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学第一节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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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20162016 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鸭题榜鸭题榜”APP”APP20162016 年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民法学第一节第三十六章民法学第一节第三十六章第十一讲 侵权责任法七、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一)一般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1. 第一步: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无合同法第 64 条规定的合同相对性问题)。(1)即使因下列三种原因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注意:不包括财产损害),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仍应在限额范围内向第三人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可向侵权人追偿(追

2、偿的 2 年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醉酒、服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2)机动车未投保第三人责任强制险的: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由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在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见例 1)。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20162016 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鸭题榜鸭题榜”APP”APP【例 1】甲将自己的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借给乙使用期间,乙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丙,须对丙承担伤

3、残赔偿金 30 万元。在交强险的伤残赔偿限额范围内的 11 万元,由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剩余的 19 万元,由乙按照侵权责任法第 49 条单独承担赔偿责任。(3)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 17 条(见例 2)。【例 2】甲将自己的车(投保了交强险)借给乙使用期间,乙驾驶该车将通过人行道的甲撞死。可能产生的问题:交强险保险金是支付给遭受损害的第三人的。交强险条例规定,“第三人”不能是车上人员,也不能是被保险人。这里的问题就是:甲的继承人是否有权请求承保的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原来,交强险中的“被保险人”,指“加害人”,而不是“投保义务人”。尽管二者常常重合,毕竟还有不重合的时候。甲只是投保

4、义务人而已,甲不属于“车上人员”,也不属于“被保险人”,而是属于“第三人”。结论:甲的继承人有权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2. 第二步:交强险的保险金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的,按下列规则处理:(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2)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20162016 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鸭题榜鸭题榜”APP”APP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

5、非机动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 10%的责任。3. 商业三者险的问题(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 16 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保险金不足以赔偿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时,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优先赔付精神损害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在此情形下,亦无合同法第 64 条之合同相对性问题)。(3)仍有不足的,按照道交法与

6、侵权法确定的责任人赔偿。(二)侵权责任法第 49 条()1. 适用范围:甲将自己的机动车出借、出租给乙使用,乙驾驶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依照道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20162016 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鸭题榜鸭题榜”APP”APP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乙驾驶的车辆应承担责任。2. 责任承担。(1)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不因车辆保有人(甲)与使用人(乙)的分离而受影响,保险公司应支付交强险保险金。(2)交强险与商业险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享有运行利益的乙承担赔偿责任,保有人甲不承担赔偿责任。(3)例外:若甲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如

7、:甲明知乙醉酒,仍将汽车借给乙使用。又如:甲将汽车出租给乙时,未按照规则审查出乙无驾驶执照。再如:甲未告知乙汽车的运行参数),甲与乙承担按份责任(见例 4)。(三)侵权责任法第 50 条()1适用范围:(1)包括:甲将汽车出卖、赠与给乙,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乙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甲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乙支付全部价款前,甲保留所有权,乙(尚未支付全部价款)驾驶该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甲、乙签订试用买卖,乙(乙认可前)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甲、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将汽车出租给乙,乙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2)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乙驾驶的车辆应承担责任。2. 责任承担。只做考试概

8、率高的题目,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20162016 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鸭题榜鸭题榜”APP”APP(1)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不因车辆所有人(甲)与使用人(乙)的分离而受影响,保险公司应支付交强险保险金。(2)交强险与商业险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享有运行利益的乙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或名义上的所有人)甲不承担赔偿责任(3)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四)侵权责任法第 51 条()1. 适用范围。(1)甲将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出售、赠与、互易给乙,乙使用该拼装机动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拼装机动车”与“报废机

9、动车”的含义。报废机动车。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可见“改装车”不属于拼装车。2. 责任承担。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20162016 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鸭题榜鸭题榜”APP”APP(1)这样的车是不能上路的,因此,无论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

10、该车均有责任。(2)这样的车辆不可能投保,即使投保也是以欺诈手段取得的,故不存在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问题(这是本条与侵权责任法第 49、50 条的区别)。(3)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4)多次转让的,由所有的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 6 条)。(五)侵权责任法第 52 条()1适用范围:甲的汽车被乙盗窃、抢劫、抢夺,乙使用该车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该车应承担责任。2. 责任承担。(1)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这是保险公司的法定免责事由)。(2)若受害人欠缺抢救费用,受害人有权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垫付

11、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垫付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3)所有的责任由被盗、被抢机动车的运行利益享有者或者运行控制者(乙)承担责任,甲无责任。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只做考试概率高的题目,20162016 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司法考试免费做题,请搜索“鸭题榜鸭题榜”APP”APP(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 3、5、7、8 条()1. 挂靠的机动车。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第 3 条)。2. 套牌机动车。允许他人套牌的,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擅自套牌的,由套牌者承担责任(第 5 条)。3.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原因:培训单位享有运行利益且控制机动车的运行)。4. 在 4S 店试乘过程中造成试乘人员损害的。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责任;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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