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省影视机构准入机制中注册资金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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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浅析我省影视机构准入机制中注册资金 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我省影视产业的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在文化产业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发展势头日趋强劲。截止 2006 年底,我省持证单位拍摄影视剧 26 部 628 集,影视制作公司年末固定资产总值 6.7 亿元,年销售收入 12 亿元,年销售利润 9709万元。但是,在对影视机构市场准入条件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34 号)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相关专业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 ”在实际审批过程中,其他条件都比较容易达到,300 万元注册资金却成为影视公司准入最高的“门槛”。如

2、何在审批管理中,既执行好总局有关规章规定,又落实好适合本省实际的准入政策;既处理好中小企业起步阶段注册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又要促进我省影视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当前亟待研究并解决的问题。按照局领导要求,省广电局社管处对全省影视公司注册资金现状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在广泛听取两个影视基地和部分影视公司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供领导参考。一、我省影视机构注册资金现状及管理情况截止 2007 年 4 月 28 日,全省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 325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总数的 89.5%;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 5 家,其中民营公司占 60%(华

3、新影视、横店影视和长城影视)。1、我省影视机构注册资金结构情况2我省 325 家影视制作机构总注册资金 15.66 亿元。注册资金 300 万元以下的公司 187 家,约占总数的 57%。其中注册资金 50 万及以下的公司 109 家,占总数的34%;51 万-100 万的公司 59 家,占总数的 18%;101 万-200 万的公司 15 家,占总数的 5%;201-299 万的公司 4 家,占总数的 1%。注册资金 300 万及以上的公司 138 家,占总数的 43%。其中注册资金 1000 万及以上的公司有 34 家,占总数的 11%;500 万-999 万的公司 52 家,占总数的 1

4、6%;300-499 万以上的公司 52 家,占总数的16%。(见下表)以上数据表明,我省影视制作机构以民营企业居多, 注册资金 300 万以下的公司接近 60%,能拿出上千万资产作为经济后盾,形成拍摄、营销、再拍摄良性循环的公司只占约 10%。影视制作机构数量虽然在不断增加,但就企业个体而言规模还不大,特别是注册资金在 50 万-100 万的公司,从事原创的资本不足,抗风险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弱。2、我省影视机构区域分布情况我省 325 家影视制作公司有 147 家注册地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占全省影视公司总数的 45%;130 家注册地在杭州市,占全省影视公司总数的 40%;23 家注册地在杭

5、州市滨江区国家动画基地,占全省影视公司总数的 7%;在宁波、温州、嘉兴等其他地区注册的有 25 家,占全省影视公司总数的 8%。我省 300 万注册资金以下的 187 家公司中,注册地在杭州市的有 44 家;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的 115 家;在动漫基地的 16 家,其他地区 12 家。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占这类企业的 61%。注册3资金 50 万的 109 家公司中,注册地在杭州市的有 11 家;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的92 家;在动漫基地的 2 家;其他地区 4 家。85%集中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见下表)对上表数据统计分析可知,我省东阳横店和杭州滨江区的两个国家级影视动漫基地集中了我省 5

6、2%以上的影视公司,体现了当地政府和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对影视动漫基地的政策扶持确实有利于企业的创业和发展,同时横店影视基地优越的拍摄环境和两个基地其他软硬件设施的优势对影视公司也有极大的吸引力。在杭州市区注册的影视公司(包括动漫基地)占全省总数的 47%,突现了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其政治文化中心的特性对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影视制作业的集聚效应。统计显示在除杭州以外的 10 个市、地注册的影视公司仅占全省总数的 8%,反映出我省宁波、温州、台州等地民营资本虽然十分雄厚,但参与影视业的积极性不太高,这在今后的政策扶持和具体指导中应引起重视。3、我省影视机构发展历程我省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发展管理

7、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1 年前,主要是依据广播电影电视部下发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 16 号令和关于实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规定中明确“个人、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设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要求有市地级以上的文化宣传部门担任上级业务主管以及 300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有一定的设备器材”,限制较多,准入要求很高。虽然我省经济发达,特别是民营资本雄厚,其中也有一些企业非常希望进入影视制作领域,但由于上述准入门槛的限定,一大批有志于影视产业的民营企业被拒之门外。我局在 2001 年前的三、四年4时间里,只批准了一家影视机构。2001 年以前,全省只有

8、39 家影视制作公司,远远不能适应我省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第二阶段是从 2001 年起,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吸引更多的主体和资金投入影视制作产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局于 2002 年上半年作出了降低门槛、放宽政策,大力鼓励和发展民营影视制作主体的决策,对影视公司的注册资金、业务主管等内容,作了适当的调整,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对确有影视制作经营前途而一时注册资金又达不到 300 万的公司,我们允许首期最低投入 50 万元,并要求在三年内累计达到 300 万元;对一时找不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公司,允许直接挂靠省局(此项要求在 2004 年 7 月 19 日广电总局 34 号令执行后取消)。这

9、些政策的实施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资本进入影视制作领域确实起到了“催化”作用。2003 年开始,我省影视制作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03 年审批 25 家,2004 年 63 家,2005 年111 家,2006 年 103 家,为我省影视制作业做强做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见下表)在适当调整准入门槛,鼓励和扶持影视制作机构的同时,我局积极落实有关监管措施,使之与国家广电总局审批管理规定相衔接,并多次向总局社管司领导和影视机构审批管理职能处室汇报沟通有关情况,取得总局的理解和政策支持。局分管领导明确指出“:要求申办单位注明限期充实注册资本金,达到总局规定要求”。按照局领导指示,我处提出了几条具

10、体措施,征求各市原广电局、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管委会等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对首期注册资金不到 300 万元的公司,要求他们在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资金承诺的内容,保证在首期注资后,分三年内累计增加注册资金,达到广电总局对企业 300 万元注册资金的要求。此项措施从 2005 年 4 月 55日开始实施。之前审批的 300 万元以下的影视公司,采用的是口头承诺的方式。二、当前影视机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 2003 年开始依照调整后的审批条件执行至今,已陆续有影视机构到了承诺增加注册资金的期限,但很少有公司主动增资。目前我省 300 万注册资金以下的公司 187 家,其中 50 万的公司 109 家,这

11、些公司中有书面增资承诺的公司共 131 家;2005 年 4 月 5 日采取实施办法之前,口头承诺增资的公司 56 家,其中注册地在杭州市的有 44 家,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的 115 家,在动漫基地的 16 家,其他地区 12家。 对影视公司的审批条件是否需要适当调整,对没有增资的中小影视机构该采取何种措施已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两个主要问题。如果注册资金门槛提得太高,或对没有增资的企业“一刀切”予以撤消,不符合浙江鼓励中小民营企业进入影视领域的实际;但是如果门槛过低,又与广电总局的审批条件相差较大,一旦上述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还有可能涉及到行政许可机关的责任。这一新出现的矛盾给当前的管理工作带来

12、一定难度,亟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三、调研反映的主要意见为科学合理解决上述问题,根据局领导指示,我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调研,在赴东阳横店和滨江区组织召开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部分影视公司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的同时,还书面发函征询杭、宁、温等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管委会、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办公室等管理、招商部门的意见,并多次上门征求和电话调查听取部分影视公司负责人的意见和要求。我们调查的 46 家影视机构都是注册资金不到 300 万元的公司,占全省注册资金 300 万以下6公司的 25%,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听取的主要意见归纳如下:(一)对企业在进入影视制作领

13、域时必须有 300 万元注册资金这一要求,绝大多数参与调查者认为:1、新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确实是首要体现其硬件实力的标准,对进入影视制作行业的企业设立注册资金的准入门槛是必须的。但影视公司注册资金的多少又和其经营并无太大的关系,影视公司的软条件如人才等更能体现公司的经营实力和发展前途。参照其他行业,目前准入门槛都放低了,影视公司的资金准入门槛也应当放低,大致设定在 100 万左右比较合适;2、如果注册资金门槛过高,无法进入的小公司就不能申领许可证了,但他们一样做影视节目,由大公司委托参与整个影视环节中的某一个部分,将来这种联合和融资将成为大趋势。(二)对已进入影视制作领域的中小企业,要求其在

14、三年内增资达到 300 万元这一要求,绝大多数参与调查者认为:1、影视作品不是普通车间生产的日用产品,而是一门综合艺术,不能光靠资金的大小来决定其业绩。大多数影视公司在拍摄作品时,从创作拍摄、制作到营销等环节并不是单一靠自己一个公司来完成,而是联合几家公司,聚集各种社会力量一起完成。所以有时注册资金不高的企业也会制作出大作品,注册资金多少并不会影响到作品的制作。管理部门对已进入行业的公司应当注重其制作实绩,他们的生存已经证明了公司的能力,没有必要再回过头去重新要求其注册资金;72、影视公司的生存受市场检验,市场淘汰,其成败主要看最后出来的影视作品,而不是注册资金的多少。不能仅靠提高注册资金来监

15、督管理,而应该看人才,看制作能力,看项目有无生命力,应该让企业以作品来说话,三年内有作品,不管增资与否,都应当支持。当影视公司自身发展有需要,自己也会主动增资,比如要合作一个大项目,对方对资质有要求,影视公司肯定自动去增资;3、如果实行增资到 300 万元的政策,对中小影视企业生存影响较大。影视作品从投入到产出周期很长,资金上压力较大,中小影视企业本身资金有限,有限的资金要用于流动,而 300 万元注册资金冻在账上不能用,既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又没有实际意义。而且,有些中小企业只做影视产业链中的一部分,不需要像从事原创到拍摄制作到进行营销的大企业那样有 300 万的注册资金。应当允许这些中小公

16、司适当降低注册资金的门槛,或者允许他们延长增资时间。其实,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处也对影视产业发展与影视机构注册资金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连续跟踪和观察,我们认为,这次参与调查者提出的一些意见和想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值得研究和思考。以杭州智慧动画制作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 2005 年 4 月落户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成立时注册资金为 l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开始创作动画片环保剑时,预计从剧本到最后制作完成需要 600 多万元的投入,由于自有资金不足,采取了社会融资的方法。其中智慧影视公司筹资 200 多万元,另外二家看好这个项目的民营企业各出资 200 多万元。三家公司资金合作,由智慧影视公司具体经营,利润按出资额分成。 环保剑于 2007 年春节期间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播出后获得了强烈的反晌和较高的收视率,并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 2005 年度第四批优秀国产动画片奖,获8得“第二届中国动画成就奖”、 “2006 年浙江动画精品一等奖”、2006 年度“浙江省文化精品工程”、 “第十六届浙江电视牡丹奖美术片二等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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