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第3条意思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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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目录目录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第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第 3 3 条意思分解条意思分解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辅导:刑事诉讼法概述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辅导:刑事诉讼法概述刑诉:死刑停止执行刑诉:死刑停止执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第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第 3 3 条意思分解条意思分解重点法条:第 3 条。相关法条:第 4 条、条 7 条、第 225 条。意思分解;1、

2、本条规定的是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职责分工,体现了这样的两个法制原则:一是刑 事案件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分别由公检法三机关先行使,这一原则体现了本法第 7 条的分 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基本原则;二是公检法三机关只不过能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进 行诉讼活动,而不能超越法定职责或者相互代替。2、关于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职责,本法中有多处理引类似 的规定:第 4 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 权,即当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时,其享有对该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3、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执行逮捕和预审的职责;第 225 条第 1 款规定,对于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行 使侦查权;第 225 条第 2 款规定,对于监狱内服刑罪犯的刑事案件,同监狱部门行使侦查权。不要混淆: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享有与公安机关完全相同的职权,但军队保卫部门与监狱仅 有侦查权,这一点应注意。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辅导:刑事诉讼法概述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辅导:刑事诉讼法概述从历届律考尤其是最近四年的律考来看,刑事诉讼法的分值每年稳定在 3136 分之间,年 均 33 分左右。

4、在所有列入律考范围的法律、法规中,本法地位仅次于合同法、刑法,而与民事诉 讼法并列居中第三位。在年均 33 分中,选择题大概要占 23 分,案例分析题占 10 分左右。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命题特点与规律较为类似,鉴于我们已在民事诉讼法分部详细阐 述了诉讼尘(程序法)的一般规律,故在这里不再赘述。从最近几届的律考试题来看,刑事诉讼法较侧重的知识点有:1、管辖,包括地域、级别、职能管辖;2、辩护、代理与回避;3、证据;4、强制措施;5、附带民事诉讼;6、立案、侦查;7、自诉;8、简易程序;9、死刑复核程序;10、再审程序。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国第一法律门

5、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刑事诉讼法的选择题近年来逐渐多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干扰项的迷惑性加大,涉及的知识 点多为司法解释的细节性规定,故对考生准确掌握法条和理解、应用法条的能力提出了较为要求。 因此,除了复习刑事诉讼法典本身以外,还应留意几个司法解释的内容,尤其是加强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这一司 法解释文件的复习。本书中尽量糅合了刑事诉讼法典与几个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关系,考生在复 习时可预见留意。刑诉:死刑停止执行刑诉:死刑停止执行停止执行的情形:结合原先的刑事诉讼法停止执行死刑

6、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 可能有错误的:1.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4.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注意,以上情形中除了怀孕要求是确实的确定的外,其他都是可能情形,另外对于怀孕罪犯 在羁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应视为正在怀孕。处理程序:一、下级人民法院发现的: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 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

7、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 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 认为不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死刑;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 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注: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 最高人民法院审核。二、最高人民法

8、院审查发现的:在执行死刑命令签发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 刑,并将有关材料移交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及时将调查 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前述第(一)(二)项规定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 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述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 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改判或者指 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 程序问题

9、的批复)。三、 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在执行死刑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人民法 院停止执行: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岁的;判决可能有 错误的;在执行前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罪 犯正在怀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416 条)。审查合议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报送的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死 刑裁判的原合议庭负责审查,必要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处理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依法改判;二、确认原裁判有错

10、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依法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 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三、确认原裁判没有错误,或者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裁判执 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原核准死刑的裁判,并由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1.对依法可能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11、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 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上述案件,不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应具备“事实清 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轻微”的特点。另外,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 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1.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3.辩护人 作无罪辩护的;4.刑事诉讼法第 170 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 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 人刑事责任的案件;5.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6.其他不宜适用简 易程序的。例解

12、刘某,17 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的辩护人高某认为 刘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 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2005/2/33,单选)A.刘某系末成年人B.刘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C.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无罪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答案及解析C.考查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 1 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 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

13、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第二百一十九条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 简易程序。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第二百二十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可能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是指被告人被指控的一罪或者数罪,可能被宣告判处的刑罚

14、为 3 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第二百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一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不建议或者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一)依法可能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对于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三)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四)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存在争议的;(五)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六)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七)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八)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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