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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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 制 说 明为了加强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在贵州省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并汇集各市(州、地)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完善贵州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贵州省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由省、市(州、地)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库组成。其组织指挥机构在省(市、州、地)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中已经成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本着合理布局、降低成本、有效利用资源的原则,通过协商和推荐,落实了贵州遵义

2、碱厂等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作为省级液氨、液氯、液化石油气、煤气、客运索道等事故专业抢险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各单位推荐,结合各地情况,聘用不同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应急救援专家库,作为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在贵州境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调集相应的专业队伍及专家到现场进行抢险工作和事故分析。2二七年十一月贵州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目 录第一部分 贵州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贵州省质监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三)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四)遵义市质监局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五)贵州省安顺市质监局特种

3、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六)黔南州质监局特种设备重大、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七)黔东南州质监局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八)铜仁地区质监局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九)毕节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十)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十一)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第二部分 贵州省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第三部分 贵州省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3第一部分 贵州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一)贵州省质监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保障

4、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二)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 373 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

5、2 号令)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家质检总局)(四)适用范围对我省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 10 人(含 10 人)以上,或者受伤 30 人(含 3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救援工作适用本预案。(五)应急救援原则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贯彻统一指挥、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以及现场急救与平时积极准备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贵州省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受贵州省突发

6、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应急救援办5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指挥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人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担任;成员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法规处、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省特种设备检验所主要负责人,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二)贵州省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们在贵州省突发公共事

7、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挥市、州、地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机构及有关单位在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有效控制事故,力争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省应急委员会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3、落实省应急委员会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4、负责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5、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66、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三)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2、组织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3

8、、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4、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具体实施;5、根据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6、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四)指挥长的主要职责: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五)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六)各成员单位职责省局各处室办办公室:负责向省政府和有关领导上报重要事故信息,接7受传达省政府和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负责保障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及时在省局

9、网站上公布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法规处:负责组织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信息,解答有关质询。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申请和安排。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查处理失职、渎职等行为。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交通和后勤保障工作。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启动本辖区预案,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贵州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1)负责抽调人员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特大事故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称;(2)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调查。3、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所(1)负责抽调人员对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重、特大事故现

10、场处置提供技术支称;8(2)参加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调查。(七)相关部门职责省局将与建设厅、铁路局、交通厅、环保局、卫生厅、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电力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根据事故情况,必要时报告省应急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行动。各部门职责按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 预警范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控:1、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4、关系重

11、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二)预防措施9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纪律遵守以下规定:2、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3、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4、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应急案;5、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隐患整治率达到 100%。6、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

12、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三)预警信息采集1、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乡镇和社区)、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3、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依托金质工程,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10快捷、高效。(四)预警行动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

13、火灾事故;2、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电梯停电、火灾事故;3、大风、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四、应急救援程序和要求(一)事故报告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后,发生事故地的质监部门必须立即报告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类别、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以及

14、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二)救援程序1、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接特种设备11重、特大事故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报告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省应急委员会和国家质检总局。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救援组,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必要时可请求省应急委员会援助。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4、专家顾问组成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的基本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5、各有关单位

15、和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6、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事故现场救援组应按向指挥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7、事故得到控制后,应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和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三)要求1、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2、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12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3、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4、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六、事故应急措施(一)各市、州、地

16、局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二)建立网上省级特种设备动态数据库,明确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安全状况、使用情况等;(三)交通保障1、启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用车”;2、根据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调用质监系统所属部门的车辆。(四)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成员应保证良好的通讯联系;(五)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不能服从调遣,不服从命令,临阵脱逃和失职、渎职的,按照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3(二)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子预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在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及时有效地提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支持,特制定本预案。一、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由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质量技术系统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支持。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一)重大事故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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