与个人企业的区别 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者的区别如下: (1)资本来源不同:前者来自我国境外;后者来自我国境内。 (2)出资者不同:前者的出资者可以是单个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个法人;后者只能是单个的自然人。 (3)设立依据不同:前者依照外资企业法设立;后者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4)责任承担不同:前者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采取其他责任形式) ;后者为无限责任。 三、个人企业设立条件 1一个自然人

5、为出资人。2合伙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公司” 、 “有限”字样。 3投资人自由申报出资。4无须章程。总之,设立条件较为宽松。 四、个人企业事务管理 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聘用管理人员负责事务管理。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受聘人员不得从 事 10 项禁止性行为,但出资人与受聘人的内部授权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 24【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2005 年 6 月,投资人 A 开办一家独资企业,A 将企业委托给 B 管理,并约定:金额在 5 万美元以下的合同可以由 B 自行决定,金额超过 5 万美元的合同必须经 A 同意后才可以签订,B 应本着 诚实、忠信的原则经营、管理企业。B 接管企业的经营权

6、后,进行了下列活动:(1)2005 年 10 月,B 认 为一笔交易非常有利于企业,于是在未经 A 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 8 万美元的订货合同;(2)2006 年 2 月,B 的朋友 P 为购房向银行贷款 5 万美元,B 以该独资企业财产为 P 设定了抵押。2006 年 10 月,A 检 查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时发现企业状况不佳,很难继续经营,并发现了 B 的上述行为。A 决定关闭企业, 进行清算。 根据个人企业的理论,试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个人企业的理论,试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 A 将企业委托给 B 管理时,仍然盈利,由于 B 管理不善导致亏损,此时企业关闭后不能清 偿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7、为什么? (2)2005 年 10 月,B 在未经 A 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份金额 8 万美元的订货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2006 年 2 月,B 因朋友买房而以该独资企业财产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 5 万美元,该抵押合同是 否有效?为什么?题 目:国际商事主体法(二):商合伙(合伙的特征及分类)国际商事主体法(二):商合伙(合伙的特征及分类) 一、合伙的概念一、合伙的概念 从组织角度讲,是两个以上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二、合伙的特征二、合伙的特征 1极强的人合性 合伙人的纷争或者某一合伙人的退出、死亡

8、、丧失行为能力都可能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 2合伙协议(合同) 3共同出资、经营、收益、风险 4非法人 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营利性 三、两大法系有关合伙的立法例三、两大法系有关合伙的立法例 1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 合伙主要规定在民法典和商法典的有关章节之中。 如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第二编第 705-740 条规定的民事合伙民事合伙, 德国商法典德国商法典第 105-160 条则规定了商事合商事合 伙伙。 2英美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 合伙法大都采取单行法形式。合伙法大都采取单行法形式。 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于 1914 年起草制定了统一合伙法 。该法目前已被除乔治亚州和路易

9、斯安纳州 以外的所有州所采纳。英国 1809 年制定了合伙法 ,1907 年又制定了单行有限合伙法 。 3中国法中国法 (1)契约型合伙:)契约型合伙:民法通则 、 合同法规定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 四、合伙的学理及立法分类四、合伙的学理及立法分类 1商事合伙与民事合伙商事合伙与民事合伙 英美法系只有商事合伙,大陆法中,在民商分立的国家中将合伙分为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2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 这一分类主要存在于美国的合伙法上这一分类主要存在于美国的合伙法上,我国只有显名合伙。 隐名合伙是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契约关系。在出资者方面,可以不参与经营活动,隐匿其名;在经营

10、者, 其经营活动可以不受干扰,隐秘其资金来源。在现实生活中,有利用此种契约的需要。 法国民法典第九编第三章作了隐名合伙的专门规定。德国商法典第二编规定了商事公司及隐名合伙。 日本商法典第三编在商行为中规定了隐名合伙。3 / 24隐名合伙的特征隐名合伙的特征: (1)隐名合伙人的出资,属于经营人所有,而在一般合伙中,合伙人的出资,则为合伙人所共有。 (2)在与第三人的关系中,出名经营人是权利主体,而出资隐名人不是权利主体;而一般合伙,合伙 人皆为权利主体。 (3)隐名合伙人以其出资对经营人负有限责任;而经营人对第三者负无限责任。 3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 1907 年英国的有限合伙

11、法首先确认了有限合伙年英国的有限合伙法首先确认了有限合伙,我国我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承认、确立了这一分类承认、确立了这一分类。 合伙 民事合伙商事合伙 隐名合伙 显名合伙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 五、隐名合伙与两合公司、合伙、借贷之异同五、隐名合伙与两合公司、合伙、借贷之异同 1与两合公司之异同 隐名合伙与两合公司的当事人都要投资(隐名合伙中的经营者可以技艺投资) ,都要按一定比例分享利 益,承担亏损。 隐名合伙是隐名合伙人投资于出名经营人的营业之中,其投入的资金属于经营者所有,在隐名合伙中 不存在隐名合伙人的股份;而两合公司则在公司中有股东的股份;隐名合伙人对经营者享有权利,而股东 则对公司财

12、产享有权利;隐名合伙不需要登记注册,而两合公司则需要登记注册。隐名合伙人不在登记注 册出现其名,而两合公司的股东必登记注册其名。 2与合伙的异同 隐名合伙与合伙都是契约关系,隐名合伙人与合伙人均要出资,并分享经营中的盈利和承担其亏损。 在隐名合伙中,出名经营人自己经营,而在合伙中,则是众合伙人共同决定或共同经营;隐名合伙人 的出资转归于出名经营人,而合伙人出资,则构成合伙的共同财产;隐名合伙人只负有限责任,而合伙人 则负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隐名合伙人对于出名营业人经营中的债务,不负财产责任,而合伙人对合伙之 债务,均需承担财产责任。 3与借贷之异同 隐名合伙人与出借人都将自己的财产转归他人所有

13、,都不参与营业之经营,都不出名,即在营业中不 以民事主体出现。 隐名合伙隐名合伙出资是为了取得营利分成取得营利分成,出借人出借人出借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利息取得利息;隐名合伙人隐名合伙人要承担营业亏损亏损 的风险的风险,而出借人则无此种风险出借人则无此种风险;隐名合伙人出资于一定营业,与经营人有为共同事业之目的,而出借人出借人 与借款人不存在共同事业之目的与借款人不存在共同事业之目的;隐名合伙人隐名合伙人对营业要分享利益、负担亏损,因而需要对营业进行监督, 从而享有监视权享有监视权,而出借人则无此种权利出借人则无此种权利。【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甲、乙、丙、丁四人于 2004 年 1 月达成合伙协议,

14、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其中甲以现金 出资 3 万元,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以劳务出资作价 2 万元,丙以机器设备出资作价 5 万元,丁以厂房出资 作价 10 万元。四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分担亏损。2004 年 8 月,因个人原因,甲提出退伙,并办理 了退伙结算手续。同年 10 月戊入伙,入伙协议中约定戊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2005 年 5 月合 伙企业解散。解散时合伙企业尚有 4 万元财产,乙、丙、丁、戊四人按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但对 2004 年 6 月所借的 8 万元 1 年期银行贷款未予偿还。2005 年 6 月,银行要求还贷,发现合伙企业已经解散。因此, 银行分别找到甲、乙

15、、丙、丁、戊要求还贷。其中甲声称自己已经退伙,不再承担责任;乙声称自己是劳 务出资,不需要承担责任;丙、丁声称仅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戊声称自己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 承担责任。问:甲、乙、丙、丁、戊的说法成立吗?为什么?如何偿还银行的贷款?问:甲、乙、丙、丁、戊的说法成立吗?为什么?如何偿还银行的贷款? 题 目:公司法(一):公司的特征及学理分类公司法(一):公司的特征及学理分类 一、公司的概念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公司的由来和发展公司的由来和发展。十七世纪初,英国、荷兰出现了享有法人地

16、位的商业公司十七世纪初,英国、荷兰出现了享有法人地位的商业公司。这类公司经皇室特许,4 / 24经营外贸业务和殖民统治事务,如如 1600 年成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年成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 1602 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英国英国 于于 1856 年产生了第一个现代的公司法年产生了第一个现代的公司法,根据此法,公司进行登记就可享有有限责任的法律效力。 一般认为,公司是从合伙向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及有限公司发展起来公司是从合伙向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及有限公司发展起来 的。的。 二、公司的特征二、公司的特征 1法定性 2营利性 3法人资格 4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之差异公司与合伙之差异公司公司合伙合伙 成立基础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地位 成员的有限责任 财产归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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